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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六節 護子心切-小江

壹、小江的故事

現在回頭去看和前妻的交往,我覺得她蠻會演戲的,本來以為是大小姐脾氣而已,後來我 發現是歇斯底里。我是那麼單純,全然相信她、疼愛她,以前我都跟我媽講,我愛她就是要幫 她,不能不理她,沒想到她動作比我更快,甚麼保護令和離婚都是她提的。婚姻裡的很多爭執 都是她先引起的,我不過生氣的時候打翻桌上的相框,根本沒有攻擊她,保護令竟然就核發了。

現在我覺得我對女人,變得學乖學聰明,不過我也會怕我孩子長大後對象的選擇,我擔心孩子 像我這個爸爸這麼呆,愛到受傷成這樣。

說我自己呆不是沒有原因的,跟前妻交往前,我非常認真工作存錢,要結婚前我賣掉房子,

婚後去換更大的房子,又拿我的積蓄拿去創業,那後來創業失敗,房子她的名字,公司她的名 字看起來是她獨資,但是因為堅持她名字的狀況下,我等於是沒錢啦,房子賣掉剩下一些錢而 已。

後來我才知道,前妻一分居就和其他男人同居,我合理懷疑她還在婚姻關係內的時候就有 對象了。反正這些保護令和離婚與財產分割通通都是前妻提出來的,法院根本沒有我施暴,也 沒有前妻受傷的證據,就採自由心證核發保護令;前妻接著聲請法院判決離婚通過;房子也因 為是婚後買的,所以也要這樣白白分給前妻。整個過程,我就是被有計謀的欺騙一般。

前妻很會鬧脾氣,每次只要一生氣就會帶著孩子不告而別,這種無預警離家的戲碼上演不 計其數,法院判決離婚的時候要求我們為了孩子的兒少最佳利益,要接受社工監督未成年子女 會面交往服務,我覺得有社工監督的子女會面是好的,但是我不清楚為什麼才進行一次社工監 督的會面交往,就通知我們未來不用社工監督,而是轉為自行交付會面了。因為孩子主要跟著 前妻居住生活,假日的時候才換成來我這邊,換成自行交付之後,我要看孩子變好坎坷,我時 常被前妻的不事先通知的延遲、放鴿子而困擾,我那麼配合前妻,願意這樣像憨人般被她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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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為了看心愛的孩子。

說來揪心,孩子每次在我這裡,要再回到前妻那裏的時候,小孩總是哭得呼天搶地,以前 我只能努力安撫我的孩子要回去前妻那裡,要聽前妻的話。但是這次孩子重感冒,我看著病懨 懨的孩子,哭著不回去她媽媽那裡,這次,我是豁出去了,為了我的寶貝孩子,我要勇敢爭取 孩子跟我一起生活的機會。

圖 4-6-1:受訪者小江(未同住方/探視方)家系圖

小江 40 歲

38 歲

5 歲 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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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在孩子還沒出生的時候就陸續有發生,那最多的就是賞耳光比較頻繁」(江- F2A004、F2A005-1)

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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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就會發生這種事情,那孩子出生後也一樣會發生這些事,那就是她會用很暴力的方去毆打我」(江

- F2A006)

1. 前妻施暴、孩子目睹家暴

小江前妻的家暴型態是肢體的攻擊,讓小江的胸部和腹部與肚子都瘀青受傷,而這些小江 受傷的過程,小江的孩子全程目睹。

「就是胸部跟腹部擦傷、瘀青,因為她是踹肚子,對,通通目睹」(江- F2A011、)

2. 在孩子面前掩飾家暴

小江知道孩子在年幼時期若目睹家暴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且小江擔心孩子受到這樣家暴行 為的驚嚇,小江當時對孩子做出假裝父母在遊戲的樣子。

「嗯,以我被踹肚子那次,我跟孩子說,爸爸跟媽媽在玩,我盡力去安撫,所以那一次,因為孩子也還小,

那他會爬,所以那一次我覺得孩子知道的是我們在玩,以那一次來說,孩子應該沒有受到甚麼傷害」(江-

F2A013)

「那時候 1 歲多,2 歲吧 」(江- F2A014)

(二) 前妻聲請保護令、坦承唯一動手施暴

前妻對小江提出家庭暴力的事由,前妻聲請保護令過程當中,小江雖如實陳述出歷年來生 活當中,前妻時常情緒不穩、暴力行為不斷,終究未受法官所採納。

小江回想自己確實有過一次對前妻家暴的行為,是在前妻懷孕期間,這是小江印象中,唯一對 前妻的家暴行為。

我也提出了抗告,向法院講了這樣的事件,我覺得,嘖,就是法院好像也不太理會這樣子的事情,對,我

也提出了所有的證明啊!」(陳-F1A013-2)

「喔對了,我記得有一次事就是有,我有打我前妻的一次,是唯一的一次,就是我們在新光三越那次,那時 候我要開車回家,那因為我不給她買一雙皮靴,那她就一直鬧情緒,她上車的時候就很不甘願就一直罵人,

我覺得怎麼講怎麼講都沒有用,所以我就賞她一個耳光,可是是擦過去不是很重,因為正駕駛座到副駕駛

座的方向是沒辦法太大力的,我不是很重力大她,我必須承認唯一的一次」(江- F2A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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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提供心理諮商資源無法平息夫妻衝突

小江與前妻在出庭保護令表述之時,法官觀察到兩人爭執不斷,提供法院的心理師資源,且 要求兩人接受心理師的夫妻協談服務,小江一開始對心理諮商資源有所期待,本以為在伴侶關 係上有正向提升的機會,但事實並非小江所想像,兩人在當時依舊有爭吵,並且在那時也也因 遭受前妻的暴力相向而有驗傷單。

「對蒐集證據,那時候也會動手,孩子 4 歲那時候,應該那時候我們已經在做心理諮商了,所以那時候我

都有去驗傷幾次了」(江-F2A009)

2.身為男性、求助羞愧

小江受暴後未向婦幼專線求助,是到醫院就診接受治療的時候,醫院進行通報,保護系統 啟動之後,公權力的介入當中也包含了心理諮商服務。

「不太一樣是我沒有打 113,我是受傷去看醫生,那其實我不想要留下資料,因為我覺得被打受傷很丟臉這

樣子,那他就報那個 00 市政府的那個社工,那就是有公權力介入,最後就是請我和我前妻去做那個夫妻

諮商,在 00 諮商所這樣子」(江- F2A010)

二、前妻攜子離家

小江前妻非預期地將孩子帶離家中,小江下班後回到家才發現孩子再度被前妻帶走,這 段為期兩個多月的時間,小江非常思念孩子,小江也跑到警局,警察人員建議小江對前妻 提出略誘罪的告訴,但小江仍舊心軟,想到前妻是孩子的生母,下不了對前妻提告訴的心,

而小江也在警察協助致電確認孩子安全之後,小江單方面忍耐思念孩子的感受,漫漫等待、

不知何時再見到孩子的小江度日如年。

「恩,4 月中旬到 6 月底是 2 個多月,2 個多月沒有看到孩子,沒有聽到他的聲音就這樣出走了」(江

- F 2A033)

「沒關係,坦白說,因為當時發生到現在已經有段時間了,那兩個多月的時間我很思念孩子,那兩個

多月我其實我…也上警察局,我也去法官那邊盡量去講,但就是有程序要等,警察局其實要做就是通

報失蹤或者是說略誘罪但是失蹤就是沒有辦法,因為孩子就是媽媽帶走,那警察覺得奇怪就跟我說那

你就告略誘罪,」(江- F2A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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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思子心切,誰能幫助

那段日思夜想孩子的小江,小江除了請公權力介入以外,實在也想不出有甚麼其他資源可 以使用,小江在漫長等待期間,只能不斷對自己加油打氣建立自信心。

「就是長這麼大了,那的確是非常難熬啦!那那那..的確也想說有甚麼辦法,只好透過公權力來協助,我也不

知道要想甚麼辦法,我也沒找甚麼私家偵探,我也沒找甚麼其他的管道,因為那個我不熟也不好也不喜歡

那樣子只好倚賴公權力,但那就是有一個時間,有一個程序,那一段時間就這樣等就這樣等這樣等一直等,

那另外就是我自己建立自信心」(江-F2A034-3)

(二)難熬思子時光

思念孩子的日子特別難熬,上班的時間裡思念孩子,工作效率受影響。孩子還在小江身邊 的時候,假日會帶孩子到公園遊戲、運動,後來孩子被前妻非預期帶走之後,小江假日會到公 園坐著想念孩子。

「一個人一天有 6-8 小時都在工作,那時候受影響,那假日我會記得以前我假日都帶孩子去公園,然後我假

日想我孩子,我就買飲料我就去公園坐,去那裡想我孩子,我會流淚。」(江- F2A035-1)

(三)依靠信仰前進

小江是基督徒,下班後的夜晚,小江雖是看到天主教幼兒園的聖母像,也使用禱告尋求對 孩子的祝福和個人心靈慰藉。禱告的時候,小江會哭泣,也因為心情低落的關係,小江家人觀 察到這樣的狀況,搬與小江同住,就近關心照顧。

「然後那時候 00 幼兒園我晚上都會跑到那邊,那間是天主教的幼兒園,有聖母像,我就會在那裏禱告,我

本來就是基督徒我會禱告,然後我會哭啦!我就會…我是一個男生,我是硬脾氣的人,然後我會在那邊哭,

路人都覺得莫名其妙,然後哭完就覺得稍微比較釋懷一點,那時候我家人也跑來跟我住,他們很緊張我這

樣」(江- F2A035-2)

三、啟動會面的關鍵

(ㄧ) 法官介入,得以見子

小江前妻將孩子帶離家後,不讓小江見到孩子,最後是在出庭的時候,法官要求前妻必須 讓孩子見爸爸,小江才見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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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離開一直到,都沒有回來,5 月開庭的時候我沒有見到孩子就只見到前妻啦!四月中旬離家,5 月中開

庭,開庭就告離婚和告家暴,那法官才說那個孩子一定要讓爸爸看到一定要帶出來,不然我連孩子都看不

到」(江- F2A019)

(二)開始會面,監督會面一次,轉為交付會面

若不是會面交往服務,小江不知道要到甚麼時候才能見到孩子,當中社工監督會面只有一 次,之後轉為自行交付會面。

「孩子回到我身邊其實是會面交往的方式,就是 6 月底第一次會面交往,那回來只是兩天」(江- F2A021)

「孩子回到我身邊其實是會面交往的方式,就是 6 月底第一次會面交往,那回來只是兩天」(江- F2A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