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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壹、研究背景

從聯合國在 1948 年公布「世界人權宣言」至今已有六十餘年,這六十餘 年來,國際間對人權議題日趨重視,人權觀念成為世人普遍接受的價值,人權 亦成為現代國家民主化的一項重要指標。但根據近年台灣人權教育推展的相關 研究,可以發現人權議題對於許多教師而言,有不易處理與不被熟悉之情形,

甚至在校園中不時傳出師生、親師間的拉拒與衝突。因此,人權教育在家庭、

學校以及社會的落實,是很重要且急迫的課題(李克難、程膺,2003;周碧 瑟,2003)。然而,人權教育的成敗,各級學校教師的人權素養是一重大課 題,本研究欲了解現階段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對於人權教育的看法,故 須先瞭解人權教育的整體發展脈絡,以下分別簡略探討國際人權教育與台灣人 權教育的發展脈絡:

一、國際人權教育的發展脈絡

當代的人權觀念可追朔於十八世紀啟蒙時代,當時許多思想家提出與人權 有關的重要概念,例如:英國哲學家洛克(John Locke)、法國思想家盧梭

(Jean-Jacques Rousseau)提出「天賦人權」的概念,但人權概念在當時並不普 及。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爭帶來的人權侵害與仇恨,使國際社會有志之士 深刻體會到保障人權的重要性;也因慘無人道的屠殺,使人們覺得在國際上應 有一股力量來制衡國家合法暴力的行為。因此,國際間開始有許多具體作為,

例如:設立國際與區域的人權組織、舉行跨國的人權會議,以及公布一系列的 人權公約,其中 1948 年 12 月 10 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公布的《世界人權宣 言》,使得人權思想突破國內法之窠臼,由憲法層次提升至國際法的層次,成 為涵蓋全人類理性與法制的崇高課題(李鴻禧,1999)。而該宣言開宗明義指 出「凡人生而自由,其尊嚴與權利,一律平等」,成為現代人類的人權理念之 指標,更是國際間推動人權教育的實質基礎(洪如玉,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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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後,其他國際性重要公約也陸續公布,例如:1976 年 3 月公布實施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及 1976 年 1 月公布實施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在在顯示出國際 間維護人權的決心。然而,僅靠上述宣言、條約來維護人權並不周全,於是,

部分國家與相關人權組織便積極投入人權教育的推動,例如:聯合國推行的

「人權教育十年」計畫(1995-2004)、 「行動方案:人權教育世界計畫(2005-2009)」(蔡幸樺,2010),自此之後,人權教育日趨受世界各國政府與人民的 重視。

二、台灣人權教育的發展脈絡

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公布《世界人權宣言》,成為國際間推動人權教育 的基礎,但此時台灣在人權教育推動上卻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1949年國民黨 政府來台後,在政治上高舉自由、民主的旗幟,以爭取國際社會支持,但實際 上,國民黨政權發布戒嚴令,台灣進入白色恐怖時期,人民的基本人權被剝 奪,自由被限縮。值得慶幸的是,在這種政治氛圍下,仍有部分黨外人士延續

「五四精神」,積極以人權理念向執政者進行挑戰(湯梅英,2009),但這也使 人權概念長久以來被執政者相當程度的政治化與汙名化,爭取人權者常被簡單 地扣上反政府、反國家、反民族的大帽子。人權理念亦與當時學校教育所欲教 授之意識形態不符,導致人權教育長期為學校中的懸缺課程(楊洲松,

2005),或是以相當名實不符的奇特方式呈現1

1971年,中華民國宣布退出聯合國,國民黨政府在面對國際外交孤立的衝 擊下,開始進行經濟、政治體制的改革,雖改革已有相當成果,但人民的言論 與結社自由仍受戒嚴令及特務監控所壓抑(湯梅英,2009)。之後,由於國內 外局勢的壓力,蔣經國宣布解除戒嚴,自此人權觀念獲得正名與合法化。然

1例如,1968 年國中「公民與道德」教科書中,曾出現與人權教育攸關的「人性尊嚴的維護」

標題。但在該章節下,有一節講授的是「要維護人性尊嚴必須消滅違反人性的毛共奸匪」(陳 彥廷,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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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人權觀念長期被忽視與扭曲,社會大眾對於人權的認識僅止於與政治迫 害、白色恐怖相關的概念,忽略了人權的內涵不僅是享受權利,還包含責任與 義務(洪如玉,2004)。

直至1990年代以後,受國際開展的人權運動,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計 畫的影響,政府、學校、民間人權組織開始努力推動台灣的人權教育(游美 惠,2005)。1995年,東吳政治學系才開始有教授在大學部與研究所開授人權 課程以及進行相關研究,不過此階段只是人權教育的倡導,一直到1998年,教 育部公布「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人權議題正式被納入課 程,人權教育才開始起步。雖然人權教育被列入正式課程中,但人權教育並非 是有固定時數的「領域課程」,而是在領域課程中「融入」的「重大議題」,所 以若要在校園中落實人權教育,還必須仰賴政府成立相關的單位,具體的擬定 政策(林佳範,2009)。

翌年,政府公布「教育基本法」,指出教育的目的在促進人民對基本人權 的尊重,更彰顯出我國對人權教育的重視。2000年政黨輪替,台灣人權教育又 更推進一步,陳水扁前總統在就職典禮上發表人權相關政策,標榜「人權立 國」的理念,並於隔年成立「人權教育委員會」2,通過「教育部人權教育方 案」,努力推動人權教育、保障學生基本權益,增強公民的人權素養(黃默,

2002)。爾後,教育部開始進行一連串的教育改革,在高中方面,有關人權教 育的實施,目前並未設立專門的人權教育課程,而是在高中「公民與社會」科 課程中教授,例如:「公民與社會」科課程中的單元一「人與人權」主題、單 元三「憲法與人權」,以及選修單元一「防止政府權力濫用的行政法」等,都 可見到人權教育的實施。由此可見,要達成在高中推動人權教育的目標,「公 民與社會」科教師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唯有教師隨時提醒自己,落實人權教

2因為國民黨質疑許多「委員會」,是沒有法源基礎的黑單位,因而自 2005 年起更名為「人權 教育諮詢小組」,為政府推動人權教育的專職機構(林佳範,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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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實踐,才有可能實現「人權立國」的願景,邁向公民 社會的理想。

貳、研究動機

一、沒有一個國家或社會,在人權領域中是完美無缺的

聯合國自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後,不斷加強人權觀念的宣導,促使各國 推動人權教育,若干非政府人權組織也都盡力以赴,我們似乎可以想像國際人 權保障已相當完善。但事與願違,當今迫害人權的事實層出不窮,像是以色列 政府在加薩不斷發動攻擊,造成上千巴勒斯坦人喪生;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簡 稱 IS)奉行極端恐怖主義,攻擊伊拉克的雅茲迪族裔,導致多人傷亡;很多國 家的弱勢族群,如女性和原住民權益,沒能得到充分尊重;甚至在特定的情況 下,有不少政府會以文化歷史背景差異作為迫害人權事實辯護(黃默,

1998)。面對這些事實,聯合國組織以及國際社會的表現顯得軟弱無力,突顯 出國際人權教育推動的困境,以及沒有一個國家或社會,在人權領域中是完美 無缺的。

若將觀點聚焦在台灣,可以發現台灣是一個人權意識高漲的社會,每隔一 段時間,就會有人說:「台灣的人權不及格」,像是五一勞動節,社會團體走上 街頭,訴說台灣勞動人權不及格,但台灣人權可以用不及格來形容嗎?根據蔡 明殿(2007)指出:「沒有一個國家的人權及格,也沒有一個國家的人權不及 格」。所以人權不能用及不及格來衡量,只有當我們重視「人權」議題時,才 能有效保障個人權利,保障社會公眾利益,進而建立一個和平互信的社會,因 此,開啟了研究者對人權教育關注的大門。

二、校園內人權教育問題

早期學校與學生之間,乃屬特別權力關係,且強調「法不入校園」的思 想,學生若對於老師所做處分不服時,只能在學校內行政體系申訴,不能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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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告,故老師與學生之間也存在尊卑差異。而現在社會強調人權議題,

重視學生的校園權利,導致學校許多老師無法適應,與學生產生更多衝突,像 是台南女中的學生對於學校服儀規定不滿,與校方溝通無效後,轉而採取於朝 會集體脫褲的手段來彰顯其訴求。因此,導致部分教師不願意去推動人權教 育,且會盡量避免提及與學生權利關聯的事情。

然而,現行高中課程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必須教導學生權利相關概 念,特別是在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簡稱 99 課 綱)實施後,更加重視人權教育,故有探討研究之必要。在 99 課綱中主要以 人權議題貫穿高一、高二必修的「公民與社會」課程,例如:我國在 2009 年 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宣示台灣人權與國際接軌,乃學生須學習的內容。

的確,讓學生學習「人權」的常識,可以為人權法治社會的建立奠下基礎,但 觀看實際教學現況,許多「公民與社會」科教師常把人權常識的教導與學習,

當作是人權教育的全部內容,要求學生背誦人權發展歷程、國際人權公約,並 以其為評量的方式,作為學生是否瞭解課程的依據。這樣一來,學生反而沒辦 法將其所學應用到生活層面,導致人權教育只停留在認知層面。

要改變此現象,只有當老師意識到「人權」的重要性,而非著重在人權

「知識」的傳授時,人權教育才有機會在教育現場實施,故研究者想去探討現

「知識」的傳授時,人權教育才有機會在教育現場實施,故研究者想去探討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