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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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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

一、政府應將配音產業納入文化創意產業之一環

配音是一個創造價值的工作,配音員專業的聲音演出、細膩的情緒詮釋,應 當受到保障,而配音員的所得項目與藝人相同,屬執行業務所得的表演人,依此 可將配音演出認定是藝術表演。惟我國現行法令並未保障配音員的聲音著作財產 權,且市場資方將配音員視為影片提供配音的專業技術人員,認定配音員工作產 出並非是藝術創作,僅為影片後製作流程中之一環;配音員如個別提供配音服務 的勞工,受僱於領班或錄音室且聽從指揮、監督。若以此觀點,配音員即勞工,

勞工主管機關應當將配音員納入受勞基法保障,使其擁有我國法律賦予勞工的最 基本保護;反之若將配音視為是藝術創作,認定配音員是文化藝術工作者,而不 只是影片後製作產出的一項程序,政府則應透過修改相關法令解釋(如著作權 法),以保障配音員能擁有自身聲音著作財產權,做為與資方協商的籌碼。

除透過著作權保障配音員外,亦可建立配音專業證照制度,勞委員於年初通 過《職業訓練法》修正草案,未來將授權各職業工會辦理測驗,只要完成經勞委 會認證職業工會的訓練,即發給等同政府效力的技術士證,以提升各職業工會職 能,甲級技術士證將可比照大學畢業,乙級可比照專科畢業。

若職業工會有能力辦理職業訓練,並根據測驗核發技術士證,維護配音員專 業技能形象,便有可能去保障配音員的薪資,不受惡性削價競爭影響:另一方面 也能累積集體爭議的實力,增加與資方談判之條件,亦為職業工會未來可爭取的 方向。

二、配音員培育過程應該更加系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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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配音員培訓中最大的問題,在於缺乏有系統的訓練流程,導致培訓期間 長度難以估計,亦不同其他技職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能夠檢驗學生是否已具備專 業配音能力。多數想要加入此行業的人皆以為,只要去上過配音訓練班就能順利 任職,但學習基礎理論並非是配音訓練班帶來的最大效益,與講師、業界人士建 立人際關係才是進入配音產業的關鍵。大多配音訓練班僅傳授配音基本概論,學 生必須仰賴課堂中累積的人脈,自行尋找願意讓自己實習(跟班)的專職領班。

我國教育體制內沒有相關學系,須仰賴錄音室、配音員自行招募的配音訓練 班,又缺乏公開的接觸管道,導致產業相當封閉,因此若能建立一個協助有志者 及早進入實習階段的平台,就能讓更多人有展現能力、才華的機會,也可以消弭 配音圈人力斷層的問題。假設能爭取大學相關傳播系設立相關課程,透過與錄音 製作公司合作,增加實際操作(或實習)的機會;有志從事配音員者,便可以提 前接觸職場熟悉環境、縮短往後跟班時間。此外,應明定跟班期間的權利義務關 係,將學習與工作的界線明確劃分,避免學生執行領班工作,卻又得不到應有報 酬的情況;或是透過邊工作邊學習的方式與學生簽訂僱傭契約,使他們有基本薪 資的保障。

除此之外,我國與日本的文化相近,其聲優經紀制度亦有值得借鏡之處。日 本聲優學校教育普及,學生可以依照需求選擇適合的課程,且有公開的經紀公司 徵選會,不需透過人際關係私下去找實習(跟班)的地方;經紀公司有定期的內 部審查,以專業角度評鑑所屬學生是否已具備足夠能力。通過認可者便能夠成為 經紀公司所屬的配音員,而經紀公司會以商業手法包裝旗下配音員,將他們推廣 給有需求的企業,爭取各式工作機會。我國配音產業若以藝人培育方式訓練配音 員,發展除配音外亦對戲劇、歌唱等多領域技能,並予以包裝宣傳,或許能打破 配音圈一直以來的封閉環境,走出全新的方向。

三、配音員彼此間患難與共的集體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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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中觀察到一個現象:不少資深配音員即使收入已相當優渥,在排班的 時候還是會將賦閒時間填滿,每日都敲滿三個班,一個月可能只休息兩、三天,

即使犧牲生活品質,也要盡其所能地賺錢。研究者推測,這是因為配音員大多對 錢沒有安全感,才會想在還能賺的時候儘可能地賺。一般來說,新人若不經過跟 班階段,是沒有辦法進入配音業的,但跟班時期收入不穩定,對配音員的心裡造 成極大的影響,所以當健康與金錢放在天秤的兩端時,大多數的配音員選擇放棄 休息繼續賺錢。

配音員無人不曉業界困境,但走過最艱苦的那段時間,且在這個行業中站穩 且小有知名度的時候,反而無人願意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挺身而出為配音員發 聲、對抗資方單方面削價行為。或許因配音員工作性質偏向白領階級,勞動意識 凝聚不易,配音員多數對配音圈環境抱持不滿,卻不願為爭取權益而犧牲自己部 分權益。

口條、配音技能需要花很長時間去學習、累積,這是配音員專業所在,也 是與資方談判的籌碼;若配音員仍依循傳統單打獨鬥的模式,僅於爭取自身勞動 權益時有所動作,自然無法與資方優勢經濟地位相互抗衡,要改善配音產業目前 的環境,惟配音員自身有所意識,多數人選擇不再冷眼旁觀、置身事外,團結起 來共同向雇主爭取權益時,資方便無法單方面決定配音價格,而須以對等態度與 配音員協商勞動條件。

此外,由於領班具備勞資雙方身分,在面臨勞資衝突之時將無可避免產生矛 盾,但我國配音產業無法忽略領班角色,為避免遭受分化而力有未逮,勞動者仍 需爭取領班的全力支持。領班自身也須改變想法,不合理的預算不僅降低配音品 質與配音員工作意願,長久下來也會拉低整體產業薪資報酬,領班有案就接的模 式對配音產業是向下沉淪的惡性循環,貪圖眼前利益終將受害。

雖然環境看似悲觀,但目前也有一些人在嘗試不一樣的道路。訪談對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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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堅持將配音做到最好,不向市場妥協;也有一些人,嘗試改變配音培訓班 的型態,讓以往上完課就無所適從的新人,在上課同時就跟班、開始實作。當配 音產業有越來越多人不再拘泥現有框架,開始重新檢視現狀並思考對策時,將有 可能會成為新的力量,改變配音圈長久以來的問題。

四、職業工會力有未逮之轉機

我國職業工會的發展,源自於過去政治環境,以及政府錯誤的政策決定,常 被學者譏笑是「勞保工會」,不務正業。工會應該代替會員行使集體勞動權,透 過團結、協商、爭議,為其成員謀求更好的福利及待遇。但我國配音人員職業工 會目前主要業務仍以協助會員處理勞健保為主,偶爾辦些團康活動聯絡會員感 情,每年推出配音培訓班授課補貼工會經費,並沒有發揮工會應有的作用。

會員兼具勞資雙重身分,一直是職業工會難以凝聚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也 有人認為,以外聘總幹事的方式處理工會業務,由於沒有直接的利益關連,工會 或許能開始運作,為會員爭取勞動權益,這樣可以避開許多人際關係上的矛盾。

不過這個方法需要會員同意才有可能通過,在實行上仍有困難。

回顧工會過去,也曾為改變身處環境而推動過各樣的行動。雖然看似毫無成 果,仍可以透過檢討原因重新擬定新的方向及策略,在失敗中找尋可突破的立足 點。另外,工會也可以透過其他活動,增加普羅大眾對配音界的關注,如爭取設 立配音獎項。放眼我國電視台每年播放的配音外片,數量比自製節目還多上許 多,但至今未曾有過配音相關獎項,配音工會可向新聞局建議,將配音列入頒發 金馬獎(或其他類似的獎)頒發獎項中,一方面提升配音員對自己工作熱情,再 來也可以增加大眾對配音的關注程度。

若無法於既有獎項內獲得斬獲,工會也可以考慮自行舉辦相關頒獎,交由資 深領班或退休配音員擔任評審,就每年配音員所配音的影片作品進行評鑑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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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提升大眾對中文配音的興趣及注意。如目前已舉辦第五屆的日本聲優大賞,

便是由相關組織與動畫製作公司等團體所協力完成,不僅勞工團體及雇主團體都 能夠獲得宣傳效益,對配音員本身亦有正面效果,得獎者的知名度可以為自己帶 來更多工作機會,也能夠激勵其他配音員精進自身技藝、帶動產業往前。

相對於資方的經濟優勢,勞工不是要求政府立法保護、便是透過集體勞動權 協商。在我國工會積弱不振的情況下,勞工遇到問題多只能要求主管機關出面主 持公道;但觀察其他國家,配音員的權益都是透過集體勞動爭取來的。相較於被 動等待立法制度保護,透過勞工團結行使爭議權,持續給予資方壓力,才能在協 商過程中緊握主動權。配音工會目前並無與資方對等談判的實力,但若嘗試從體 質上開始改變,聚集配音員、領班的凝聚力,仍有可能改變配音環境日益低落的

相對於資方的經濟優勢,勞工不是要求政府立法保護、便是透過集體勞動權 協商。在我國工會積弱不振的情況下,勞工遇到問題多只能要求主管機關出面主 持公道;但觀察其他國家,配音員的權益都是透過集體勞動爭取來的。相較於被 動等待立法制度保護,透過勞工團結行使爭議權,持續給予資方壓力,才能在協 商過程中緊握主動權。配音工會目前並無與資方對等談判的實力,但若嘗試從體 質上開始改變,聚集配音員、領班的凝聚力,仍有可能改變配音環境日益低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