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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除研究者、協同分析者外,研究工具與訪談大綱、錄音設備等,分別說明如下:

壹、研究者

研究者本身為社會工作人員,在社會工作領域近十年多的時間,目前於某社福單位擔 任社工督導,從事目睹家暴兒少服務期間,因實務場域需要而接受大量家庭暴力等專業知 能訓練,對家庭暴力的通報、相關網絡成員合作、提供家庭暴力家庭成員直接工作、創傷 復原階段以及藝術治療、家族治療等工作方法相當清楚。而與目睹家暴兒少及其家庭成員 接觸的經驗包括:一、經由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之目睹家暴兒少及其家庭個案;

二、在服務期間,每年接受 72 小時以上的家庭暴力、家族治療、藝術治療工作坊訓練;

三、在大學的社會工作學程中修習家庭暴力學分;四、在社工所學程裡修習家庭暴力、家 庭社會工作專題學分。上述的工作與學習經驗提供研究者對於目睹家庭暴力兒少及其家庭 有基本的認識。

研究者在既有之基礎下,閱讀相關文獻資料,諸如介紹目睹家庭暴力兒少服務之相關 研究與期刊、個案故事等,從這些資料中設計半結構的訪談大綱,進行深度訪談,研究者 對議題的立場,主要是因著實務工作經驗,乃從提供目睹家庭暴兒少處遇服務的經驗當中,

從家庭暴力中的兒少的經歷以及兒少權益為出發的視角,作為的引導研究參與者針對欲討 論之議題分享其觀點,讓研究者能對研究問題有所思考和反應。

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就是重要的研究工具(吳芝儀,李奉儒譯,2001)。但是,

研究者無可避免的是主觀對於研究的影響,研究者透過自我檢視目前立場與角色對資料蒐 集的影響與詮釋。就研究者而言有以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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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訪談者

在研究中需要蒐集大量資料而與接受訪談者大量互動,研究者須具備個案研究技 巧,因此有實務經驗的研究者能夠充分地留意及觀察,潛在可能產生偏差的狀況。而 訪談時須留意:

(一)提出與研究相關的問題

研究者所提出問題須與研究有關,研究者在訪談裡,從中再衍伸出新的問題,

而這些問題又能讓研究問題更為具焦,這樣在進行個案研究上較具信效度。例 如:目睹家暴兒少的目睹影響在接受會面交往服務過程中的反應來對應兒少在 目睹家暴中的影響,同時亦可深入了解研究參與者是否因目睹家暴影響在接受 交往服務中的相關影響。

(二)觀察與感受

觀察與感受不單是聽覺而已,身為一位訪談者,須留意自己無偏見吸收研究對 象所描述的經歷,而研究者參與受訪者的描述事件時,可以接受到研究參與者 的所使用的言語詞句表達、捕捉受訪者的情緒和情感,才能深切了解研究參與 者所認識的情境。當然這類的技巧也需要用在檢視文件和直接觀察受訪者真實 的展現狀況,去蒐集線索之間是否存在重要訊息,這些會幫助研究者證實推論 是否成立。例如研究參與者陳述一段話,研究者以整理摘述方式回應研究參與 者,藉以確定訊息接收與受訪者一致。

(三)避免偏見

研究議題對於研究的重要性也需要研究者運用判斷力,但這當中須時時檢視自 己自己是否出現偏見,即是端看研究者對相反的研究結果有多大的接受程度。

另一種可以的測試方法為研究者對於相反研究結果的容忍和接受程度,在收集 資料的階段向指導教授、同儕工作者、先進前輩等在提供不一樣的解釋和對資 料的收集建議。如果探索反面的結果而得到反駁憑證,就可以減少偏見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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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四)訪談文本:資料分析來源

訪談文本為主要的資料分析來源,為能掌握與熟悉研究資料,訪談內容皆由研 究者在訪談結束後,盡速將錄音檔轉謄在逐字稿中。而逐字搞乃是訪談內容由 錄音化成文字的真實呈現,含括了訪談既定的半結構問題之外的觀察與當場提 問,只要與研究問題相關的事件都記錄描述,如此可增加資料的嚴謹性及真實,

對於資料蒐集和整理分析皆有所所助益。

(五)聚焦研究問題

研究者在研究初始就要清楚研究目的。在蒐集個案研究資料當中不只是紀錄而 已,研究者須留意能夠解釋,且能了解目前收集的資訊為矛盾或不聚焦,從這 些資料中進行推論。例如研究參與者訪談時偏離了研究問題,則研究者須適當、

適時地將焦點回到研究問題上,藉以避免漫無目的無聚焦的訪談。

三、協同分析者

在社福單位從事家庭暴力高關懷兒少輔導實務工作經驗 10 年以上,目前為國內心理 諮商研究所畢。因個案相關資料、資訊皆屬保密性,研究者先將訪談內容及個案接受訪談 中的文本。給予意義與分類,之後請協同分析者對於研究者整理過的部分提供建議與回饋,

彼此核對與討論是否有未盡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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