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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節依據前述研究之發現,針對政策面、實務面與未來研究面提出以下 建議。

壹、 政策面

一、加強政策性及結構性充權因素

從前述研究結果分析發現,社會工作者自個人及機構獲得支持之充權因 素較多,而相對於政策性及結構性充權因素則較為欠缺,因此,在社會工作 者受體制結構壓迫的面向上,包含人力、財務預算、評鑑制度、社福預算等 等,透過倡導及政策立法,促使政府、社會大眾、或民間團體重視及參與,

重新以公平、合理建構社會工作的專業角色及地位,增加政策性及結構性的 充權因子。

二、改善社會工作人力結構,訂定合理的個案服務量

從上述其他研究及本研究發現,社會工作者最常提及面對的阻礙是個案 量過多的問題,當此現象一直存在社會工作體制當中,也被許多研究探討和 建議改善過,但這些阻礙與限制卻長期未被有效解決時,社會工作者本身和 社福機構與團體仍不應停止對政府倡導的功能,更應積極促使中央及各縣市 主管能正視社會工作人力結構問題,同時,也能透過由政府主導,邀請學術 及實務界等專家學者共同商討明訂區域合理的個案服務量,藉以提升專業人 力與專業品質。

三、力減行政作業程序

本研究發現社會工作者除提供家庭專業服務之外,尚需花費許多時間在 處理行政程序或事務,因此在講究行政管理績效的制度趨勢下,社會工作者 須配合的行政作業越來越多,如日報表、月報表、季報表、年度報表、申請 表單、行政程序表單等等,此類繁雜多攏長的行政程序,應力求減化和 E 化,

以減少社會工作服務淪為科層體制的弊端。

貳、實務面

一、強化理論結合實務的專業教育及訓練

從研究發現,透過理論與實務結合的專業實踐歷程,能使社會工作者更 清楚瞭解行動背後的理論基礎,同時在引導和省思下,能更加自信成長。故 建議機構及教育單位,提供專業教育及訓練的同時,應盡量結合實務工作場 域,強化理論結合實務的專業實踐基礎,以使社會工作者更加以內化和實踐。

二、落實定期的督導機制

研究結果發現,具有一定時程和定期的督導機制或專業支持方式,是有 助於社會工作者將理論落實於實務工作中推動的。因此,建議各縣市政府及 民間團體,未來仍應持續強化督導質能,及開發各種專業支持的方式,如學 術與實務的合作方案、行動研究、焦點團體等等,透過定期的進行督導機制,

以有效提供社會工作者專業支持與自我肯定。

三、增強批判省思及自我覺察之能力

本研究發現辯証思維的過程能影響社會工作者家庭處遇專業實踐之行 動,社會工作者透過對專業及自我的價值、信念及態度等等的反思與釐清,

一方面依此得以尋求自我專業價值的存在,另一方面也能改變家庭處遇的助 人行動。反觀現在的社會工作養成教育和專業訓練,大多著重專業知識、倫 理價值和技巧的灌輸,較易忽略了社會工作者的自我覺察醒和省思能力的培 養,故建議未來教育訓練相關活動或課程、專業督導會議等,應加強社會工 作者批判省思及自我覺察能力之培養內容或議題討論,增強社會工作者批判 及反思的敏感度,進而有更多內在的省思與對話,以時時反思自己所學習的 知識,同時,更懂得在挑戰與價值和理想不符的狀況下,擁有持續努力的信 念。

四、提供正向思維的訓練

研究發現,以優勢為基礎的家庭處遇訓練所帶來的正向思惟的影響,讓 社會工作者調整了自己的思考方式、價值信念和工作態度,同時也重新看待 自我的價值,進一步獲得支持的力量。因此,建議有關單位能在長久以來問 題解決取向的主流價值下,將正向思考或優勢理念納入例行訓練中,反轉社 會工作者長久以來醫療模式的思維,重新看待自己的工作價值和服務意義,

增強專業自信心。

五、鼓勵社會工作者專業能力的進修與學習

從研究發現大多數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對專業具有認同感,但對於如何 提升自己的專業實踐能力,將專業知識、技巧與價值轉換運用到實務情境 中,則感到關切和限制。因此,政府及各機構單位應建立鼓勵社會工作者進 修與繼續教育的機制,增強學習動機,減少因工作阻礙造成放棄進修或學習 無法完成的情況。同時,亦要能提供足夠且滿足其學習需要的在職進修以及 各項研習活動,以確實支持社會工作者之專業學習,提升其工作充權因素。

六、加強鉅視觀點之倡導能力

上述研究發現,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在鉅視層面的政策倡導,以及改變 社會文化對早期療育家庭的影響、跨專業合作議題、資源開發等等倡導,對 社會工作者來說,在推動上較為困難,也經常感到能力有限。因此,多數的 實務工作者感受到較為缺乏在鉅視層面的政策分析與倡導能力,同時學術及 實務上也較少針對社會文化之倡導提出具體經驗作法,但社會或政策倡導,

及結構面向的改善倡導,都須經由社會工作者來敏感看待和提出具體建議。

故建議自專業養成背景開始,便能增加社會政治層面之倡導課程,同時在專 業繼續教育訓練上,亦可著重政策議題分析與倡導能力之訓練,以增加社會 工作者鉅視觀點的視野,整合實務情境與社會政策,確實反映在倡導角色上。

叁、未來研究建議

一、社會工作者充權之議題

針對社會工作者本身得充權議題近年來件開始獲得重視,但相關文獻或 研究仍顯較少,社會工作者充權的議題上未引發更多激盪,和實務工作者本 身的關切,因此建議未來研究針對社會工作者充權議題能進一步以量化或質 化研究加以探究,據以提出更多的見解和建議,尤其在本研究發現中,針對 結構性充權及政策性充權的可能因素,更值得深入研究。

二、社會工作者倡導之議題

目前針對社會工作者倡導角色的行動策略方法或經驗之研究甚少,但社 會工作者從事擔任政策倡導、社會行動、團體組織等專業角色是必須且重要 的,故建議未來研究亦能進一步探究實務工作者社會倡導角色和策略方法的 經驗,以供實務參考之依據。

三、運用量化研究,蒐集影響社會工作者專業實踐的因素

透過跨社會工作服務領域,針對不同服務族群之社會工作者,採以量化 研究之方式,進一步探究當中共同獲差異的影響專業實踐之因素,一方面得 以更完整呈現社會工作專業實踐之情形,另一方面亦能提供學術和實務參考 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