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3.1 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要探討文獻探討在手機產業環境中,經由垂直整合的運作模式,對 於原本的產業特性、產業結構、產業環境的影響。垂直整合下的企業相對於客戶 而言,是用什麼樣的觀點來看待,而垂直整合後的企業又要如何面對原本上游供 應商的態度。企業原本提供給其它手機 ODM/OEM 公司的零組件,是否會因為 企業垂直整合的動作,產生未蒙其利反受其害的後果。原本手機產業的價值鏈系 統,在垂直整合的思潮下,是否會面臨重整的命運。另外;企業經由垂直整合的 主要目的是否真是要提高對企業的營收,還是有其它更重要的因素存在。基於問 題核心圍繞著垂直整合,本研究擬以如下之研究架構作深入的探討。
Porter 提出五力分析架構,用來了解產業結構與競爭的因素,並建構整體的 競爭策略。五種競爭力能夠決定產業的獲利能力,它們影響了產品的價格、成本 及相關投資的決策,而企業在這五種力量的交互牽引下,也會在不同的時間及抉 擇中產生完全不一樣的結果。企業在未垂直整合前的產業環境,及在垂直整合後 面所面對的全新產業環境會有哪些改變,這些改變所對應到五力分析中的客戶、
供應商、同業等是否仍無視競爭企業的改變,也早已有所對應,這將會是本研究 所要探討的要項之一。關於垂直整合後的企業在五力分析架構下之假設如下:
命題 1. 垂直整合之企業可以增加差異能力。
命題 2. 垂直整合之企業可以提高進入和移動障礙。
命題 3. 垂直整合的企業較容易進入較高投資報酬的行業。
命題 4. 垂直整合後的企業可以抵銷議價力量及投入成本的扭曲。
競爭力是企業生存時必須時時審視的環節,而相同企業的的外在環境相同 時,唯有能正確審視自我價值鏈結間的活動,並加以分析、整合組織的各項活動
才能從中發現差異化的根基。台灣手機產業明顯偏重在生產作業的領域,以製造 導向為主,該領域屬於替代性高且低附加價值,相對地獲利也不佳。為了擴大企 業的獲利,將原本多獨立的價值活動串聯起來形成一個價值系統,期望從價值鏈 重整的過程中能再尋找更多的利潤。本研究針對企業在低毛利的產業上進行垂直 整合,能強化價值鏈的主要活動,因此做了以下的假設:
命題 5. 垂直整合之企業在整合之經濟性上會更有效益。
命題 6. 垂直整合之企業在鑽取技術上的是有利的。
命題 7. 垂直整合後,企業可以預防供應來源或銷售通路的關閉。
企業對於交易活動在市場上或改由內部進行,完全取決於交易成本與代理成 本間的衡量。企業發現當市場購買成本加上交易成本大於內部自製時,理所當然 會採用內部化的自製的行為。反之;若企業經比較後認定即使交易中的蒐集資 訊、交易談判、監督成本等加總後還比自製有利,就會採用自市場購得來進行。
然而在超競爭的手機產業裡,存在著銷售量的不可預期、技術之不可預期及績效 不可預期三大主要的障礙。在生產旺季時,許多企業握有滿手訂單,確苦無戰略 零組件,即使用高於市場價格也不保証能有所收穫。而關鍵零組件之規格要求在 於雙方的交易頻率及互信度,當供應商發現交易對象不甚明暸交易品的細項規範 時,從中所產生的交易成本將會造成下游廠商莫大的損失。然而企業進行垂直整 合後,固然可以排除上述問題發生的可能,相對地也衍生了代理成本的問題。企 業內部的相關事業單位可能會為了自利之本性而造成代理成本的上升,也可能因 為企業體組織變得更為複雜,造成其它無形成本的提升。因此;本研究針對垂直 整合後的企業與交易成本及代理成本的關係做如下的假設:
命題 8. 垂直整合之企業可以確保供應或需求。
命題 9. 垂直整合後,企業內部之代理成本是可接受的。
圖 3-1 研究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3.2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針對手機代工企業之競爭及經營模式進行研究,目前台灣手機代 工的模式主要以 ODM 之專業化代工為主,對於垂直整合的新競爭模式與優劣並 無明確的分析比較。因此本研究擬採用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research)來分析個
垂直整合分析
案公司與現行 ODM 公司的差異及優劣。
3.2.1 質化研究
量化和質化最簡單的判斷方式就在於資料是數據化或非數據化。量化研究通 常是有明確的研究議題與研究假設,比較注重演繹的邏輯與因果關係的解釋,並 取得統計分析的可能性。質化的研究則是比較傾向與表意的解釋模式結合 (Babbie,1992)。質化研究是研究自然情境中進行的社會生活之技術,探討口語 和非口語行為,採用參與觀察和深度訪談方法蒐集資料,書面文件及其他書面以 外的資料來源也可以分析運用,但是資料的蒐集是比較非結構式的,結構是在最 後報告分析的過程中出現,而不是在蒐集資料時便存在的(黃政傑,1996)。而質 化的研究通常是在研究過程中,逐漸確定研究的議題,比較注重歸納的邏輯。其 研究所關注的可能是因果解釋,及對結果產生詮釋與理解。
3.2.2 個案研究法
質化研究的領域中的研究手法又區分為實驗法(experiment)、調查研究法 (survey)、結構化觀察(observation)、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以及個案研究 法(case study)等。其中個案研究法在質化分析領域中,屬於比較特殊的方法。
Andrews(1951)認為個案乃對真實狀況的一種描述。「個案」通常是被用文字 書寫的,而所描述的狀況會刺激閱讀者的思考,使其認清事實的真相如何?問題 何在?以及如何處理?。Yin(1989)也指出,個案研究最適用的在於探討真實環 境,尤其適用於「事件的情境與真實環境的界限不十分明顯的情況」。
Yin 將個案研究法之分析方法分為類型比對邏輯、解釋建立、時間序列分析 三種方法。其中類比對邏輯分析方法是利用初級資料之印證與研究假說作交互比 對,並依此修正或檢驗假說。解釋建立分析方法則是將難以衡量之現象視為一系 列的因果關系,以敍述方式加以分析解釋。而時間序列分析法則是將統計資料依 時間先後順序的變動現象加以探討。
陳李綢(1996)針對個案研究的種類做了狹義及廣義的區分。對於某些特定的
人、事、物所作的描述、分析及報告稱為狹義。而採用各種方法,收集有效的完 整資料,對一個人或一個有組織的單位,作縝密而深入的研究歷程稱之為廣義。
其針對個案研究與其它方法作詳細的比較,歸納出個案分析不同於其它研究方法 的特點如下:
一、 特殊性與個別性:個案研究法的研究物件不是隋機抽樣取得的,
而是根據目的和興趣所選擇的某一個人或某一團體,並把他們當 作一個整體來看。研究物件可以具有代表性,也可以僅僅是為了 暸解個案本身的情況,解決個案本身的問題。
二、 連續性與動態性:個案研究法對被試者進行的是連續、追蹤的研 究。為了暸解個案發展的整個過程,研究者就必需深入細緻而持 續地掌握或觀察個案在各個時期的心理、生理、環境、文化背景 等有關狀況和變化,而不僅僅是在短期內完成研究工作。
三、 多樣性和綜合性:個案研究中所萖集的資料覆蓋面廣而且詳細,
盡可能把個案的材料收集完整,否則無法全面暸解個案情況,亦 不能真正解決個案的問題,通過直接間接地全面獲取材料,對個 案才能允分深刻的理解,加深研究深度,發掘問題,避免使研究 流於表面化。
陳萬淇(1985)在個案研究法中提及個案研究之特性區分如下:
一、 探討性:研究者除了蒐集資料及探索並了解事實以進行分析之外,還 要把資料及及事實做分類,並加以衡量、釐清這些事實之間的關係。
二、 診斷性:解決複雜性問題時需要特別強調「蒐集資料以定義問題」,先 決定解決問題的目標、衡量與問題有關的因素、決定因素之間的關系。
所以研究者在尋求問題時,不僅需要以邏輯與系統方法來思考,也要 有良好的判斷力。
三、 可行性:針對個案的整體情況應有深入的暸解,才能有針對性的診斷。
而對於問題所提出的解決方法或途徑稱之為「方案」,而且所提的方案 必須是可以執行的。
四、 比較性:針對個案研究者可能可以提出許多可行的方案,因此必須決 定採用哪一種方案最適合。在做成方案的決定前,必需針對各個可行 方案進行比較與分析,評估其利弊得失,才能夠做成客觀合理的決定。
五、 確定性:我們經由事實的探討來暸解實際的狀況,經由問題的診斷來 判斷最需要的解決的問題,經由方案的設計來得到解決的方法,經由 方案比較來對方法或途徑進行分析,而研究者最終必須從多種方法或 途徑中選定一個方案來執行。
3.2.3 深度訪談法
Malhotra(1993)認為深度訪談法是由面談者使用非結構性、直接的方式與受 訪者接觸,是一種單獨的、個人的互動方式,用來發覺受訪者基本的動機、信念、
態度等。在深度訪談過程中,訪談者應盡可能使用最少的提示和引導問題,鼓勵 受訪者在一個沒有限制的環境裏,針對訪談主題盡可能談論自己的意見。
Spiggle(1994)認為透過深度訪談法,可以探索出人類新的觀點、概念,乃至發展
Spiggle(1994)認為透過深度訪談法,可以探索出人類新的觀點、概念,乃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