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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使用 TEPS 第二波高中問卷調查資料進行分析,此波問卷在 2003 年 上半年施測,經過一段時間進行檢誤整理,陸續於2005 年、2006 年公開釋出問 卷測得之數據資料檔案。第二波高中問卷的施測對象為當時就讀高三下學期的 學生,也是參與台灣地區舊制區域性高中聯考的最後一屆學生,包括來自普通 學程與綜合學程的樣本,在2001 年時,他們亦曾接受第一波的問卷測量。本節 將詳細說明研究工具以及研究對象的選取原則。

TEPS的問卷內容係參考國內相關的教育研究、行政院「教育改革諮議報告 書」,及美國「國家教育長期追蹤研究」(National Educational Longitudinal Study, 簡稱NELS)資料庫1988-1996年的調查報告等,再經過多次專家諮詢會議的討 論後確立9,在問卷品質上具有良好的說服力,且其性質為全國長期追蹤之調查 計畫,在設計上,謹慎考量信、效度,樣本亦具全國代表性。以下分別說明問 卷設計的範圍及內容、抽樣與第二波追蹤技術、以及資料蒐集方式。

壹、 問卷設計之範圍與內容

TEPS在調查範圍的設計上,認為問卷必須要能涵蓋幾個影響學生學習經驗 的主要面向,故在第二波高中問卷調查中,除了向高中學生蒐集資料,也由這 些學生出發,取得他們的老師、家長及就讀學校的資料,因此資料的範圍廣含 各個層次,且每一份老師、家長、學校的資料內容皆能透過學生代碼相互串連、

對話,經由問卷間的互補及交叉詢問,產生一些彼此間互相關連的題項10,為相 關研究提供完整的圖像。

因研究範圍廣泛,TEPS的問卷除了以學生問卷為主軸,必須同時發展家長 問卷、老師問卷和學校問卷,另外,學生在完成學生問卷之餘,尚須接受綜合 分析能力測驗,故一組完整問卷的呈現如圖3-2所示。

9 詳見 2007 年 TEPS 修訂釋出之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

10 詳見 2007 年 TEPS 修訂釋出之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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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2 TEPS 資料蒐集工具與內容示意圖

資料來源:出自 TEPS 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2007:4)。

本研究分析的部分包括圖3-2的學生問卷、家長問卷,以及只有學生需要完 成的綜合分析能力測量。

第二波學生問卷的內容包括「學生生活作息安排、校外補習狀況、暑假參 加之活動或課程,家人對學生的影響程度、學校生活狀況、學習方式及對公共 事務的看法」等;第二波家長問卷的內容包括「家長的生活作息、學生的學習 狀況、與學生的相處方式、對公共事務的看法、以及工作狀況」等;至於綜合 分析能力測量,TEPS基於長期追蹤之原則,未將試題內容公開。

貳、 抽樣與第二波追蹤技術

TEPS在設計抽樣步驟與方式前,有三項考量的重點:(1)因果分析的目 的,(2)追蹤的流失率,(3)多層次分析單位的需要。這些考量乃為因應TEPS 調查計畫的長期性質而生。據此,TEPS資料庫的設計,不只要能符合敘述統計 和統計推論的需要,且要能做進一步的因果機制的分析;在基本的樣本數量上,

則以20%左右的流失率估計第一梯次的樣本數;在多層次的分析單位上,所抽 取的樣本班級每班至少需要有12 位學生,加上流失率的考量,第一梯次調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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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每班選取15 人11

經過前述的考量,TEPS便以分層隨機抽樣的分式進行抽樣,實際操作時,

以臺灣地區(含澎湖離島地區)的城鄉分佈、公立與私立學校的差異、及國中、

高中/高職、五專等學制為分層依據,兼顧城鄉、學校性質之分配,詳細步驟如 下12

(1) 由教育部提供當年度的學校資料中,先區分國中、高中、高職、五 專四種學程,個別抽出樣本學校。

(2) 教育部發函至被抽取到的學校,請這些樣本學校提供TEPS 所需的 年級資料,包括班級數量、班級特性、各班學生人數與完整的學生 名單。

(3) 計畫中心在彙整資料後,先抽出樣本班級,最後再由樣本班級中隨 機抽出15 名學生做為正取樣本。並將該班其他學生經隨機編號方式 確認候補順序後,列為該班備取樣本。在班級與學生抽樣階段,計 畫中心根據學校所提供的資料,將某些特殊班級或學生排除於抽樣 名單外,例如特殊教育班級(啟聰班或啟智班等)及因身心障礙而 無法參與TEPS測量與問卷填寫的學生。

第二波高中問卷施測時,TEPS係針對第一波接受調查的學生,進行第二波 追蹤訪問,追蹤學生的條件設定為:第一波回收資料中有完整的學生問卷資料;

或在學生綜合能力分析、家長問卷兩種當中,至少完整回收一種者。但即使符 合追蹤條件,學生卻轉學至非TEPS抽樣的學程或學校者,亦不追蹤13。在第二 波高中學生部分,追蹤率為94%,實際追蹤完訪的數量如表3-1。

表3-1 TEPS第二波高中問卷實際完訪數量 學程類型

普通高中 綜合高中 合計 抽樣學校總數(學校數) 162 48 210 實際完訪學校總數(學校數) 154 45 199 實際完訪班級數(班) 733 155 888 實際完訪學生數(人) 8321 1931 10252 實際完訪老師數(人) 1426 374 1800

資料來源:修改自 TEPS 第一、二波實際完訪數量說明表(2007:12)。

11 詳見 2007 年 TEPS 修訂釋出之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

12 詳見 2007 年 TEPS 修訂釋出之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

13 詳見 2007 年 TEPS 修訂釋出之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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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資料蒐集方式

TEPS的資料蒐集可依問卷設計範圍分學生、家長、老師、學校四個部分,

本研究使用學生與家長的問卷資料,在此僅對學生、家長問卷資料蒐集方式作 說明。

學生問卷由受測者在課堂上自行填寫;家長問卷的填寫人為學生的父母、

獲釋長期同住且負責照料學生的監護人、親戚長輩等,原則上,家長問卷由學 生帶回家轉交家長填寫後再交給老師統一收齊,交給訪員,若學生是住宿生,

則改採郵寄方式,住宿生填寫郵遞資料後,統一由訪員郵寄給家長,請家長在 填完後,利用所附的回郵信封直接寄給訪員,最後仍由訪員完成問卷檢查、資 料補訪及電腦卡劃記的工作。在第二波調查時,為確認問卷的正確性,也以電 話訪問的方式向學生家長進行複查,以確保家長問卷不是學生私下自行填寫14

14 詳見 2007 年 TEPS 修訂釋出之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資料使用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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