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用以蒐集資料的研究工具包括:「子女知覺父母衝突量表」、「情緒安 全感受量表」、「親職化量表」。「子女知覺父母衝突量表」乃翻譯 Grych 等人(1992) 修訂的「兒童知覺父母衝突量表」,用以測量子女知覺的父母衝突;「情緒安全感 受量表」則翻譯 Davies 等人(2002)編製之「父母次系統中的安全感受量表」,用 以測量子女面對父母衝突時的情緒安全感受;「親職化量表」則為石芳萌(2007) 修訂,用以測量子女在家庭中親職化的表現與程度。預詴量表與正式問卷如附件 五所示。預詴量表編制過程、項目分析、因素分析結果,以及正式量表編製,分 別介紹如下:

一、子女知覺父母衝突量表:

(一) 量表內容

研究使用之量表翻譯自 Grych 等人(1992)發展的「兒童知覺父母 衝 突 量 表 」 (Children’s Perception of Interparental Conflict Scale, CPIC),用以評量子女知覺的父母衝突程度,原量表中包含衝 突特質、威脅感、與自責感三個部份,衝突特質包含頻率、強度、解 決三個分量表,威脅感包含內容、威脅感兩個分量表,自責感則包含 自責感與因應效能兩個分量表,另外尚有三角關係與原因穩定性兩個 分量表,共九個分量表。

本研究取得 Grych 之授權後,選用頻率、強度、解決、內容四個 分量表以測量子女知覺的父母衝突,總共 23 題:(一)頻率分量表指的 是子女知覺父母爭吵、意見不合或衝突的次數,共六題;(二)強度分 量表指的是子女知覺父母衝突的強度,共七題;(三)解決分量表測量

44

的是子女知覺父母衝突是否有解決,共六題;(四)內容分量表測量的 是子女知覺父母衝突與自己有關的程度,共四題。

(二) 預詴量表編制:

Grych 等人(1992)發展量表時以國小學童為樣本,國內翻譯與引用 者施測樣本則以國小四年級至國中三年級為多(江睿霞,1994;林美 娟,1998;陳惠雯,2000;王淑卿,2004;許惠雯,2007),亦有研究 者施測於高中生(江小燕,2005;吳雅雯,2004),相較之下本研究之 受詴者年齡層為 18~22 歲,其生活經驗、習慣用語和過去國小至高中 時期的受詴者可能有較大的差別。因此,本研究以 Grych 等人(1992) 之英文原版量表為主,再參考國內現有的翻譯版本,編制成「子女知 覺父母衝突量表」,實際施測時則名為「父母互動量表」。

翻譯與修訂時,將適合兒童填答的簡短描述,增加文辭修飾,更 改為較適合大學生填寫的語氣;此外,調整正反向題的題數,例如原 量表第 36 題為第 31 題之反向題,兩者同屬於強度此一向度,雖有偵 測受詴者反應心向之功能,但對於了解父母衝突之強度沒有更大幫 助,故予以刪除,而原頻率分量表只有第一題是反向題,題數較少,

故將原量表之第 27 題改為反向題。

原本的解決分量表,描述父母衝突是否解決、快速解決、解決後 仍有怒氣留存,修訂時增加對父母衝突解決方式的描述,包括部分解 決(第 46 題),理性協調(第 20 題),另外原量表第 2 題之反向描述(父 母會解決衝突),改為正向描述(總是爭執卻未解決)。修訂後解決分量 表可描述父母面對衝突時,出現未解決、部分解決、解決但怒氣猶存、

理性協調、情理和解、快速解決等解決方式。

原內容分量表僅有四題,與其他分量表相較,題數較少,因此新 增兩題:父母衝突本與我無關,但卻拿我當箭靶;父母就算爭執,但 跟我相關的議題卻意見一致。四個分量表之向度與題號對照表如附件

45

一所示。

原量表為三點量表,本研究使用時為避免反應心向,將作答方式 改為四點量表,由少部分符合(0%~25%)、部分符合(26%~50%)、大部 分符合(51%~75%)、至非常符合(76%~100%),分別給予 1 至 4 分,除 了第 1、7、10、13、14、21、24 等七題為反向題,需反向計分,其他 題目得分越高者,代表該量表欲測得之父母衝突程度分數越高。

(三) 預詴量表項目分析

父母衝突量表之預詴量表進行項目分析時,將頻率、強度、解決 等三個分量表合稱衝突程度,與內容分量表分開進行檢驗。項目分析 時,採用遺漏值檢驗、項目描述統計檢驗、極端值檢驗以及同質性檢 驗四類檢驗,共有七項指標,考慮刪題之標準如下:遺漏值大於 5%、

各題之平均數未在全量表平均數正負 1.5 個標準差之間、標準差低 於.7、偏態係數接近正負 1、極端值檢驗未達顯著、項目與總分之相關 小於.3、因素負荷量小於.3。研究者將依此進行整體研判,作為刪題 之依據。

父母衝突量表項目分析結果,發現大多數題目出現偏態檢驗不合 格的情形,表示對受詴者來說面對父母衝突的經驗在離家上大學後漸 次減少,或是回答強烈的父母衝突的題目時,無論知覺到的父母衝突 是否達到相對高的程度,也傾向於以甚少如此來回答,導致填答的偏 態。另外,遺漏值與極端值檢驗各題皆達標準;項目總分相關及因素 負荷量兩項檢驗,僅第 24 題違犯。檢驗不合格數最高者為第 22 題與 第 24 題,若不計偏態性,則第 24 題為優先考慮刪除之題目。父母衝 突量表項目分析詳細結果與綜合判斷如附件二與附件三。

衝突程度分量表α值=.94,刪除任何一題皆未能顯著提升;內容 分量表α值=.69,刪除第 24 題可提升至.78。

46

(四) 預詴量表因素分析

本研究以探索性因素分析與內部同質性檢驗,了解預詴時父母衝 突量表之因素結構與因素負荷量。由於頻率、強度、解決等三個分量 表在 Grych 等人(1992)發展的父母衝突量表中屬於衝突特質部分,而 內容分量表則屬於自責感部分,故將頻率、強度、解決等三個分量表 之題目,合併為衝突程度,進行因素分析,而內容分量表獨立為另一 個因素,待進行衝突程度之因素分析後,再共同投入全量表之因素分 析。

進行衝突程度三個分量表之因素分析時,以主成份分析法萃取共 同因素,並依照理論,指定萃取三個因素;分析時由於分量表間相關 甚高,故採斜交轉軸法中的 Promax 法進行。

根據上述步驟與項目分析的結果,將衝突程度三個分量表之題目 投入因素分析,KMO=.94,球型檢定達顯著,總解釋變異量 66.02%,得 三個因子之因素結構。

進行內容分量表因素分析時,先依項目分析結果,刪除第 24 題,

以主成份分析法萃取共同因素,設定特徵值為 1 進行萃取,輔以直交 轉軸法中的最大變異法,分析結果 KMO=.75,球型檢定達顯著,解釋變 異量 54.05%,僅抽取出一個因素。

綜合上述兩步驟之分析結果,將所有題目共同投入,進行全量表 之因素分析。分析時依照理論,指定萃取四個因素,並採斜交轉軸之 Promax 法,分析結果 KMO=.92,總解釋變異量 64.71%,因素結構摘要 如表 3-2 所示。

47

48

根據因素分析結果,因素結構與預詴量表架構有所不同,其中頻 率、解決、強度等三個分量表散見於因素一、二、三之中,內容分量 表除第 18 題落於因素一外,其餘各題集結為因素四。因素一之題目描 述父母之間的衝突是以肢體衝突、言語叫囂辱罵、動手丟東西、持續 的怒氣與牽怒等方式呈現,較為負向,強度較高,且對彼此關係、家 庭與子女可能有破壞性的影響,故將因素一命名為破壞性衝突;因素 二之題目則描述父母之間能夠和氣相待、較少衝突、理性解決、情緒 緩和等,處理衝突之方式較為正向、強度較弱,對彼此關係有建設性 之助益,故將此因素命名為建設性衝突;因素三之題目則描述父母衝 突經常、總是發生,持續較長,不顧子女是否在場,將此因素命名為 衝突頻率;因素四之題目皆屬內容分量表之題目,故將其命名為衝突 內容。

本量表之因素結構雖與預詴量表的架構不同,但究其內涵,仍不 脫父母衝突程度之範圍,破壞性衝突中包含未解決、部份解決、強度 高、傷害性較高的衝突程度,建設性衝突包含理性解決、強度較低的 衝突程度,而衝突頻率說明衝突時常、總是發生,無視子女兒存在的 程度,衝突內容則說明父母衝突是與子女有關或是由子女的議題引 發;再者,Cummings 與 Davies(2002)也提出父母衝突可分為建設性與 破壞性兩種,破壞性衝突包括強度越強、持續越久、越沒有解決,相 反地建設性衝突則說明父母可以用理性、和平、溝通的方式解決彼此 之間的歧見;許惠雯(2007)採用衝突頻率、強度、與解決等三項衝突 程度分量表,以及衝突內容分量表,但因素分析結果,衝突程度三分 量表組成建設性衝突與破壞性衝突兩個分量表。綜合來看,雖然架構 有所不同,但本量表仍可有效測得父母衝突的程度,具有一定程度的 建構效度。

為了進一步確認量表結構的有效性,本研究考驗各分量表與總量

49

50

指標。此量表經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後,刪除第 24 題,整體α值=.93,

破壞性衝突分量表α值=.89,建設性衝突分量表α值=.88,衝突頻率 分量表α值=.88,衝突內容分量表α值=.79。

(六) 正式量表編製:

根據預詴量表之項目分析與因素分析結果,進行父母衝突量表之 正式施測量表編製。正式量表共有四個分量表,各別是:破壞性衝突 分量表、建設性衝突分量表、衝突頻率分量表、衝突內容分量表,全 量表共 23 題,向度與題目對照表如附件四所示,計分方式與預詴量表 相同,惟建設性衝突分量表得分越高表示父母衝突情形越低,因此計 算全量表得分時此部分各題需反向計分,若欲探討各分量表之平均數 差異,則建設性衝突分量表才不用反向計分。

二、情緒安全感受量表:

(一) 量表內容

本研究所使用之「情緒安全感受量表」,經去函 Davies 取得授權 後,翻譯自 Davies 等人(2002)編製的「父母次系統中的安全感受量表」

(The Security in the Interparental Subsystem Scales, SIS),原 量表包含情緒喚起、行為調適、內在表徵等三個部分,情緒喚起包含

(The Security in the Interparental Subsystem Scales, SIS),原 量表包含情緒喚起、行為調適、內在表徵等三個部分,情緒喚起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