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 研 究 採 用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 除 了 使 用 文 獻 分 析 法 (documentary analysis),藉以了解我國幼托整合政策實施的歷程、背景,進一步探究各界 對於幼托整合實施的看法與意見,同時兼採焦點團體訪談法(focus group interview),希望傾聽幼教現場的從業人員的的聲音與看法,以獲得與研究 議題相關的多元意見;另外針對焦點團體訪談資料不足部分,邀請適當的 對象進行深度訪談(in-depth- interview)蒐集深入資料,使本研究更加完整。

一、選擇質性研究方法的原因

本研究希望能夠透過對研究對象的訪談中,了解其真實的看法與意 見,且能夠著重於受訪者個人的感受、生活與經驗的陳述,藉著與受訪者 彼此的對話,研究者可以獲得及了解受訪者對政策實施後的想法。基於

此,本研究符合質性研究的幾個特性(王雅各、盧蕙馨、范麗娟等,2004;

葉重新,2001;齊力、林本炫,2006):

(一) 蒐集資料時強調須在真實且自然的情境 (二) 重視現場參與者的看法與陳述

(三) 以歸納、統整的方式進行資料分析及研究

(四) 研究者是個學習者、也是最主要的研究工具,須保持客觀立場 (五) 視每一位研究對象為獨特的個體

研究者本身為幼兒園教師兼主任,在自身的工作場域中感受到教育政 策的執行之於幼教現場的衝擊與影響,對於此議題多了一份關注,且研究 者亦了解本研究之內涵並非靠統計數據就可以一窺全貌、以偏概全,因此 研究者希望藉由質性研究,更清楚描繪研究對象對政策實施後的態度與所 面臨的心境轉折,以真實反應政策與人、環境交互影響的結果,這是研究 者選擇質性研究為本研究之研究方法的原因。

二、焦點團體訪談法

(一)使用焦點團體訪談的原因

焦點團體訪談又稱為焦點團體、團體深度訪談、群體深度訪談,是一 項廣為使用於社會科學研究的工具或方法之一,指研究者為希望獲得各種 多角度的觀點,會對所選定的對象及特定議題,進行非正式的討論(歐素汝 譯,1999;魏慧娟,2004)。而 Goldman(1962)認為「團體」(group)是一群有 共同興趣的互動團體,「深度」(depth)是指追求比一般人際關係層次可知更 深入一層的資訊,而「焦點」(focus)則是指將訪談內容聚焦在小的議題上。

實施焦點團體訪談前需要注意成員的募集,焦點團體的成員中會包含 一群能幫助研究者理解研究問題的人,當研究者所提出的研究問題時,特 別需要人與人的互動才能引起共鳴時,焦點團體訪談的方法特別有用。進 行焦點團體訪談時,重要的是確保每個參與訪談者都能輪流發表意見,透

過群體成員之間的互動與對問題的探討,能減少彼此的陌生感,並可以在 聽取別人的意見時形成共識,參與訪談者應了解焦點團體是一種團體分享 的過程,並非由一兩位參與者所支配(周新富,2007;梁坤明、黃儒傑等譯,

2011)。除了以上所述,焦點團體訪談法還有其他的優點,研究者整理如下 (吳芝儀、李奉儒譯,1999;張可婷譯,2010):

1. 深入地針對焦點議題作探討:由於焦點團體訪談是「找幾個人來蒐集 共同理解的資料」且大家聚焦在所欲探討的主題上,因此藉由團體對 議題的互動、交流中,可以排除不真實或過於偏激的想法,同時能夠 增加資料的深度與廣度。

2. 有效率地蒐集資料:焦點團體訪談法能夠在短時間內,由參與訪談者 針對所欲探討的議題,提供大量的對談、互動機會,讓研究者在快速 時間內充分蒐集、了解受訪者的意見與反應,並擷取有意義的資料,

相較於個別訪談法而言,是非常有效率的。

3. 立即地澄清問題:焦點團體訪談中,研究者可以藉由直接和受訪者的 互動,立即澄清對於受訪者觀點的不了解或疑問,避免因為個人主觀 的認知而錯誤地解讀。

4. 真實性的獲得資料:團體訪談的方式較個人訪談無壓力,因此在這樣 容易開放心胸的氣氛下,受訪者較容易坦白地表達自已的想法、感受,

對於研究者而言,也比較容易獲得真實的資料。

(二)焦點團體訪談實施步驟

關於本研究所實施的焦點團體訪談法的實施步驟,研究者逐一介紹如 下(歐素汝譯,1999;王文科、王智弘,1999 譯):

1. 擬定研究問題:焦點團體研究必須從一個問題開始,因此界定問題時 必須清楚了解想要的是什麼樣的資料。本研究之研究問題是:「幼托整 合後對公私立幼兒園的影響為何?」採用焦點團體訪談法,期望藉由 團體交流、訪談過程中,了解幼托整合後對幼兒園生態之影響。

2. 確認抽樣架構:確立研究問題後,進行抽樣架構。抽樣架構指列出研 究者認為足以代表大多數要研究的對象。本研究採立意取樣,針對研 究問題擬定五個焦點團體,包含私立幼兒園園長、幼教師,以及公立 國小附設幼兒園主任、幼教師、教保員,每個焦點團體各 2~3 位受訪 者。

3. 確認中介者:擬定研究問題與抽樣的架構後,必須決定中介者的角色 由誰擔任。中介者對整個焦點團體訪談的過程非常重要,必須引導團 體討論訪談大綱中之問題,並促使所有團體成員熱烈討論,因此有效 率的中介者會使整個焦點團體訪談的品質更佳。

4. 產生訪談大綱:根據研究目的與問題發展出訪談大綱(附錄四至附錄 七),該大綱提供本研究焦點團體訪談過程一個依循的程序。研究者在 焦點團體訪談前,以電話詢問受訪者意願,取得同意後,再將訪談大 綱寄給受訪者,以便其在焦點團體訪談實施前對研究議題之了解。

5. 招募樣本:即邀請焦點團體的成員,通常中介者的確認、訪談大綱的 設計與焦點團體參與者的招募是同時進行的,招募過程需要確認團體 聚會的時間與地點。研究者透過熟識之同事介紹、碩士班同學引薦,

以及身分職位適合本研究的碩士班同學進行招募,取得本研究所需之 樣本,為了避免受訪者在最後一刻反悔,研究者在招募時,也比預期 數量多一些,且在團體討論前一天也以電話通知提醒受訪者。

6. 運作團體進行訪談:研究者募集成員後,選擇適合的場地,於民國 102 年 8 月至 10 月中進行五次焦點團體訪談,進行訪談時,事前準備錄音、

錄影設備,以協助資料詳實地記錄。

7. 解釋及分析資料:焦點團體訪談結束後,研究者將其錄音或錄影資料 轉化為文字稿,使能進行解釋與分析,當發現有疑問或遺漏時,以電 話和受訪者確認內容。當參與者在進行訪談時使用的文法不對或出現 前後矛盾時,研究者保留受訪者的意見,完實地呈現在逐字稿中,因

為使用焦點團體訪談即是要了解受訪者如何思考、如何討論特別的議 題,逐字稿中太多的編輯及整理是不需要的。

8. 撰寫報告:與其他的研究方法相同,在解釋及分析資料後,即可開始 進行研究報告之撰寫。

研究者將實施焦點團體訪談的步驟繪製成圖 3-1-1 流程圖:

圖 3-1-1 焦點團體設計和使用的步驟

確認抽樣架構

確認中介者

產生訪談大綱

招募樣本

運作團體進行訪談

撰寫研究報告 解釋及分析資料

擬定研究問題

焦點團體訪談結束後,研究者對於訪談對象發表的內容有遺漏或疑問 之處,或資料蒐集不夠完善時,另外採取單一對象之深度訪談補足資料,

希望採集更多不同面向之看法與觀察,以彌補資料不足之處。

三、深度訪談法

(一)深度訪談法概述

深度訪談又稱為「質化訪談」,是一種資料蒐集的方法,即研究者依 照事先擬定的訪談架構,以一問一答之方式,循序漸進地蒐集、了解自己 所需要的研究資料,深度訪談其實就是一種「口頭的問卷調查法」,只是 受訪者不需自己填寫答案,而是強調受訪者與研究者面對面的對談與互 動,這樣的研究方法,通常在社會科學方面時常被運用(郭生玉,2002)。

深度訪談法是蒐集質性研究資料的重要方法,研究者透過與受訪者的 深度訪談,能從受訪者身上獲得所需要的資訊,並且能藉由訪談的過程澄 清問題或模糊的概念,更重要的是深度訪談法能夠透過觀察受訪者的非語 言訊息,了解內在動機與意圖,較能發現受訪者真實的想法。因此,深度 訪談法並非是粗淺、表面的觀察,更不是統計學上量化數字的呈現,而是 重視受訪者個人的想法、言談,以及其背後潛藏的真實涵義(葉重新,2001;

石之瑜,2003)。深度訪談又分為非結構式訪談、半結構式訪談與結構式訪 談。非結構式訪談法係指,訪問的問題並非事先設計好,而是到現場構思 或依受訪者的反應來提出問題;結構式訪談則是將訪談的問題事先設計 好,訪談時依照題目順序訪問,可以有系統地蒐集訪談資料(葉重新,2001)。

(二)本研究進行深度訪談的方式

本研究是採半結構式訪談,主要是將訪談問題一部分先設計好,基本 上訪談時依據問題逐題訪問,但訪談問題時亦會依受訪者臨場反應來訪 問,不會全然依照題目順序進行訪問,此能克服結構性訪談法無法深入了 解問題的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