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將介紹本研究的流程、分期依據、研究方法、研究架構以及 資料收集的原則和方法。
一、研究流程
茲將本研究流程說明如下:
(一)確定研究主題:廣泛蒐集與育樂營及其相關政策,確定本 研究的研究主題與目的。
(二)蒐集相關政策法規、文獻及文件資料:蒐集有關育樂營政 策的政策法規、期刊、論文、政府出版品,及官方網頁資訊。
(三)資料的整理與分析:將蒐集到的資料作合理的分類、整理、
組織、編排,再加以分析。
(四)根據研究目的所列出的各個主要項目,綜合分析與歸納研
究所得到的各種資料,提出研究結果。
(五)撰寫研究結論,並依結論提出建議。
以下是本研究的研究流程圖,如圖1-1所示。
圖1-1 研究流程圖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擬以文獻分析法(documentary analysis),探討、整理、
分析台灣育樂營的相關政策與文獻資料。
文獻分析法用於描述研究,利用目前的文件資料或資訊傳播資 料來進行分析(林生傳,2003)。並透過量化的技巧以及質的分析,
以客觀及系統的態度,對文件內容進行研究與分析,藉以推論產生 該項文件內容的環境背景及其意義的一種研究方法(黃光雄、簡茂
確定研究主題
蒐集相關政策 法規及資料
資料的整理與 分析
結果的分析與 討論
提出研究結論
發,1991)。可用於描述現行制度或事實的情況,且能鑑定並比較若 干問題或題目的相對重要性(林生傳,2003)。步驟包括1.確定目標 2.決定蒐集資料的方法 3.安排分析程序(王文科、王智弘,2006)。 三、研究架構
本研究先探討相關文獻資料,釐清育樂營及政策的意涵,並瞭 解法規的類別、用語,除了對育樂營的性質有所認識外,並能確立 之後育樂營政策法規等資料搜集的方向,瞭解政策工具的類型;接 著以台灣國民中小學育樂營的相關政策法規,對照、配合當時的政 經和教育情況,來加以整理、分析、詮釋其中的規定和條文,藉以 探討其中社會及政策執行的意涵;最後統整之前政策法規條文所整 理出的結果,及其社會及政策執行的意涵,來探討國民中小學育樂 營政策的發展經過。本研究的架構如圖1-2。
時代背景 1.政經概況 2.教育概況
國民中小學育樂營 1.政策執行的意涵 2.社會意涵
國民中小學育樂營 政策發展
政策法規整理分析 國民中小學育樂營 1.假期學習時期 2.自強育樂營時期
3.多元發展時期 育 樂 營 與 政 策
法規的意涵 1.育樂營的意涵 2.政策的意涵 3.法規的類別和 用語
四、分期的依據
1968年,台灣的教育體制有了重大的改革,開始實行九年國民 義務教育(以下簡稱九年國教),國民教育由原本的六年制改為九年 制(張鐸嚴,2005;黃芳玫,2001)。以提升國民受教育的基本水準,
而且除了上課時間的學習外,亦重視假期及課後的學習,訂定中小 學的假期學習活動實施要點,舉辦假期學習活動,雖然名稱不同,
但從其法源依據及活動性質和來說,可算是後來青少年自強育樂營 活動的前身,台灣最早頒訂的國民小學育樂營實施要點即是依據假 期學習活動實施要點制定而成的(台灣省政府教育廳,1985),此時 的假期學習活動已開始醞釀育樂營所講求的寓教於樂的精神。1985 年,教育部頒訂「加強國民中學學生寒暑假期青少年自強育樂營活 動實施要點」(台灣省政府教育廳,1985)。為台灣最早頒訂的國民 中小學育樂營相關實施要點,1987年又隨即頒訂「加強國民中小學 學生假期自強育樂營活動實施要點」擴大辦理該活動(台灣省政府 教育廳,1987)。至此台灣國民中小學辦理育樂營活動,獨立於假期 學習活動之外,開始有了正式的法規依據。1998年,台灣行政運作 體制有了重大的轉變,開始實施「台灣省政府暫行組織規程」,凍結
「省政府」的具體運作(行政院新聞局,2001),並於隔年施行「地 方制度法」,開始落實地方自治,各縣市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地方 制度法的規定,得各自立法並執行(立法院,1999)。
基於以上所述,本研究從九年國教(1968~)開始實施為台灣 育樂營相關政策法規第一個時期的開始。從正式頒訂育樂營相關實 施要點(1985~)為第二個時期的開始;從台灣開始落實地方自治
(1998~)為第三個時期的開始。
五、資料來源
本節旨在說明研究中擬加以研究的文獻、法規、蒐集方法及資 料來源,主要搜集方式乃透過網際網路,以官方網頁為主,詳細說 明如下:
(一)文獻資料
利用台灣全國碩博士網、國家圖書館官方網站等,搜尋「育 樂營」、「營隊」等關鍵詞,找尋相關研究來加以閱讀、整理、
分析。
(二)法規資料
1.利用全國法規資料庫、青輔會官方網站、國家圖書館政府公 報搜尋系統,搜尋「育樂營」、「營隊」的相關法規要點。
2.進入台灣各縣市教育局官方網站,搜尋育樂營的相關法規要 點。
六、資料分析
綜觀數人所著的教育研究法(王文科、王智弘,2006;林生傳,
2003;黃光雄、簡茂發,1991)後,本研究擬採用資料分析的步驟 如下:
(一)閱覽與整理
所有的資料皆須先做一番閱覽,數小時之內,當記憶猶新的 時候,大略閱覽一遍,並且註記初步的印象、勾勒要點或加眉批。
這些印象與要點部分可能一直可供利用至研究結束的時候,有的 部分可能在下次即被摒棄不用。對雜亂無章的原始資料的整理,
是首要的工作。
(二)描述
描述係為呈現在這個情境裡面所發生或進行的事實及現象的 原貌。其目的在提供研究者與讀者得到事件及其背景的忠實記 錄。常利用語文、圖表及其他符號為工具來呈現,描述的要點應 包括:1.行為或事件發生的情境背景;2.過程;3.由參與者觀點所 見的世界。
(三)分類
將資料化雜為零使成為細目,再依其性質、內容分門別類,
化零為整,是為分類的功夫。分類是把資料由範疇來加以區分,
範疇用以組織、整理凌亂的事實或行為,成為概念,再由概念發 展成為理論與工具。有些範疇是既有的概念,有些是衍生、分化 或創造出來的到底用哪些概念作為範疇作分類,則要看如何有用 於研究目的,及如何才能便利資料的整理而定。依範疇分類所成 的類屬,由於其相互間的關係緊密,可以形成類型,而使分類成 為金字塔狀。尖端的地方是類型,中間是類屬,底部是獨立的事 件或單位。
(四)詮釋
詮釋是解釋、統整與反省的過程。它對研究的發現,回答為 什麼,對其特殊的結果探討其重要性,並將研究的發現,依研究 架構試圖建立成為理論。因此,詮釋需要對資料徹底的了解,也 需要利用更抽象、更複雜的思維。若干策略可以引導詮釋的進行:
1.注意研究的題意與題旨是什麼;2.經分類之後的資料,進一步要 探討各類屬之間的相互關係,又如何連結成為類型,是否及如何 統整起;3.將本研究的發現及其顯示的意義與同類研究的發現仔 細加以比較,相符者為何,不相符者又為何,嘗試進行討論;4.
由所得的資料進一步思索,是否可以統整,成為一種理論,以了 解問題如何形成的道理,並探討是否可以據以提供問題的解決之 道;5.繼續反省思考資料分析的發現及所建立的理論,是否有另 類的發現或理論。
綜上所述,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如下:先確定研究主題,蒐集相關 政策法規、文獻及文件,之後整理資料,使用文獻分析法,透過閱覽 與整理、描述、分類、詮釋等分析過程,歸納研究所得到的各種資料,
提出研究結果,然後撰寫研究結論,最後則依據研究結論來提出建議。
第六節 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本節將主要研究範圍及限制分別說明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台灣國民中小學育樂營相關政策的發 展,從1968年開始實施九年國教到2007年為止,整理、分析政府 針對舉辦國民中小學育樂營活動所訂定的相關法規內容,以檢視 其政策的發展,藉以達成研究目的。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旨在探討育樂營的相關政策,資料搜集的主要來源是以 官方政策法規為主。然而,礙於台灣具體針對育樂營活動的政策有 限,尤其是過去廢除已久或只實施短暫時間的政策法規搜集不易,
抑或單純以行政部門的措施執行,導致查找不易,甚至容易忽略其 曾經存在,此為主要研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