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在參酌相關文獻後自行編製「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教 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情形問卷」,以下就問卷發展過程加以說明。
壹、問卷的編製依據與內容
依據本研究之目的,參酌文獻探討結果及林榮彩(2001)之「高雄市國小教師 專業評鑑實施意見之調查問卷」、林江河(2003)之「國民中學教師專業評鑑現況 及發展之調查問卷」及鄭進丁(2007)之「高雄市試辦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 施情形問卷」,進而擬訂本調查問卷之基本架構,共分成五個部分。所有的受試 者,須填寫問卷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而問卷第五部分,只有第二年未續辦的國 民小學教師須填寫。問卷的五個部分包括:第一部分屬於填答者的「基本資料」
的調查,包括性別、評鑑角色、職務、學歷等四項;第二部分為「教師對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內涵認同度及評鑑實施情形」,分為評鑑目的、評鑑內容、評鑑規準、
評鑑方式、評鑑程序、評鑑結果與應用、評鑑人員及改進方式等八個層面,分析 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涵的認同度,以及評鑑實施情形;第三部分為「教師 知覺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成效」,從教學品質、專業成長、教師對制度認同 等三層面來看教師知覺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成效;第四部分為「教師知覺實 施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困難」,分為評鑑內容、規準訂定、評鑑方式、評鑑人員、
配套措施、宣導與推行、教師心態等七個層面;第五部分為「第二年未續辦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的原因」,只針對第二年未續辦的國民小學教師,調查第二年未續 辦的原因。
貮、編製問卷
本研究係現況調查,在問卷初稿編製完成後,送請專家填答「專家意見調 查」,協助鑑定問卷內容的適當性,就題項逐題審核,修改不適切的詞句,並針 對問卷內容提供寶貴意見。專家包括三位學者、一位校長,以及主任、組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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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各二位,均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有研究或有實務的經驗,專家名單如表3-3-1。
表 3-3-1 專家效度問卷之專家名單(依姓氏筆畫排列) 編號 姓 名 職 稱
1 呂玉珍 台中市國光國小教學組長 (第二年不續辦) 2 李孟姿 台中縣育英國小教務主任 (試辦第二年) 3 林志成 新竹教育大學教育系教授
4 林彩碧 台中市東光國小校長 (試辦第二年) 5 柯淑惠 台中縣神岡國小教務主任 (試辦第二年) 6 陳易昌 台中市東光國小研發組組長(試辦第二年) 7 楊銀興 台中教育大學教育系副教授
8 盧國雄 台中市黎明國小級任 (試辦第一年) 9 鍾明芝 台中市協和國小科任 (試辦第一年) 10 謝寶梅 台中教育大學教育系教授
問卷初稿意見分為「適合」、「修正後適合」、「不適合」三個選項,專家 就題項逐題勾選,並填寫修正意見。在專家意見回收後,依據專家提供之勾選資 料與修正意見進行統計分析,如表3-3-2。以百分比方式進行題目篩選,選取「適 合」與「修正後適合」選項的比率總值達80%以上者保留,並依專家提供意見加 以修改;彙整所有修正意見,並與指導教授共同討論、修正及文字潤飾,以形成 正式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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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2(續)
意見統計
部分 項次 題號
適合百 分比
修正後適 合百分比
不同意 百分比
結果
17 100 0 0 保留
18 100 0 0 保留
19 90 10 0 修正後保留
20 100 0 0 保留
21 90 10 0 修正後保留
22 80 20 0 修正後保留
23 90 10 0 修正後保留
24 100 0 0 保留
四、
第二年未續 辦的原因
25 90 10 0 修正後保留
參、問卷填答與計分
本研究工具「中部地區國民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情形問卷」,由20所 參與試辦教師依照其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涵認同度、成效及困難知覺作答,完 成問卷第一到第四部分,惟第一部分的評鑑實施情形由該校教務主任代表填寫。
另外,第二年未續辦的國民小學教師完成問卷第一到第五部分。
問卷填答的方式,分成兩種。問卷第一部分的「評鑑實施情形」,每題勾選
「是」、「否」兩個選項。問卷第一部分的「個人認同度」到第五部分,採Likert 式五點量表的方式,從「非常不認同」到「非常認同」,分別給予1~5 分;從「完 全不符合」到「完全符合」,分別給予1~5 分。所有各子題分數之加總,即為填 答者各分量表的總分。總分愈高,代表對評鑑內涵愈認同或評鑑試辦情形、相關 問題愈符合題目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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