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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使用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中的三類疾病別與處置別的過程面品質指 標作為依變項,探討不同醫院層級別間的品質差異及層級變動醫院與醫院群體 之品質差異。故其指標的數值不僅反映醫療院所在該疾病的品質表現,在本研 究中,也代表了該醫療院所的醫療品質。然而在這樣的研究設計中,有幾個問 題是需要探討的:品質指標(以及過程面品質指標)是否能代表醫療院所的品 質、醫療品質資訊的揭露是否會影響民眾就醫選擇。

過去的研究中,Kerr 等人為了解品質指標是否能正確的反映出醫療院所的 品質進行探討。了解被醫療品質指標所定義為照護品質不佳的病患,其病況是 否真的沒有受到照護團隊適當的控制。以兩家退伍軍人醫院中患有糖尿病且進 行過低密度脂蛋白(LDL)檢測的 1154 名病患做為研究對象。照護品質不佳的判 斷標準則分為兩種,一種是依照 HEDIS (Healthcare Effectiveness Data and Information Set)所訂定的且普遍被使用的:LDL >/=130 mg/dL;另一種則是此 研究所發展的「Tightly Linked 品質測量」:一樣將 LDL >/=130 mg/dL 列為照護 品質不良的病例,但是若此病患有以下條件則排除為照護品質不佳之病例:有 接受降血脂藥物治療(Statin)、Statian 劑量有視病況增加、因禁忌症不適用 Statin 治療、複測後LDL 低於 130mg/ dL,表示這類病患雖其 LDL >/=130 mg/dL,但 院方有給予適當的判斷與控制,並非其照護品質不佳。研究結果發現:在HEDIS 標準下被判斷為照護品質不佳的共有307 位(27%),在「Tightly Linked 品質測 量」的標準下僅有148 位(13%)病患被視為照護品質不佳。故研究者指出單一的 照護品質指標可能無法反映出真實的照護品質,被判斷為照護品質不佳的病例,

可能實際上有受到適當品質的照護。故使用類似tightly linked 這類型的測量方 式較能有助於改善照護品質(Kerr et al., 2003)。而本研究所採用的過程面指標也

較為單一,僅能檢視處置的執行率或給藥率,且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是以醫院 為單位,無法以人為單位進行類似tightly linked 的測量,以利更詳細確認單項 疾病的病患是否有受到其他完整的照護。故可能存在部分品質指標無法完整反 映該疾病別品質的疑慮。例如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中提到,急性心肌梗塞的病 患若有放置冠狀動脈支架,宜併用 Aspirin 與 ADP 受體拮抗劑(中央健保署, 2020)。但利用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之資料,僅能分別擷取醫院 Aspirin 與 ADP 受體拮抗劑的給藥率,無法同時進行兩個指標以上的醫療品質分析,以判斷放 置冠狀動脈支架的病患,是否有適當的由醫院提供Aspirin與 ADP受體拮抗劑。

鍾國彪 and 游宗憲 (2009)也提到因為指標的發展與應用仍存在部分問題與挑 戰,故部分醫療專業人員對於品質指標的效度也持保留的態度。且品質指標是 針對某個特定構面進行測量,故需保守且謹慎的作詮釋。

Feinstein 則提出照護品質(Quality of care)常側重在處置執行、給予藥物、

手術執行等處置流程,而忽略了傳統上對於照護(Caring)的相關要素:減緩病患 的疼痛與其他症狀、降低病患的焦慮與憂鬱、改善病患的功能能力(functional capacity)等。若我們定義的照護品質,沒有包含進照護流程中醫師與病患真正 重視的照護結果,那我們將「處置品質」命名為「照護品質」,可能會誤導大眾 (Feinstein, 2002)。Casalino (1999)也提出類似的觀點,認為照護品質不單純只是 醫療院所在品質測項中獲得了多高的分數,也包含了醫院所提供的無法被測量 到的照護服務。然而,過程面指標雖非完善,但相較於結果面指標,仍較常被 注意及使用,是因為其較容易取得,也普遍被認為對於照護品質是較為敏感的,

且因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大部分的指標是過程面與結果面指標,而過程面指標 是相較不需要進行風險校正的,故在使用上較不易因為病人特質產生偏誤。

關於「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的資訊是否會影響民眾之就醫選擇」的問題,

因為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網設立的初衷之一,就是希望可以使民眾掌握醫療院所 的品質資訊,進而作為就醫時的參考,故應針對此問題作進一步的探討,以下 引用國內外品質報告卡(Quality report card)對於民眾就醫選擇的相關性研究進 行討論。

Sinaiko 等人以質性研究的方式,以電話訪談與半結構式訪談的方式,訪問 29 位醫院表現與資訊公開以及 AHRQ National Summit on Public Reporting for consumer in Health Care 的專家與設計參與者。其中,共有 25 位專家認為目前 的品質報告卡應該要進行小幅度甚至是全面性的修改,且多數的專家也認為目 前的品質公開報告因為在其內容上以及可近性上的缺點,使得品質公開報告與 民眾的就醫選擇脫節,脫節的原因則可能來自於民眾對於品質公開的不知情或 無法取得相關資訊,以及目前設計的品質報告卡,其提供的品質資訊,並不適 合協助民眾做出健康照護上的決策。研究者也指出,品質報告所面臨的挑戰是 進行品質測量的改善、提供個人化與客製化的品質報告、資料收集、以及透過 資 訊科 技提 供以 民眾 為中 心的 品質 報 告 卡(Sinaiko, Eastman, & Rosenthal, 2012)。

針對醫療品質資訊公開或品質報告系統的制度,過去的研究者分別提出了 建議。Rothberg 認為品質報告系統應為了使消費者可以做出好的就醫選擇,品 質公開資訊必須是:可近的、可解讀的、且一致性的。另外,研究者也提到,

因品質報告系統中的品質測項,所公開或使用的疾病別、處置別常是有限的,

多數的病患可能無法找到他們所需的品質資訊。而這也反映出了另一個「可解 讀性」的問題,當一間醫院的品質資訊公開報告中顯示較低的感染率,但是其 急性心肌梗塞的品質表現較差,病患是不知道如何去做選擇的。所以品質公開

系統除了公開品質資訊外,也應提供足夠的指引,讓消費者可以解讀這些指標。

(Bilimoria & Barnard, 2016; Rothberg et al., 2008)。D. M. Shahian, Normand, Friedberg, Hutter, and Pronovost (2016)也指出政府單位或專家團體,應採用可信 的資料與方法學,加速發展出具有效度的品質指標,以補足當前品質測項的不 足與缺陷。

針對國內醫療品質資訊公開對於民眾的影響評估,白佳原以電訪及問卷方 式調查民眾對於醫療品質公開指標的觀感,共回收575 份有效樣本。其研究結 果發現,有336 位(58.4%)的民眾並不知道可以在健保署網站公開查詢醫院的品 質資訊。另外問卷中詢問受訪者是否知道:健保病床設置比例、住院案件出院 後 3 日內同院所再急診率、同院所同日急診返診比率、急診轉住院暫留急診 2 日以上案件比率等四個指標的意義,平均有 53.2%的民眾表示不知道。故研究 者也建議健保署在建置網站與品質資訊公開時,應以較易理解的方式說明、加 強宣導指標的涵意、以及說明醫療品質資訊公開的意義是可作為民眾在品質比 較上的參考,並幫助國內醫療照護體系可以持續進行品質改善(張耀懋 & 白佳 原, 2016)。

從以上的研究中可以了解醫療品質指標雖不能完全代表醫療院所的照護品 質表現,而是針對特定範圍的照護品質或處置品質進行評值,但仍是目前在醫 院評鑑、品質資訊報告卡等應用中,最常被使用的品質評值方式。故建議未來 應相關主管機關與研究者,應進一步探討品質資訊公開與醫院評鑑標準中對醫 療品質的測量,是否能全面性反映個別醫院醫療品質之良窳,並且,使民眾能 夠透過具可近性的管道,取得具易讀性之醫院各項醫療品質資訊。使得民眾在 參考醫院評鑑結果或品質公開資訊進行就醫選擇時,能夠更清楚醫院的高照護 品質,進而做出更合適的就醫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