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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

第五節 自變項與學理上社區功能之迴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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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0.194 0.250

Adjusted R2 0.177 0.189 F 值 11.319*** 4.135***

a p<0.1, **p<0.05, ***p<0.01(2-tailed)

本研究因已事先建立假設,故採用強迫進入法,控制變項選入協會成立時間、協會 會員數;自變項依序選入社區類型、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協會與政府互動關係;依變 項選入學理上之社區功能。

經迴歸分析結果得知模型1與模型2,整體模型皆達顯著。而根據表4.5.1自變項、

控制變項與學理上社區功能迴歸模型,可知組織屬性(協會成立時間、協會會員人數)

其決定係數R2值等於0.194,表示組織屬性變項可以解釋學理上之社區功能19.4%的變 異量。而再加入社區類型、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關係及政府單位互動關係三個自變項 後,自變項與依變項之決定係數R2等於0.250,表示三個自變項加入後較控制變項增加 解釋學理上之社區功能5.6%的變異量。

本研究之樣本數為 101 個樣本,以臨界值為 0.1 作為本研究判斷顯著與否之標準,

並由表 4.5.1 自變項與學理上社區功能迴歸模型 2,得知變異數分析的 F 值等於 4.135,

另其顯著性考驗的 p 值<0.01,達顯著水準。即表示在迴歸模型中自變項對依變項的解 釋力達顯著,表示本研究之自變項對於學理上之社區功能有預測之效果。

另自表4.5.1自變項、控制變項與學理上社區功能迴歸模型2中,社區類型因轉化為 虛擬變項,其標準化迴歸係數值(Beta值)分別為0.444、0.450、0.480,表示社區類 型對於依變項是一種正向相關。而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協會與政府單位互動,其標準 化迴歸係數值(Beta值)分別為0.056、-0.097,表示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是正向關係,

而協會與政府互動關係是負向關係。

另經本研究迴歸統計方法檢驗假設後,發現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及與政府互動關係 情形皆不會影響學理上之社區功能(經濟生產功能、政治治安功能、教育社會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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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功能、參與投入功能),此與本研究假設四不符,故推翻本研究之假設。亦即 在迴歸分析中,不同的社區類型會影響學理上的社區功能;當協會與里辦公處的互動關 係越良好時,其學理上的社區功能並不會發展的更加良好,此結果與本章第三節卡方分 析結果一致;另外,根據迴歸模型結果發現當協會與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越好時,學理 上的社區功能並不會受到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之影響,而發展的更好。

另外由模型 2 之迴歸分析結果得社區發展協會與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是未達顯著 的,此與本章第三節卡方分析結果不一致,在社區發展協會與區公所、社會局及內政部 互動關係中,僅有協會與區公所之互動關係和學理上社區功能交叉分析未達顯著,社會 局、內政部互動關係皆達顯著,表示與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對學理上社區功能的影響在 卡方檢定中是顯著的。此迴歸與卡方不一致之情形,表示與政府單位的互動關係是受到 其他外在因素所干擾;當在迴歸分析中,控制了其他變項後,與政府互動關係即呈現不 顯著,表示該自變項之所以會顯著是受到其他變項而顯著。因此本研究假設五,經迴歸 分析與卡方交叉分析結果推翻該研究假設,亦即與政府單位的互動關係越好,並不會影 響學理上社區功能發展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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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0.006 0.101

Adjusted R2 -0.015 0.029

F 值 0.272 1.400

a p<0.1, **p<0.05, ***p<0.01(2-tailed)

本研究採用強迫進入法依序選入自變項社區類型、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政府互動 關係,並加入控制變項(社區發展協會成立時間、社區發展協會會員數)進行統計迴歸 分析。

經迴歸分析結果得知模型1、模型2皆未達顯著,而依據上表4.6.1自變項、控制變 項與政策上社區功能迴歸模型得知模型1之決定係數R2等於0.006,表示控制變項可解釋 政策上社區功能中0.6%的變異量。另在模型2中社區類型、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政府 互動關係與學理上社區功能的決定係數R2等於0.101,表示三個自變項可以解釋政策上 之社區功能10.1%的變異量,可知加了自變項之後,增加9.5%的解釋變異量。另模型1、

模型2之F值為0.272、1.400,模型1、模型2皆未達顯著,表示迴歸模型1中無任何控制 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達顯著;模型2中亦無自變項對依變項的解釋力達到顯著,亦即 本研究之控制變項、自變項對於政策上社區功能無預測之效果。

另根據表4.6.1自變項、控制變項與政策上社區功能迴歸模型,因社區類型為類別 尺度,因此經轉換成為虛擬變項後,都市型、老舊型與混合型其標準化迴歸係數值(Beta 值)分別為0.453、0.246、0.479,表示社區類型與政策上社區功能為正向關係。而在 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與政府互動關係三個自變項的標準化迴歸係數值(Beta值)分別 為0.126、0.169,得知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關係、協會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與政策上社 區功能為正向關係。

由表4.6.1自變項、控制變項與政策上社區功能迴歸模型得知社區類型、協會與里 辦公處互動,顯著性考驗p值<0.1,達顯著,表示社區類型會影響政策上社區功能;協 會與里辦公處互動關係越好,其政策上之社區功能發展越佳,亦即證實本研究假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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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立-社區類型會影響政策上之社區功能、與里辦公處之互動關係越好,其政策上社 區功能越好。

而協會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之自變項,其顯著性考驗p值>0.5,可知該變項對於政 策上之社區功能變項無顯著的解釋力。惟經本章第三節之卡方獨立性檢定得知,協會與 區公所互動關係、協會與內政部互動關係經交叉分析後,兩者皆達顯著,而協會與社會 局互動關係之交叉分析,未達顯著,此結果與本節迴歸分析結果不一致。由上可知協會 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受其他外在因素所影響,才會在卡方檢定時達到顯著,當該變項 與其他自變項、控制變項進行迴歸分析時,協會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即未達顯著,得知 協會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會受其他因素所影響對政策上社區功能產生變化,而進行迴歸 分析將其他控制變項、自變項置入時,與政府單位互動關係之變項呈現不顯著,表示與 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受到控制變項所影響,表示該自變項之所以會顯著是受到其他變項 而顯著。

研究者認為政策上之社區功能為社區發展協會參與政府所推動之六星計畫產生之 功能,參與政府政策補助是一種公開的行為,必須透過地方政府單位層轉進行申請,因 此該受到其他外在因素干擾之影響較大,所以造成政策上之社區功能僅受社區類型、與 里辦公處互動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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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五章 研究結論、限制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自1970年代歷經福利國家的危機後,新右派之意識形態逐漸覺醒,隨之產生「福利 多元主義」的思想,福利服務提供者已不再侷限於公部門,志願部門、商業部門、非正 式部門在福利服務之角色扮演上也越來越重要。而社區取向及分散化之服務係指服務供 給模式由中央移至地方,甚至於是「社區或鄰里」,社區取向與分散化之福利服務提供 可滿足福利服務對象「立即性」、「可近性」、「可及性」的需求。社區發展協會之角色與 被期待之功能實待更多方積極投入研究探討,而本研究主題國內、外研究均無相關論述 與探討,因此本研究以探索性研究方式,希冀發現社區功能之影響因素。根據第二章文 獻探討林瑞穗教授等人(1996)研究「社區組織與村里組織功能問題之探討」認為社區 發展協會之組織功能是很弱的,但對於社區功能並未多做陳述,本研究主旨即在探索臺 北市社區發展協會之社區功能受到哪些因素所影響。並探索有哪些因素會能夠幫助社區 發展協會提升社區功能。

經第四章研究分析結果發現,以卡方檢定與迴歸分析檢驗自變項對依變項之間顯 著,兩種分析方法之結果有所差異。以下即先針對描述性統計發現進行陳述,再針對推 論統計部分陳述本研究之重要發現,其說明如下:

壹、社區發展協會與里辦公處之互動關係

經本調查研究發現,社區發展協會與里辦公處之互動關係良好的仍佔多數。原研究 者在研究場域中接觸認為社區發展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不佳情形應超過半數以上,惟經 本研究調查後發現本研究對象中理事長兼任里長者有17位,佔總數16.8%,理事長兼任 里長數不多情形下,仍有多數之協會與里辦公處互動關係是良好的。因此研究者在研究 場域中發現協會與里辦公處的爭執與抗爭,因彼此互相使用手段激烈,導致研究者將社 區發展協會與里辦公處的互動關係不佳的情形放大,就實際情況而言,社區發展協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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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辦公處相輔相成之狀況仍屬多數之情形。另研究也發現認為未來里辦公處與社區發展 協會兩者組織發展,多數協會認為仍應持續共存,此結果與林瑞穗等人(1996)《社區 組織與村里組織功能問題之探討》之研究結果相一致。

貳、社區發展協會與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

本研究調查社區發展協會與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情形發現,整體而言,社區發展協 會與政府單位之互動關係是良好的,與政府單位之溝通、政府單位之協助、彼此兩者互 相參與活動情形,無論在區公所、社會局、內政部,多數社區發展協會皆認為是良好的。

在整體滿意度與政府發展方向上,協會對於政府之施政、政策皆認為是滿意的、發展方 向也是一致的。此表示社區發展協會與政府單位除了互動關係情形良好,對於政府社區

在整體滿意度與政府發展方向上,協會對於政府之施政、政策皆認為是滿意的、發展方 向也是一致的。此表示社區發展協會與政府單位除了互動關係情形良好,對於政府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