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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

壹、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藉由「公民與社會」科教師的觀點,瞭解高中校園人權教育的 實踐情形與困境。為達此一目的,研究者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來進行瞭解。

質性研究的方法包含實地觀察、文件分析、訪談法等,本研究以深度訪談 法為主。Crabtree 與 Miller(1992)認為質性研究的訪談像一趟「對話之旅」,

在整個對話的過程中,研究者與受訪者是一種夥伴關係,站在同等的立場進行 語言與非語言的溝通,並在情感上有所交流,達到對話的目的。而訪談法包含 個別深度訪談、焦點團體訪談,其中深度訪談法具有以下特質,分別為有目的 的談話;雙向交流的過程;平等的互動關係;彈性的原則;積極的傾聽(潘淑 滿,2010)。由上述可知,深度訪談法可以讓研究者藉由與受訪者面對面談話 的過程,瞭解受訪者對於人權教育的認知、詮釋、感覺、經驗,並將訪談內容 與研究者所蒐集到的文獻資料作一聯結與比較。如果採用量化研究,研究者可 能無法深入理解學校現場的實際運作情形,以及教師在推動人權教育時所遭遇 到的困境。因此,為達研究目的,研究者採用深度訪談法,以期能看到這份研 究的深度。

此外,社會科學研究學者們習慣依據訪談問題設計的嚴謹度,將訪談法劃 分為結構式的訪談、無結構式的訪談、半結構式的訪談等三種類型。由於每位 受訪者對於問題本身的認知以及個人生活經驗不同,導致受訪者的反應有很大 差異,因此在訪談問題設計的嚴謹度上,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方法。

在半結構式訪談中,研究者必須先列出要訪問的問題,即訪談大綱,但這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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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一定要是開放性的,讓受訪者可以提供自己的想法與意見來回應問題。而此 種訪談方式不僅可以讓受訪者積極參與,使研究者獲得較具系統的資料,也可 大大減低受訪者的個別差異與偏見效應(周新富,2007;潘淑滿,2010)。

綜言之,本研究主要以訪談大綱為主軸引導訪談進行。在整個訪談過程 中,研究者可以視受訪者回答狀況進行追問,並依訪談實際情形將題目順序稍 作調整,以期能瞭解現今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校園中推動人權教育 的現況、困境,以及其所採取因應措施,並能提出具體建議,作為教育行政單 位、師資培育單位、學校與高中教師在推動人權教育時之參考。

貳、研究架構

基於本研究的研究目的,進行高中校園人權教育的實踐與困境進行探討,

進而針對研究結果提出一些改善高中人權教育實施的建議,由此二概念出發,

建立本研究的研究架構設計。首先,研究者將校園中人權教育的實踐分為兩個 部分來看,第一部分是「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教學實踐上的現況與困境,包 含課程準備、教學實施、教學評量等層面;第二部分則是探討高中可以實踐人 權教育的場域,以及「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在校園推動人權教育、落實自身人 權教育理念時所面臨的挑戰。然而,不論是人權教育教學上的實踐,或是在校 園中推動人權教育的情形,都會受教師自身人權教育教學理念所影響,特別是 在教學層面的部分。最後,研究者彙整六位研究對象的觀點,嘗試對高中校園 人權教育的實踐提出建議。

上述研究架構的說明如下圖 3-1-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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