在確定研究主題與蒐集相關文獻資料後,為深入探討女性主義對於我國女性排球裁 判參與執法歷程的影響,決定採用質性研究,以深度訪談為研究方法。現今社會科學的 研究分為量的研究及質的研究兩大主流。質性研究重視現象發生的情景背景,尊重研究 對象的個體意識與生命意義,嘗試深入其內心世界,以感同身受的立場角度,經驗他們 內心世界的本質與相關情境,看他們所見,感他們所受,涉入過程較量化研究深,有系 統地紀錄所看到的、所得到的,再加以解讀分析 (顏伽如,2003)。而質性研究的目的,
在於整體地探索變動的社會現象全貌及闡釋社會現象所具有的性質與意義 (葉重新,
2001)。質性研究具有深度解釋主觀情感的優點,在質性研究中非常重視被研究者的主 觀立場,以及他們的情感體現與聲音訴說。質性研究主張研究是一個由各方不斷辯證對 話來往而共同建構研究結果的過程,是為了理解和建構在人我之間、個體和世界之間、
過去和現在之間彼此理解的橋樑,而通過主體之間的理解,可以延伸自身描述和解釋事 物的認識結構和敘事性的話語 (陳向明,2009);亦即研究者透過與被研究者之間的互動 與相互理解,將語言與故事的片段以邏輯性的組織架構,再重新呈現被研究者對研究實 際意義的建構。語言與互動中的行為,乃是人類建構社會歷程最重要的依據,因此在大 部分的質性研究中,語言是人所表達出的行動語言,成為最主要的資料呈現型式,因此 質性研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與具體技術多半以完整蒐集象徵語言的文字為主 (王雅 各,2004)。
一、深度訪談 (in-depth interview)
訪談是指二個人以上的交談,其要件是至少有一位以上的訪談者,以及一位以上的 受訪者,主要包含口語和聽覺的溝通行為。訪談者主要透過語言溝通來獲取受訪者的某 些訊息,用來蒐集訪談者所需要的資訊。訪談是一種蒐集資訊的工具,如果能經由適當 的控制與安排,訪談者就能夠探詢對方的想法,得到所想要的答案 (文崇一、楊國樞,
2000;萬文隆,2004)。Kadushin (1990) 認為訪談之明確的目的在訊息的汲取,因此其 內容與歷程,均經過有意識的安排與控制;在訪談進行過程中,訪問者與受訪者的關係 並非對等的,主要是訪問者向受訪者汲取訊息。
深度訪談,又稱質性訪談,是一種帶有目的的對話 (conversations with a purpose)
(Burgess, 1984)。此類訪談法往往沒有預設問題的答案,是以開放式問題作訪談,獲得 參與意義的資料,參與意義指在社會環境中的個人,構思其世界的方式,以及他們解釋 生活中的重要事件或賦予意義的方式 (王文科,2001)。深入受訪者的內心深處,必須是 如同抽絲剝繭一般向裡面探索,探訪出受訪者的真正感受。所得結果更能深入描述事物 的本質,做為進一步分析的依據 (文崇一、楊國樞,2000;萬文隆,2004)。此外,訪談 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可以經由非標準、非結構化或開放式問題的探索,
由外圍逐步切入主題的核心,也可以透過標準、結構化或封閉式的問題,來探討不同面 向或是領域的議題 (陳向明,2009)。深度訪談是質性研究中經常採用蒐集資料的方法,
是一種訪談者與受訪者在自然情境下面對面雙向的的溝通及互動的過程 (潘淑滿,
2003)。
Johnson (2002) 認為深度訪談中,研究者必須清楚自己所設定的研究問題及進行深 度訪談的目的與目標,從訪談中確實能探求深度的訊息和深度的理解。其並提出所謂深 度理解的意涵為:(一) 訪談者必須具有同理心,持有與受訪者有相同層次的理解。(二) 必須超越一般通識的感受,探索其潛藏在表像之下所隱含真正的深層意義。(三) 深度理 解部分通常出自對一般通識的假設,部分出自研究者自身的理解。(四) 確實可以獲取受 訪者對某些活動、事件、文化及事物所想要表達的多元觀點 (王仕圖、吳慧敏,2003)。
深度訪談法可分為「結構式」、「非結構式」及「半結構式」三種;「結構式」訪 談法是以標準化問題來訪問受訪對象;「非結構式」訪談法則以目常生活閒聊方式來取 得訪談資料;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則是預先擬好訪談大綱 (胡幼慧、姚美華,2001)。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主要是根據研究動機需深入瞭解受訪者個人對於女性 主義對其參與排球執法工作是否有相關及其影響,請受訪者敘明個人觀點。在半結構式 深度訪談中,研究者對訪談的結構具有一定控制,也允許受訪者積極參與 (陳向明,
2009)。此種方式具有兩種特色,一是訪談的問題可事先以綱要方式列出,二是在訪談 過程中,訪談者可根據訪談對象、氣氛或情境,決定問題順序及用字譴詞 (Patton, 1990)。
而受訪者是主體,研究者尊重受訪者,訪談的目的在瞭解受訪者的思考,重視他們的感 覺,並尊重他們的詮釋 (范麗娟,2001,頁 83-84)。
(一)訪談對象
本研究藉由與訪談對象的訪談,深入瞭解女性主義對我國女性排球裁判的參與 執法歷程是否有影響,探究受訪者對於自己在擔任排球裁判歷程中所曾遭遇的問題 及困難,還有使其能夠持續參與執法之動力為何,故本研究的對象以 2 位具國際排 球總會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Volleyball) 國際裁判資格之女性裁判及 6 位中 華民國排球協會合格之國家 A 級女性裁判 (表 3-1) 為研究範圍。
表 3-1 本研究受訪者一覽表
(二)訪談過程
本研究訪談過程分為三個步驟:
1.在進行正式訪談前,以電話及網路電子郵件方式邀請受訪者參與研究及協助研究 之進行,並請求受訪者能協助本研究的進行。
2.與受訪者約定訪談時程,訪談過程時間預定為 30-60 分鐘,而進行訪談時之實際 情形,本研究所進行之 8 場次的訪談時間皆於一小時之內完成,訪談過程中亦能 蒐集足夠且需要的資料。
3.訪談結束後將訪談內容文字化並做成記錄後,以網路電子郵件寄給受訪者進行確 認,當中有遺漏或是需要補充,均以電話或網路進行第二次訪談與請益。
4.為了能確切蒐集到所有受訪者所提出的觀點和見解,在訪談前已事先徵詢受訪者 訪談對象代碼 背 景 職 業 訪談地點 訪談時間
A 具國際裁判資格裁判 1 社會工作 新北市 2014.02.09 B 具國際裁判資格裁判 2 國小教師 高雄市 2014.02.15 C 具中華民國國家 A 級裁判 1 國小教師 臺北市 2014.02.09 D 具中華民國國家 A 級裁判 2 國小教師 高雄市 2014.02.15 E 具中華民國國家 A 級裁判 3 行政助理 高雄市 2014.02.15 F 具中華民國國家 A 級裁判 4 國中教師 臺中市 2014.02.15 2014.02.22 G 具中華民國國家 A 級裁判 5 國小教師 臺中市 2014.02.19 H 具中華民國國家 A 級裁判 6 家 管 臺中市 2014.03.26
的同意在訪談過程中以錄音的方式記錄下所有的訪談內容,以利往後資料的彙整 與分析。
(三)訪談時程
本研究正式進行訪談的時間自 2014 年 2 月 9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26 日止,為 期約兩個月,進行 8 場深度訪談,除一場因訪談者的時間因素,分為兩個時段進行 訪談外,其餘皆當日順利完成訪談。
(四)內容效度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為研究方法,訪談內容大綱則以文獻資料分析 後所得之結果來建立訪談問題。此外,為了使訪談內容達到內容效度,編置完成之 訪談大綱將委請三位相關領域學者專家 (表 3-2) 進行內容審視與評估,完成更詳 盡、完備之訪談內容大綱。
表 3-2 學者專家評估內容效度一覽表 (按姓氏筆畫排列)
學 者 專 家 任 職 單 位李炳昭 教授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
林建宇 教授 國立中興大學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 陳渝苓 教授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休閒運動學系
(五)信度與效度
1.訪談資料之一致性與可靠性
為了確保女性主義是否與女性排球裁判參與執法有所相關之訪談資料的一致性 與可靠性,研究者事先蒐集與女性主義相關論述的文獻資料,以便在訪談過程中 能進行交叉檢視、核對及驗證;在訪談前亦詳盡地向受訪者說明本研究的目的及 研究流程,取得受訪者的信任,俾利獲得較為正確及真實的訪談資料。在訪談過 程,除錄下整個訪談內容外並同時隨時記錄,且針對相同的議題請教受訪者,利 用交叉檢驗的方式,確認資料的可信度。完成訪談後依錄音內容撰寫逐字稿,進
行整理與分析,去蕪存菁,也將訪談中偏題或與研究內容相關性較低的內容刪 除。訪談內容之逐字稿後完成後,再經受訪者確認,無誤後方行定稿,並再繼續 下個研究流程。
2.訪談資料的正確性
為了使受訪者能夠在訪談過程中有效地掌握訪談重點,研究者於訪談前以網路電 子郵件的方式傳送訪談題目大綱,並已在訪談前清楚說明本研究之目的。在訪談 過程中,使用受訪者所熟悉的語言進行交談,使受訪者能輕鬆、清楚的表達自身 的見解與看法。此外,研究者本身除加強訪談的技巧訓練,以利在訪談過程中,
使受訪者能輕易地掌握訪談的要點與目的外,亦透過較長時間且多角度的資料蒐 集來相互考核與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