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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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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議員對於市府政策、議題的支持或反對,會先考量自己選區選民的 利益。

5.不管新北市議員自身特質為何,或被定位為某一類型的議員,都各 有其認為適宜的一套選區經營之道,據以做好選民服務並尋求連 任。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乃是指涉及資料蒐集與分析的程序及技術,例如應用文 獻探討、問卷調查、深入訪談、參與觀察等方法,去蒐集有關研究主 題的資料(吳定 1999,49)。研究方法並沒有優劣之分,主要是視研 究的取向選擇適合的研究方法。為達到研究目的,本研究兼採量化與 質化兩種研究方法:

量化研究採實證主義的觀點,以統計分析探究社會的現象,企圖 建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理原則,更進一步解釋、預測和控制社會的現 象。量化的研究者認為社會的現象可透過觀察而得,強調價值中立的 態度,以達成客觀的解釋社會現象。

質化方法非以數字或統計來進行測量,也不是以結構性的問卷來 取得相關資料。相反的,質化研究依據的是多元化、多面向的資料間,

互相交叉分析來增強研究的信度與效度,質化研究是運用這些非量化 的資料來進行研究,將資料與研究者的推論互相交叉分析與參照,進 一步產出分析的過程與歸納出結論。質的研究途徑,乃產生描述性資 料的研究途徑,相對於定量研究途徑,注重於人的內在觀點,自然情 境的脈絡,以及理解人們解釋其經驗世界的過程;並經資料分析、資 料歸納而導出結論與確證(吳定 2003,28-29)。近十幾年來,有關社 會現象的探討採質化研究的型態有增多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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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兼採量化調查與質化訪談,分別說明如下:

一、問卷調查

本論文之調查方法為問卷調查,問卷調查的對象係現任新北市議 會議員服務處之主任、秘書或助理,是以現有新北市議員數 65 位,

本論文將發出 65 份問卷請議員服務處之主任、秘書或助理填答,藉 以普遍了解新北市議員之選區經營。

問卷除少數交由熟識之議員助理填答外,餘皆係郵寄至議員服 務處,再行一一致電請求議員服務處助理協助填答,並依約定日期前 往收回,以確保達成回收問卷及有效問卷之高回收率。

問卷內容的設計:包括前言、研究之問題、回答者基本資料;

研究的問題分成 8 個題組,各題組有 2 到 6 個不等的子題;

A 題組:請求填答議員助理人數和設置服務處之數量。

B 題組:貴議員和其他議員對於選民服務的重視選項。

C 題組:議員進行選民服務的管道、服務案件類型與重要性認知。

D 題組:議員服務處每周婚喪喜慶數量及重要性認知。

E 題組:議員每周議會問政與選民服務花費時間及優先性比較。

F 題組:貴議員和其他議員選區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選擇。

G 題組:議員選區經營的著力點及其爭取選民投票之重要性選項。

H 題組:議員任期屆數與填答者服務年資。

(詳如附錄一.新北市議員之「選區經營」研究問卷)

二、深入訪談

本文深入訪談的重點,在於地方民意代表如何藉由議題進行選區 經營,對於選區經營、選民服務有那些實際的作為和想法,有什麼特 色,和其他議員的選區經營有何不同?若繼續競選連任如何爭取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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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認同等。

為取得研究個案的各項相關資料,本文使用「深入訪談法」

(intensive interview),根據 Tayor 與 Bodgan (1984)之定義,深 入訪談乃研究者與受訪者面對面彼此間的互動,主要目的仍在於了解 受訪者以本身的話語敘述他們對其生活、經驗或情況的觀點等。透過 深入訪談研究的過程中,我們必須知道受訪者的想法,才能了解為何 他們會有某些行為的表現,也就是說預測某些人的行為表現的背後意 義,正是因為他們有某些行為表現,這樣的預測,即是根據他們所見、

所認知、所敘述的情況而定,透過他們的角度來解釋事實。深入訪談 之概念是根據受訪者日常生活中重複地建構自己的解釋模式,去發掘 他們對社會真相的經驗以建立其理論基礎。

訪談強調訪談者和被訪談者之間的互動,在訪談過程中,訪談者 可為談話設定出概括性的方向,但不是說一定要以特定話語或次序來 問特定問題,而是訪談者在全然理解所提問的問題後,以流暢、自然 的進行訪談,並追蹤回答者所引發的特定主題。質性深入訪談法中,

可分為結構式訪談、半結構式訪談及非結構式訪談三種,為了避免訪 談成為一種漫無目的的閒聊,本研究採用半結構訪談方式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並根據研究目的擬定訪談大綱,讓 受訪者在較為彈性的狀態下,抒發其真實感受及想法。

深入訪談部分皆以議員本人為限,在訪談對象選擇上,採取「立 意抽樣」方式,所謂立意抽樣指對象本身具有特殊意義,研究者認為 值得研究,著重的是選擇的樣本必須能提供深度與反應研究選區經營 的真實狀況,本訪談分為二大主題,先訪談議員如何進行選區經營選 民服務,再鎖定選區經營的個案-殯葬專區議題,因此第一主題為:

訪談依作者實際觀察對於選區經營選民服務頗具特色及代表性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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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本章將就回收問卷之填答內容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並整 理分析議員深入訪談之內容,期能真實了解議員實務上選區經營、選 民服務的的作為及其理念,並將這些研究發現提供為本論文之論點依 據。

第一節 問卷描述性分析

本研究發出問卷 65 份,回收之有效問卷 50 份,回收率為 77%。,

依黨籍分,國民黨籍填答回收 22 份,民進黨籍回收 25 份,無黨籍回 收 3 份。依新科/連任分,新科議員填答者 19 份,連任議員填答者 31 份。

一、議員助理、服務處、請託案、紅白帖平均數

表 4-1 為議員平均聘請助理數 7.40 人,平均設置之服務處數 2.16 處,每星期選民反應請託案件數平均 19.88 件,每星期紅白帖平均數 29.06 張。

議員助理數,依照「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補助條例」第六條規定: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 6 人至 8 人,公費助理補助費用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 台幣二十四萬元。依問卷取得之議員聘用助理平均人數為 7.40 人,

符合支給條例之規定。

服務處之設置,因新北市議員之選區不是選民人數眾多,如第 四選區板橋有 56 萬人,就是跨多個行政區如第二選區新莊、泰山、

五股、林口四個行政區,若僅設 1 個服務處,不足以服務選民,議員 中設置服務處 2 處以上者,多達 31 位,設置 5 處者有 3 位,甚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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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者 1 位。

新北市議員每星期選民反應或請託案件數平均 19.88 件,表 4-2 為進一步比較各黨籍議員每星期受理之選民反應請託案件數,則民進 黨最高 21.04 件,國民黨略低於全體平均數為 19.73 件,無黨籍則僅 11.33 件。表 4-3 為新科/連任議員選民請託案平均數,新科議員 19.73 件,連任議員 19.65 件。從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出不論各黨籍或新科 /連任議員對於選民請託案件,會認為是服務選民的好機會,所以都 盡量接收,衝到最高量,因此其數量差異不大。

議員服務處每星期收到紅白帖全體的平均數是 29.06 張, 進一 步比較各黨籍每星期之紅白帖平均數,如表 4-4 所示以無黨籍最多 40 張,民進黨次之 31 張,國民黨平均 25.36 張 ,民進黨每星期之 紅白帖平均比國民黨多 5 張。本統計雖然無黨籍議員只有 3 位,但可 以看出他們的紅白帖高出兩黨議員甚多,應視為無黨籍議員缺乏黨的 資源,只好更深耕基層,民眾給紅白帖的意願較高,無黨籍議員勤跑 民眾的婚喪喜慶,當成和選民接觸的管道,而民進黨議員紅白帖較國 民黨多,也可認定民進黨議員比國民黨議員較深入基層,新科議員平 均張數略高於連任議員,新科議員為 30.26 張,連任議員為 28.32 張,

差異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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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議員助理、服務處、請託案、紅白帖統計

選 項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助理數 50 7.40 2.56

服務處數 50 2.16 1.29

請託案數 50 19.88 8.38

紅白帖數 50 29.06 9.94

表 4-2 各黨籍議員選民請託案件統計

黨籍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國民黨 22 19.73 9.70 1.92 民進黨 25 21.04 7.01

無黨籍 3 11.33 4.16

表 4-3 新科/連任議員選民請託案件統計

黨籍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新科議員 19 19.73 9.38 0.24 連任議員 31 19.65 7.90

表 4-4 各黨籍議員每星期紅白帖統計

黨籍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國民黨 22 25.36 10.55 4.02 民進黨 25 31.00 8.03

無黨籍 3 4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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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5 新科/連任議員每星期紅白帖統計

黨籍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新科議員 19 30.26 9.78 0.05 連任議員 31 28.32 10.12

二、議員議會問政、選民服務、自己事業之時間配置

如以一星期工作 70 小時計,新北市議員在議會問政、選民服務、

自己事業所花的時間如表 4-6,議會問政全體平均 25.55 小時,選民 服務平均 39.91 小時,自己事業為 4.54 小時,議會問政加上選民服 務佔掉議員 93.5%的時間,議會問政佔掉議員每周 3/1 強的時間,

達 36.5%,選民服務時間更高達 57%,議會問政和選民服務兩項可 說是議員工作的重心,相對的議員花在自己事業時間少之又少,有 27 位議員花在自己事業時間為 0,表示很多議員是全職的,並沒有自 己的事業。

進一步分析各黨籍議員在議會問政、選民服務、自己事業所花時 間的差異,參見表 4-7,議會問政以民進黨所花的時間最多,高於全 體平均時間約 2 小時,為 27.38 小時,選民服務以國民黨所花時間最 多為 40.33 小時,自己事業以無黨籍最高達 11.33 小時。

表 4-8 為進一步分析新科/連任議員在議會問政、選民服務、自 己事業所花時間的差異,在議會問政上,連任議員高出新科議員 3 個

表 4-8 為進一步分析新科/連任議員在議會問政、選民服務、自 己事業所花時間的差異,在議會問政上,連任議員高出新科議員 3 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