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節根據研究的結果與討論來提出研究建議,分成三個部分,分別為國民中 學部分、「孩子的書屋」部分及未來研究建議,分述如下:
一、國民中學部分
(一)透過「孩子的書屋」整合社區意見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國民中學部分在地化耕耘不足,但其實並非國民中學端 努力不夠,放至全國上下各國中小學應該也是差不多的情況,反之若將書屋的狀 況模式搬到全國任何一個社區去,相信該社區的國民中學與書屋相比,在地深耕 的部分還是比不上書屋。縱使國民中學部分每學期固定會舉辦親職座談會,並發 通知單給所有家長,希望家長多加參與,但卻流於形式化,來的家長也不多。老 師間也常自我解嘲說:「會來參加的家長,小孩多半在校沒狀況、在校有狀況的 學生,家長卻多半不會來參加。」在此種情況下,研究者認為就算國民中學部分 再怎麼努力投入地方,還是比不上土生土長、在地生活的書屋老師。
因此本研究建議與其與書屋在此部分相互競爭,不如相互合作,利用社區的 在地力量來協助整合社區意見。在第二章曾提到許添明與劉貞蘭在 2000 年針對 原住民學校所作學校與家長間互動情形之研究,其內容指出原住民家長因自信不 足、社經地位較低而不願與學校互動,若學校能將此事務委以「孩子的書屋」協 助,相信將收極大成效。以親職座談會為例,除了由學校發通知單外,若能由書 屋方面協助鼓勵社區家長參加,不論是大家一起約好去參加,還是替不能來參加 的家長彙整表達意見,均可以更加促進學校與社區間的互動,讓社區知道學校在 做什麼,也讓學校知道社區在想什麼。
因此建議國民中學端能與「孩子的書屋」合作,委由書屋凝聚整合社區意識、
增進與社區的互動溝通。
(二)增加橫向聯繫管道
本研究發現目前雙方間的溝通管道及方式非常仰賴雙方主管的個人意願,主
150
管願意主動積極去建立關係,雙方的關係就會變好,反之亦然,若互動模式未能 制度化則容易因人成事,也容易人亡而政息。
但此部分牽涉到學校老師個人休息時間,無法以強迫強制之方式執行,若硬 性規定每隔一段時間一起開會或討論又過於形式及僵化,且模式之建立也非一年 半載可以速成。因此本研究建議現階段先以增加互動為目標,在由互動中逐漸建 立起互動及溝通平台,並將其制度化。
而增加互動的方式可以先由訊息發布做起,將學校的一些活動發布出去,如 校慶、畢業典禮、各式比賽甚至是會議等,邀請書屋老師一同來參與,並從共同 參與中厚實雙方的關係。
二、「孩子的書屋」部分
(一)制度不明影響評價
身為非營利組織就是容易被社會大眾以放大鏡來放大檢視,也被賦予較高的 道德責任要求,在書屋頻頻登上新聞媒體吸引社會大眾目光的同時,書屋更應該 在某些部分建立起完整明確的制度以面對檢驗。
在本研究第二章曾提到 Fernley 在 199 年所提出的組織生命週期理論,由此 理論來對照「孩子的書屋」發展狀況,本研究發現「孩子的書屋」應該是正處於 第二期的「加速期」,即將進入到第三期「制度化與控制期」,組織必須開始建 立起制度,使組織的服務與資源應用更有效率。
書屋的特色在於其彈性,但缺點卻也同樣在此。彈性有時也會被當成放任,
例如書屋上課時種種的彈性,會讓人質疑教學時的成效甚至有人會說到書屋去孩 子會學壞等。在臺東,彈性自有其必要性,但某些部分則不宜過於彈性,因為彈 性,就容易造成灰色模糊地帶,也容易造成誤解及疑慮,特別是在某些敏感議題 上,例如對於師資的聘僱、資源經費的使用情形等。縱然問心無愧,但若遭有心 人士惡意攻擊,也是麻煩。尤其現在書屋在媒體的曝光率並不算低,難保不遭人 眼紅,若書屋能自我要求並開誠布公,相信對於書屋的擴展及穩固會更有幫助。
因此本研究建議書屋能開始將內部活動制度化,以加強品質的管控,以面對 社會大眾的檢視。
151
(二)提升師資素質
雖然臺東因為地處偏遠,要尋找老師並不容易,但本研究建議既然書屋已全 面改採有薪職工來擔任書屋老師,對於書屋老師素質的要求應該也可相對應的提 升。雖然現在書屋每天早上有進行師資訓練的課程,但似乎多是由資歷較深的書 屋老師來教導資歷較淺的書屋老師,並不常有教育相關專業人才協助教學。
與其如此,何不就近請教社區內國民中學之教師,邀請學校教師協助一同檢 視課程的設計與規劃,畢竟大部分老師是受過教育專業訓練的教育人員,應可提 供諮詢與協助,配合書屋老師對學生的了解,應更能設計出既符合學生程度又兼 顧教學成效的課程內容,如此也可增進學校與書屋老師之間的互動,厚實雙方的 關係。
(三)對教育專業的尊重
由研究結果顯示書屋一開始的組成是由一群關心弱勢家庭的社區人士所組 成,並未有教育專業相關背景,但憑著一股熱血就這麼投入了教育領域之中,雖 是土法煉鋼卻也讓人不得不欽佩。
而學校是由一群受過教育專業訓練的老師所組成,雖然在對社區的投入及熱 忱上不及書屋的老師,但其教育相關理論知識背景亦有其價值存在。證嚴法師曾 言:「信己無私、信人有愛」,「孩子的書屋」與國民中學縱使理念及作法有所差 距,但都不是為了自己個人的利益,都是為了孩子的未來著想。因此本研究建議 雙方若能彼此尊重,充分溝通,莫過於干涉對方運作,想必整體關係將會更加融 洽。
三、未來研究建議
(一)擴大研究對象人數及面向
本研究共訪談國民中學行政主任三人、國民中學導師兩人、國民中學及書屋 學生兩人、「孩子的書屋」老師四人,各訪談對象均極力配合、知無不言,但礙 於時間之關係,研究者訪談人數才十一人,訪談對象也缺漏學生家長此一面向,
甚為遺憾,因此本研究建議若後續研究者有志於相關之議題,可朝訪談人數的增 加或增加家長這一區塊的訪談。
152
(二)深入研究「孩子的書屋」
關於國民中學的研究各個面向因素均已臻完備,但本研究發現「孩子的書屋」
為一非常獨特的非營利組織,其定位相當微妙,是非營利組織但卻支領薪水,不 是學童家長卻承擔家長的責任。研究者孤陋寡言、學識淺薄,並未發現與「孩子 的書屋」性質相近之非營利組織。本研究礙於時間之關係,對於「孩子的書屋」
僅能做粗淺之介紹,若後續研究者有心朝此議題發展,本研究建議可朝深入研究
「孩子的書屋」方向發展。
(三)拓展小學部分的研究
由研究結果顯示,目前「孩子的書屋」已經逐漸將照顧對象重心由國中轉往 國小,而對於國小部分學校與書屋之間的互動情形、在書屋的上課狀況、活動及 資源配置等,在本研究中均尚未觸及,因此本研究建議未來若研究者有意願亦可 朝此方向發展。
153
參考書目
一、中文部分
建和書屋 2010 上海世博(2010)。檢索日期:2013 年 6 月 24 日,取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uuDZVNdc5w
文化環境基金會(1999)。臺灣社區總體營造的軌跡。臺北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 員會。
方世榮、江淑娟、方世杰(2002) 。夥伴關係整合模型的實證研究-以中小企業為 對象。管理學報,19(4), 615-645
方崇雄(1998)。科技教育師資培育的夥伴關係。中學工藝教育,31(5),8-12。
內政部統計處(2013)。102 年第 18 週內政統計通報(101 年底人民團體概況)。檢索 日期:2013 年 7 月 20 日,取自
http://www.moi.gov.tw/files/news_file/week10218.doc 王文科(2010)。教育研究法。臺北:五南圖書。
王振軒(2003)。非政府組織概論。臺中:必中出版社。
王珮如、胡淑貞(2001)。健康社區夥伴關係的影響因素。健康城市學刊,2,24 -32。
王麗雲、甄曉蘭(2007)。臺灣偏遠地區教育機會均等政策模式之分析與反省。教 育資料集刊,36,25-46。
司徒達賢(1999)。非營利組織的經營管理。臺北:天下遠見出版公司。
林曉雲(2013,3 月 18 日)。對抗家暴、學校暴力 幫孩子「打仗」。自由時報電 子報。取自: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朱柔若譯(2000)。社會研究方法─質化與量化取向(原作者:W.Lawrence Neuman)。臺北:揚智出版社。
朱慧清(2008)。揮灑學校社區之間的那道彩虹~一所原住民小學的個案研究(未出 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花蓮教育大學,花蓮縣。
江明修(1994)。非營利組織領導行為之研究,行政院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 告。
江明修(2001)。青輔會與第三部門夥伴關係之研究。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專題 研究報告(NYC-4-01)。臺北市: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154
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編(1996):教育理念與地方教育實務研討會會議記 錄。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
何瑞珠(1999)。家長參與子女的教育:文化資本與社會資本的闡釋。教育學報,
27(1),233-261。
吳彣雪(2002)。Swap 的家庭--學校夥伴關係模式之研究-以宜蘭縣國小為例(未 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政治大學,臺北市。
吳宗立(2003)。學校行政研究。高雄:復文書局。
吳忠吉(1992)。臺灣地區縣市文化基金會組織與功能之評估研究。行政院文化建 設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
吳英明、許文英、盧政鋒(2000)。臺灣未來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NGOs)網絡之策 略。新世紀智庫論壇,11,72-84。
吳怡萍(2006)。非營利組織競標社會服務方案研究-以中部五縣巿為例(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東海大學,臺中市。
吳建昇(2005)。探討社區型非營利組織與社區之互動―以新港文教基金會為例(未 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中正大學,嘉義縣。
吳清山、林天佑(2006)。課後輔導方案。教育研究月刊,2,155。
吳清山、林天佑合著(2003)。教育小辭書。國立教育資料館主編。臺北:五南圖
吳清山、林天佑合著(2003)。教育小辭書。國立教育資料館主編。臺北:五南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