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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工具

壹 、 研 究 變 項 之 操 作 定 義

問 卷 設 計 分 為 四 個 部 分 , 第 一 部 分 至 第 三 部 分 根 據 文 獻 所 蒐 集 之 量 表 加 以 修 改 訂 定 而 成 , 問 卷 分 為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量 表 、 學 校 組 織 學 習 量 表 、 學 校 效 能 參 與 量 表 及 基 本 資 料 四 個 部 分 , 各 量 表 採 用 李 克 特( Likert)五 點 尺 度 量 表 方 式 來 衡 量 。

一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量 表 :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評 量 問 卷 」本 問 卷 係 參 考 鄭 彩 鳳(1996)所 編 製 的「 學 校 競 值 組 織 文 化 評 量 問 卷 」及 丁 福 慶(2004)、所 編 制 的「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類 型 量 表 」修 編 而 成 即 量 表 係 從「 理 性 文 化 」、「 發 展 文 化 」、「 共 識 文 化 」、「 層 級 文 化 」 四 向 度 編 製 而 成 。 主 要 在 瞭 解 學 校 教 師 對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的 知 覺 程 度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 一 ) 理 性 文 化 (developmental culture):

對 環 境 的 確 認 程 度 高,決 策 的 迫 切 性 高,強 調 理 性 與 績 效、面 對 競 爭,

為 績 效 取 向 文 化 。

( 二 ) 發 展 文 化 (consensual culture):

對 環 境 的 確 認 程 度 低 , 急 迫 的 需 要 採 取 因 應 對 策 , 組 織 常 以 抽 象 的 遠 景 和 領 袖 的 個 人 魅 力 , 來 維 持 組 織 成 員 的 士 氣 , 強 調 發 展 與 成 長 。

( 三 ) 共 識 文 化 (hierarchical culture):

對 環 境 的 確 認 程 度 低,但 所 需 採 取 的 行 動 並 不 急 切,組 織 化 強 調 參 與、

共 識 的 達 成 、 友 善 信 任 的 態 度 , 強 調 關 懷 與 團 結 。

( 四 ) 層 級 文 化 (rational culture):

對 環 境 的 確 認 程 度 高 , 決 策 的 迫 切 性 低 , 強 調 組 織 的 穩 定 、 合 作 和 責 任 。

二 、 組 織 學 習 量 表 :

本 量 表 主 要 參 考 係 依 文 獻 探 究 所 得 , 就 Senge( 聖 吉 ) 的 五 項 修 練 , 作 為 以 下 五 個 向 度 編 制 而 成 , 並 參 考 李 幸 ( 2001)、 許 顏 輝 ( 2004) 所 編 定 的「 學 習 型 組 織 量 表 」的 使 用 情 形 的 分 類 作 為 問 卷 的 架 構:即 量 表 係 從「 自 我 超 越 」、「 改 善 心 智 模 式 」、「 建 立 共 同 遠 景 」、「 團 隊 合 作 」、「 系 統 思 考 」

五 向 度 編 製 而 成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自 我 超 越 (personal mastery)

自 我 超 越 是 指 要 擴 展 個 人 的 能 力 , 挑 戰 自 我 的 胸 懷 , 突 破 極 限 的 自 我 實 現 , 或 技 巧 的 精 熟 ; 確 認 擬 達 成 的 目 標 , 並 全 力 以 赴 、 專 心 致 之 。

( 二 ) 改 善 心 智 模 式 (improving mental models)

心 智 模 式 是 根 深 蒂 固 於 心 中 , 影 響 我 們 如 何 了 解 這 個 世 界 , 以 及 如 何 採 取 行 動 的 許 多 假 設 、 成 見 , 甚 至 圖 像 、 印 象 。

( 三 ) 建 立 共 同 願 景 (building shared vision)

所 謂 願 景 (vision), 就 是 一 種 共 同 的 願 望 、 理 想 、 遠 景 或 目 標 。 在 追 求 願 景 的 過 程 中 , 人 們 自 然 會 產 生 勇 氣 , 去 做 任 何 為 實 現 願 景 所 必 須 做 的 事 。 共 同 願 景 就 是 組 織 成 員 所 共 同 持 有 的 意 象 或 景 象 , 使 各 種 不 同 的 活 動 融 匯 起 來 。

( 四 ) 團 隊 學 習 (team learning)

團 隊 學 習 係 指 團 體 成 員 共 同 與 相 互 的 學 習 。 這 是 一 個 發 展 團 隊 成 員 整 體 搭 配 與 實 現 共 同 目 標 能 力 的 過 程 。 團 隊 的 集 體 智 慧 高 於 個 人 智 慧 , 團 隊 擁 有 整 體 搭 配 的 行 動 能 力 。

( 五 ) 系 統 思 考 (system thinking)

系 統 思 考 係 指 在 面 對 複 雜 問 題 或 事 件 時 , 應 對 問 題 或 事 件 作 整 體 考 量 , 而 不 是 對 任 何 單 獨 部 分 深 入 的 探 討 。

三 、 學 校 效 能 量 表 :

本 問 卷 係 參 考 江 志 正 ( 2000) 及 謝 勝 宇 ( 2007) 所 編 製 的 「 學 校 效 能 量 表 」 修 編 而 成 , 即 量 表 係 從 「 行 政 管 理 績 效 」、「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 學 生 成 就 表 現 」、「 社 區 家 長 參 與 」 四 向 度 編 製 而 成 。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 一 ) 行 政 管 理 績 效 :

行 政 效 能 泛 指 校 長 領 導 的 能 力 和 表 現 、 行 政 工 作 效 率 、 行 政 有 效 支 援 教 學 和 行 政 溝 通 協 調 等 情 形 , 良 好 的 行 政 效 能 , 將 能 夠 有 效 協 助 教 師 效 能 和 學 生 效 能 的 提 升 。

( 二 )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

教 師 效 能 係 指 教 師 的 教 學 表 現 、 教 學 效 果 和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的 情 形 , 它 是 升 學 生 效 能 的 關 鍵 。

( 三 ) 學 生 成 就 表 現 :

學 生 效 能 應 該 包 含 學 生 學 業 成 就 以 及 態 度 和 行 為 的 表 現 , 它 是 學 校 效 能 主 體 。

( 四 ) 社 區 家 長 參 與 :

家 長 參 與 是 對 於 學 校 的 認 同 、 支 持 與 肯 定 , 願 意 協 助 校 務 發 展 , 建 立 良 好 親 師 互 動 關 係 , 對 於 學 校 效 能 的 提 升 。

以 上 三 個 變 項 皆 以 李 克 特( Likert)五 點 尺 度 量 表 方 式 來 衡 量 。 計 分 方 式 是 以 「 非 常 同 意 」、「 同 意 」、「 無 意 見 」、「 不 同 意 」、「 非 常 不 同 意 」 五 個 尺 度 來 表 示 。 以 「 5」 代 表 「 非 常 同 意 」、 以 「 4」 代 表 「 同 意 」、 以 「 3」 代 表 「 無 意 見 」、 以 「 2」 代 表 「 不 同 意 」、 以 「 1」 代 表 「 非 常 不 同 意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 學 校 組 織 學 習 」 與 「 學 校 效 能 」 愈 高 。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以 結 構 式 問 卷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進 行 資 料 之 蒐 集 , 而 問 卷 中 有 關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 學 校 組 織 學 習 、 學 校 效 能 等 之 衡 量 項 目 , 均 植 基 於 相 關 文 獻 基 礎 , 且 多 數 引 用 國 內 外 學 者 曾 經 使 用 之 量 表 或 衡 量 項 目 , 並 與 教 授 、 專 家 討 論 。 據 此 , 本 研 究 係 以 因 素 分 析 進 行 量 表 效 度 之 檢 定 。 而 後 經 確 定 各 問 項 之 因 素 歸 屬 後 , 進 一 步 進 行 信 度 檢 定 , 以 確 定 本 問 卷 之 一 致 性 。 四 、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此 部 份 量 表 主 要 目 的 在 獲 得 本 研 究 之 教 師 個 人 背 景 變 項 所 需 資 料 ,包 括 「 性 別 」、「 年 齡 」、「 學 歷 」、「 服 務 年 資 」、「 擔 任 職 位 」、「 學 校 規 模 」 等 六 項 , 由 填 答 者 勾 選 , 說 明 如 下 :

(一 )性 別 : 男 、 女 。

(二 )年 齡 : 分 為 30歲 以 下 、 31-40歲 、 41-50歲 、 51歲 以 上 等 四 組 。 (三 )服 務 年 資 : 5 年 ( 含 )以 下 、 6-10年 、 11-20年 、 21年 以 上 , 共 四 組 。 (四 )最 高 學 歷 : 師 範 師 院 、 一 般 大 學 ( 包 括 學 士 後 師 資 班 ) 、 碩 士 以 上 等

四 組 。

(五 )擔 任 職 務 : 教 師 兼 任 主 任 、 教 師 兼 任 組 長 或 副 組 長 、 導 師 、 專 任 教 師 等 四 組 。

(六 )學 校 規 模 : 17班 ( 含 )以 下 、 18-53班 、 54班 以 上 等 三 組 。

貳 、 研 究 問 卷 的 設 計 與 衡 量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以 結 構 式 問 卷 作 為 研 究 工 具 進 行 資 料 之 蒐 集 , 問 卷 的 設 計 分 為 四 個 部 分,第 四 部 分 為「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第 一 部 分 至 第 三 部 分 根 據 文 獻 所 蒐 集 之 量 表,加 以 修 改 訂 定 而 成,分 別 為「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量 表 」、「 組 織 學 習 量 表 」、「 學 校 效 能 量 表 」, 以 上 三 個 變 項 皆 以 李 克 特 (Likert) 五 點 尺 度 量 表 方 式 來 衡 量。計 分 方 式 是 以「 很 同 意 」、「 大 致 同 意 」、「 稍 為 意 見 」、

「 不 同 意 」、「 很 不 同 意 」五 個 尺 度 來 表 示 。 以「5」代 表「 很 同 意 」、以「 4」

代 表 「 大 致 同 意 」、 以 「3」 代 表 「 稍 為 意 見 」、 以 「 2」 代 表 「 不 同 意 」、 以

「1」 代 表 「 很 不 同 意 」, 得 分 愈 高 者 表 示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 組 織 學 習 量 表 」 與 「 學 校 效 能 」 愈 高 。

一 、 問 卷 編 制 過 程

問 卷 之 編 制 是 須 經 過 許 多 繁 雜 而 精 密 的 程 序 , 才 能 設 計 出 良 好 的 問 卷 , 以 符 合 適 切 性 , 使 誤 差 減 至 最 低 。 本 研 究 問 卷 編 制 的 過 程 主 要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 茲 分 述 如 下 :

( 一 ) 擬 定 初 稿

本 研 究 所 採 用 的 問 卷 初 稿 是 經 由 研 究 者 蒐 集 及 閱 讀 相 關 文 獻 並 針 對 本 研 究 目 所 進 行 擬 定 。

( 二 ) 編 制 問 卷

初 稿 擬 定 後 , 函 請 專 家 學 者 及 實 務 工 作 者 , 針 對 問 卷 內 容 效 度 提 供 修 正 意 見 , 最 後 再 經 項 目 分 析 與 信 度 分 析 刪 除 不 合 適 之 題 項 , 問 卷 之 信 度 則 採 用 Cronbach α 係 數 解 釋 。

( 三 ) 問 卷 實 施

問 卷 實 施 後 , 對 所 得 到 之 有 效 問 卷 進 行 信 效 度 考 驗 , 剔 除 鑑 別 力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的 題 目 , 進 而 在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 四 ) 題 目 篩 選

本 節 對 於 問 卷 之 資 料 , 即 透 過 SPSS17 套 裝 統 計 軟 體 進 行 初 步 分 析 ,

包 含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 組 織 學 習 與 學 校 效 能 之 項 目 分 析 , 再 者 進 行 問 卷 之 信 效 度 檢 驗 , 最 後 針 對 題 項 品 質 進 行 分 析 。

二 、 問 卷 初 稿 編 制

本 研 究 問 卷 設 計 為 結 構 式 的 封 閉 問 卷 以 利 受 試 者 填 答 , 問 卷 內 容 包 括 四 個 部 分,第 一 個 部 分 為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量 表,第 二 個 部 分 為 組 織 學 習 量 表,

第 三 部 份 為 學 校 效 能 量 表 , 第 四 部 份 為 人 口 統 計 變 項 資 料 。 茲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係 指「 理 性 文 化 」、「 發 展 文 化 」、「 共 識 文 化 」、「 層 級 文 化 」。 本 問 卷 內 容 係 參 考 鄭 彩 鳳 (1996) 所 編 製 的 「 學 校 競 值 組 織 文 化 評 量 問 卷 」 及 丁 福 慶 (2004) 所 編 制 的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類 型 量 表 」 修 編 而 成 。 問 卷 分 等 四 層 面,共 20 題 題 目,再 經 專 家 內 容 效 度 審 查 的 程 序,針 對 專 家 學 者 所 提 供 的 意 見 , 修 正 成 預 試 問 卷 , 經 預 試 後 , 再 修 正 成 正 式 問 卷 。

表 3-2-1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之 題 號 分 配 表

構 面 理 性 文 化 發 展 文 化 共 識 文 化 科 層 文 化

題 號 1-4 5-10 11-16 17-20

( 二 ) 組 織 學 習

係 指「 自 我 超 越 」、「 改 善 心 智 模 式 」、「 建 立 共 同 遠 景 」、「 團 隊 合 作 」、

「 系 統 思 考 」 五 向 度 , 依 文 獻 探 究 所 得 , 就 Senge( 聖 吉 ) 的 五 項 修 練 , 作 為 以 下 五 個 向 度 編 制 而 成 , 並 參 考 李 幸 ( 2001)、 許 顏 輝 ( 2004) 所 編 定 的 「 學 習 型 組 織 量 表 」 使 用 情 形 , 加 以 修 正 以 適 於 本 研 究 之 使 用 , 本 量 表 共 25 題 。

表 3-2-2 組 織 學 習 之 題 號 分 配 表

構 面 自 我 超 越 改 善 心 智 模 式 建 立 共 同 遠 景 團 隊 合 作 系 統 思 考

題 號 1-5 6-10 11-15 16-20 21-25

( 三 ) 學 校 效 能

係 指「 行 政 管 理 績 效 」、「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 學 生 成 就 表 現 」、「 社 區 家 長 參 與 」 四 向 度 , 參 考 江 志 正 ( 2000) 及 謝 勝 宇 ( 2007) 所 編 製 的 「 學 校 校 能 量 表 」, 加 以 修 正 以 適 於 本 研 究 之 使 用 。 本 量 表 共 21 題 , 各 構 面 及 題 目 分 配 如 表 3-2-3。

表 3-2-3 學 校 效 能 之 題 號 分 配 表

構 面 行 政 管 理 績 效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學 生 成 就 表 現 社 區 家 長 參 與

題 號 1-5 6-10 11-15 16-21

( 四 )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此 部 分 包 括 受 測 者 的 「 性 別 」、「 年 齡 」、「 學 歷 」、「 服 務 年 資 」、「 擔 任 職 位 」 與 「 學 校 規 模 」 等 六 項 。

三 、 專 家 效 度 評 鑑 ( 內 容 效 度 )

問 卷 初 稿 ( 附 錄 一 ) 擬 定 完 畢 後 , 為 瞭 解 問 卷 初 稿 之 可 行 性 , 則 經 由 指 導 教 授 丁 導 民 博 士 及 校 、 內 外 之 專 家 學 者 , 包 括 林 振 春 博 士 、 王 等 元 博 士 及 實 務 工 作 者 桃 園 縣 立 福 豐 國 中 校 長 易 正 珍 、 迴 龍 國 民 中 小 學 校 長 蘇 彥 瑜 及 過 嶺 國 中 輔 導 主 任 徐 翠 昭 等 人 , 針 對 問 卷 內 容 、 編 排 方 式 提 供 修 正 意 見 。 研 究 者 將 專 家 所 提 供 之 意 見 及 結 果 整 如 下 :

( 一 )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以 下 為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問 卷 題 目 的 專 家 意 見 修 改 彙 整 , 此 部 分 除 21 題 刪 除 外 , 其 餘 的 題 目 皆 為 語 意 的 修 改 , 詳 見 下 表 3-2-4:

表 3-2-4 學 校 組 織 文 化 之 專 家 意 見 表

專 家 編 號 題 目 修 改 前 題 目 修 改 後 結 果

2 . 本 校 同 仁 在 工 作 上 彼 此 競 爭 且 相 互 比 較 。

2 . 本 校 同 仁 在 工 作 上 彼 此 有

良 性 的 競 爭 。 修 改 適 用

3 . 本 校 對 成 功 的 定 義 比 其 他 的 學 校 有 優 秀 的 表 現 。

3 . 本 校 在 各 方 面 表 現 比 其

他 的 學 校 優 秀 。 修 改 適 用

5 號

1 9 本 校 對 成 功 的 定 義 在 於 學 校 各 層 級 遵 守 權 責 及 制 度 化 的 辦 事 方 法 使 學 校 運 順 暢 不 混 亂 。

1 9 . 本 校 各 層 級 能 遵 守 權 責 及 制 度 化 的 辦 事 方 法 使

1 9 . 本 校 各 層 級 能 遵 守 權 責 及 制 度 化 的 辦 事 方 法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