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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依據文獻探討與本研究結果,研究者針對研究目的與問題歸納成以下 幾點結論:

一、增置契約進用人員對公立幼兒園影響較私立幼兒園大

研究者根據對公私幼教保服務人員的訪談結果發現,幼托整合對於公 幼的影響較私幼多,有很大的因素是來自於公幼有增加「契約進用人員」

(包含教保員和廚工)。教保員的進駐對公幼來說是一個從未有的制度和人 力,不管對教保員或幼兒園,都需要一段時間的摸索與適應期;另一個契 約進用人員─廚工,也帶來學校一些影響,因為公幼以往的廚工得與國小 併用,幼托整合後必須獨立,幼兒園專任廚工歸幼兒園所有,有了廚工僅 接著面臨廚房的問題,這也使得以往遵循與國小共同使用廚房或委託廠商 供應團膳的幼兒園,必須馬上面臨改變;甚至廚工種類還分為領月薪和領 時薪者,在工作內容差異不大的情況下,在福利與待遇上卻差相當大,以 上都是整合後公幼增置契約進用人員,所面臨一些衝擊與改變。然而,私 幼相形之下在幼托整合後的改變較少,是因為私幼的教保服務人員一直以

來都包含教師、教保員與助理教保員,且私立幼兒園長久以來有屬於自己 聘任的廚工,因此並沒有因為幼托整合政策實施,而產生太大的改變。

二、一師一保的員額配置在權責分工上不易取得平衡,且教學與行政 搭配需磨合期

民國101年幼托整合後,幼照法規定5歲以上的大班僅須1名合格教師,

因此「一師一保」的班級似乎可能成為未來的趨勢。然而,幼教師的職級 與薪水高過教保員,兩人的福利待遇差距甚大,因此若在一開始沒有先確 實釐清兩人的職權與分工,那麼將可能產生一些磨擦,或是令其中一方感 覺較不公平的現象。另外,在偏鄉地區的幼兒園也面臨同樣問題,幼教師 大部分是代理或代課教師,一年一聘流動率相當高,這樣的情況下必須讓 資深的教保員要帶領資淺的代理幼教師,教保員還須兼任行政工作,但幼 教師的職級與薪水卻高過教保員,這樣工作內容的落差與待遇不成正比的 情況下,勢必漸漸會產生問題。因此在「一師一保」的班級中,溝通協調 顯得格外重要。另外,一師一保的「保」若是來自整合前的鄉托與市立托 兒所出身的教保員,也可能會因為接受教育的體制不同與取得資格不同,

會比以前二位幼教師的情況,在教學行政上更具挑戰性。

三、教保員在幼兒園定位不明,工作內容卻包羅萬象,有讓其感受同 工不同酬,甚至階級化問題產生

幼兒園增置教保員是幼托整合後才有的新進人員,對以往有許多行政 業務附屬在國小部的附設幼兒園而言,是一個全新的挑戰與體驗。國小部 行政人員並不了解教保員為什麼會來?教保員的適用法規或有哪些權利 義務?若是園主任又不清楚增置教保員的原因,以及要如何規範、管理這 些新進人員,可能需耗時費力在找尋、釐清教保員相關法規制度上的問 題,這過程中可能間接帶給教保員不被尊重的感受。另外,教保員到幼兒

園中,必須與學校簽訂契約,但幼照法規定太籠統,雖然主管機關有給予 契約範本供園所參考,但各學校的園主任都會依照自己需求訂定,所訂定 的工作模糊,但內容卻包羅萬象。

依照教師法進用的教師享有寒暑假,而依據勞基法進用的教保員則另 有休假規定,教保員和教師,兩者薪資待遇與福利制度都不相同,但工作 性質與內容實際上大同小異,也難免造成教保員感覺「同工不同酬」的問 題。甚至許多考入公幼的教保員,也都領有合格教師證,其專業訓練與教 學表現,不輸給現場的幼教師,這些因素都導致教保員產生不平衡心理。

對教保員而言,進入公立機構任職,卻身為專業位階較低的教保員,且又 是約聘的人員,每年考核還須掌握在園主任,因此在工作分配上有不得不 遵循指示的壓力,難以避免的,種種的不公平待遇階級化了幼兒園中的教 保服務人員。

四、開放收托2-6歲幼兒年齡差距過大,影響班級經營與教學活動

幼托整合使得班級中幼生年齡的分佈從4-5歲混合,變成3、4、5歲混 合,年齡層的下降,也使得幼兒園的教保服務人員,必須花費更多心力在 協助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上,讓原本幼兒園中以「教學」為主的型態,必 須加入較多的「保育」功能。招生年齡下降,對幼兒園帶來的影響,尚包 含因幼兒年紀小專注力不足而較坐不住,教師必須因應年紀小幼兒中斷教 學活動,或年紀較小的幼兒能力不夠而需較多的指導等。再者,教保服務 人員必須因應班上幼兒的年齡層,來改變及調整教學活動的時間與步驟,

例如老師必須把專注力不足的3歲幼兒,帶到另一個活動空間或教學場 地,做其他的學習活動,讓教室中的中、大班能夠進行更深入的團體討論 或其他延伸課程。事實上,這樣的分齡教學,對目前已採行「一師一保」

的幼兒園來說,更是一大挑戰。以上這些因幼托整合後造成班級中幼兒年 齡層差距過大的情形,都考驗著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其班級經營與適齡

教學的能力。

另一方面,幼兒園收托幼兒的年齡差距較大,所產生的混齡教學,也 帶來許多益處,包含營造班級友愛、溫馨氣氛,以及增進協助、分享的利 社會行為等,這些都是幼托整合後所帶來的正面效益。

五、招收年齡下降緩解偏鄉地區招生不足的情形

幼托整合後招收年齡下降,帶給鄉村地區或都市型的國小附設幼兒園 不同影響。幼托整合前,相較於都市型人口集中的幼兒園來說,人口外流 的偏鄉地區幼兒園,以往人數較稀少,距離「滿班」的目標差距甚遠,因 此每年幼生人數始終處於人數不足的情形,然在整合後幼照法規定幼兒園 得以招收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的幼兒,讓原本屬於鄉村型的幼兒園得以有 更多學生來源,緩解其招生壓力。但招收年齡層差距也帶給幼兒園教保服 務人員較多的挑戰,以臺中市為例,較偏遠地區的幼兒園因整合後增置教 保員,甚至有一班有二師一保的高師生比,能夠維持一定的教保品質。另 外,鄉村型學區隔代教養型的孩子居多,收托年齡下降除了緩解鄉下幼兒 園招生壓力,也減輕隔代教養祖父母自己帶小孩的負擔。市區型的幼兒 園,其學生來源較充足,因此幼托整合前或後,較感受不到招收年齡下降 的改變。

六、公幼增置教保員促使部分私幼師資流失問題加劇

在幼托整合之前,合格教師對私立幼兒園而言,就已經尋覓不易,許 多私立幼兒園的師資都並非是合格教師,這樣的情形在101年開始後,問題 更顯嚴重。民國101年公立幼兒園開始增置教保員,直至民國102年為止全 台目前一共有將近兩千名教保員,這將近兩千名考上公幼的教保員中,有 部分具備合格幼兒教師證,其中是來自私立幼兒園原本的幼教師,因此幼 托整合後其實合格教師對私立業者來說更是「奇貨可居」,幼托整合讓公 幼多了教保員的人力,相對的卻使得私立幼兒園面臨師資流失的問題。

長久以來因為私幼的薪資待遇和制度,相較於公幼而言落差太大,且 服務於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工作較私幼教師穩定、收入亦較高,所承擔 的工作責任與內容較私幼教師少,還能夠一天只工作8個小時,種種因素 都讓許多私幼教師躍躍欲試,當她們如願考上教保員後,也造成私立業者 遭受前所未有的嚴重師資流失問題。

七、幼托整合使私幼在人力配比上更彈性,卻可能影響教保品質

以往幼稚教育法規定每班級編置2個教師,且這2人均須領有合格教師 證,然而幼托整合後幼照法卻規定5歲以上至入小學的幼兒班級,只需一 人為幼兒園教師,換言之,5歲以上入國民小學前的班級,可以配給1名教 師、1名教保員。若依上述幼照法之規定,其他年齡層如2-3歲或4-5歲這年 齡層間的班級,也只需配給合乎比例的教保員即可,這對私幼業者而言,

無疑是一大利多政策,這樣政策的改變除了減輕了業者的人事經費開銷 外,也正好稍稍緩解了私幼長期聘不到合格教師的問題。然而,但站在幼 兒教育的角度與立場,對照以往一個班有2位合格教師的人員配置而言,

幼托整合後班級中的合格教師比例相較於以往降低許多,除了讓人憂慮業 者是否確實將合格教師配置在應該配置的班級中外,也讓人擔心幼托整合 後是否降低了幼兒園的教保服務品質。

八、規模大、福利好或制度健全的私立幼兒園較不受整合的影響

幼托整合過程雖能夠促發市場的淘汰機制,自然篩選掉一些原本就經 營不善的幼兒園,然而對於大部分規模大、福利好或制度健全的私立幼兒 園,沒有太多的衝擊與影響。因為這些私幼在整合前就沒有太多的人事異 動、制度也非常完善,且薪資福利各方面都相當優渥,所以感受不到幼托 整合帶來的師資流失問題。相反的對這些私幼業者而言,整合後還能因此 招收更小的幼兒,且師資更彈性運用,得到幼托整合最大的益處。研究者 認為,這些在整合後依然屹立不搖的私立幼兒園,應該搭著「幼托整合」

這班列車,趁此機會改善園內的教保品質、提升教保服務人員的專業素 養,讓幼兒園朝更優質的路前進,也才能確實達到幼托整合政策「建全學 前教保機構」的目標。

綜合以上所述,幼托整合雖然將主管機關、法規制度、師資、設備等 一併統一,但公私立幼兒園仍保有自己獨立的運作模式,且公私立幼兒園 在面對幼托整合政策時,採取不同態度與應對方式。長久以來公立幼兒園 皆一切依法行政,然而在面臨整合之初,因為許多配套措施尚未齊全,又

綜合以上所述,幼托整合雖然將主管機關、法規制度、師資、設備等 一併統一,但公私立幼兒園仍保有自己獨立的運作模式,且公私立幼兒園 在面對幼托整合政策時,採取不同態度與應對方式。長久以來公立幼兒園 皆一切依法行政,然而在面臨整合之初,因為許多配套措施尚未齊全,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