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教師文化意涵與偏鄉教育相關研究

第三節 偏鄉地區教育政策

我國立法對於偏鄉地區教育的保障甚早,始於民國 36 年所公佈的憲法第 163 條:

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以提高一般國民之文化水準,邊遠及 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 理或補助之。

此條文載於憲法基本國策一章中,換言之,關心與改善偏鄉地區教育是政府的 基本工作。另外,2005 年施行的教育基本法亦增列第 5 條,以保障偏鄉地區教育資 源編列與運用的優先性:

各級政府應寬列教育經費,保障專款專用,並合理分配及運用教育資源。

對偏鄉及特殊地區之教育,應優先予以補助。

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其編列與保障之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雖然國民教育屬地方縣市政府管轄,然而偏鄉地區學校的條件與需求,顯然不 等同於一般學校,是故,應考量其個殊性給予其「積極性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教育部自 1968 年迄今,陸續推出有關偏鄉地區的教育政策;然而,就政策頒布 的密集度而言,1996 年《教育優先區計畫》14以前,對偏鄉地區學校之關注並不多 見,可能的原因有二:一是國家教育發展必先求有再求好,因此當國家在為普及國 民教育耕耘時,偏鄉地區學校較無法照顧到;二則可能是偏鄉地區的教育政策,以

14 教育優先區(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EPA)的概念始於,1967 年英國《Plowden Report》,

其引進「積極差別待遇」的思維,落實在 Halsey 主持的「教育優先區方案」,主張英國政 府應以主動干預的方式,優先改善物質或經濟最貧困的地區,予以優待或特殊協助,以實 現教育機會均等之理想(楊瑩,2006)。

32

往多關注於原住民教育的議題,使得以偏鄉地區為訴求對象的政策相對受到切割(王 麗雲,2006)。

大體而言,若以教育機會均等概念將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時代迄今的偏鄉地區教 育政策加以分類,可分為兩種類型:齊頭式均等與積極性差別待遇二種,也就是說,

當政府在推行偏鄉地區教育政策時,是將偏鄉地區等同於一般地區,還是將偏鄉地 區個殊化,針對其不利條件予以特別的補助;同時也反映出偏鄉地區在教育政策中 所佔的比重。

壹、齊頭式均等(1968-1993)

教育機會均等概念的發展始於,追求投入資源的齊一性,J. S. Coleman(1968)

彙整早期美國學界認定的教育機會均等意涵有四:一、強調為所有兒童提供免費教 育;二、提供相同課程;三、提供相同入學受教機會;四、同一地區應有同等的經 濟支援。此為「齊頭式的均等」,又為「水平式的公平」,強調齊一化的結果,可 能忽略主體先天條件的差異,而疏於個殊化的協助。臺灣 1994 年以前的教育政策,

多較屬於齊頭式均等的概念,以國民教育整體發展為政策主要考量,偏鄉地區僅為 受到特殊關注。

一、九年國民教育第二期三年計畫(1972-1975)

為使九年國民教育得以順利施行,將此計畫依序分為三期,共 9 年。其中在第 二期(61-63 學年度)才有考量偏鄉地區師資問題,以加給補助的方式,鼓勵教師 至偏鄉地區服務;其他二期則未著墨偏鄉地區的教育問題(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1984)。

二、齊一國民中學水準計畫(1968-1970)

本計畫是配合 1968 年《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的頒布與實施,有鑑於各校辦 學成效不一,硬體設備與經費、人力榮枯差距甚大,以謀求國民中學水準齊一化,

其中雖強調補助需以偏僻地區初中為優先,實際上並不然(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1984)。

三、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六年計畫(1983-1988)

在提出六年計畫前,於 197715年曾實施《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五年計畫》,但 政策未見對偏鄉地區著墨(臺灣省政府教育廳,1984)。在六年計畫中,為促進學

15此計畫公告於 1976 年施行,但在 1977 年才正式撥款補助。

33

童健康與保障學童安全,規劃「安定偏鄉地區學校師生生活計畫」,主要是建置師 生宿舍,具眷屬者約 12-18 坪、單身教師約 3-4 坪,以單身者為優先;而若學生無 法於一日內往返學校,亦應當建置宿舍,每生約 1 坪。要言之,還是主要以硬體設 備的充實為主(臺灣省政府教育廳,1984)。

四、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國民教育發展計畫(1988)

1987 年解嚴之後,臺灣社會面臨急遽變遷,為因應多元化社會的需要,以及全 面提升教育的素質,因此在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中提出了「國民教育發展計畫」。

至於偏鄉地區教育品質改善的部分,首在基本方針中提及:「均衡城鄉教育發展,

重視教育績效均等」;其次,在計畫項目中,為改善國民教育環境,而提出由中央 辦理「充實偏鄉地區國中、小之教育設施」事宜;另為提升國民教育師資素質,其 具體辦法之一,是以專案研究徹底解決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師資問題(臺灣省政府 教育廳,1988)。

以上三點為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中對偏鄉地區的討論,然在提出基本方針或計 畫項目後,卻未進一步詳述其內涵或執行措施,例如何謂教育「績效」均等,因「績 效」一詞的用法,在前、後的教育政策行文中不曾出現,是否有特殊的考量或誤植,

無從得知。又如為全面提升教育品質,因此首次於教育政策中呈顯:欲以「專案研 究」「徹底」解決偏鄉地區的師資問題,然而,在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後,並沒有 相關的教育政策出現,直到 1994 年的教育優先區試辦計畫,才首見偏鄉地區教育的 專案處理,但並非專注處理偏鄉地區的師資問題。

五、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第二期計畫(1989-1993)

當量的成長達到政府目標後,更進一步追求質的發展,以完成現代化國家的理 想,《發展與改進國民教育第二期計畫》因而產生(臺灣省政府教育廳,1998),

其與偏鄉地區相關的目標在於「充實偏鄉地區教育設施,建立教育福利制度」。相 關計畫有「充實偏鄉地區國民中小學教育設施計畫」,包含興建師生宿舍、午餐廚 房、體育衛生器材及各科教學設備等,以及提供教師研習旅費、辦理代理教師職前 研習。當教師研習事宜也並列其中時,教師似乎被當作靜態的「設備」,如同師生 宿舍等硬體設備一樣。相對於當前對教師的認知,較為動態且主動,如九年一貫的 學校行政理念之一──創新自主,課程權力下放後鼓勵教師教學創新,需設計符合 該校特色與學生需求之課程(張明輝,無日期)。

34

1967 年英國的《Plowden Report》16,揭示積極性差別待遇的精神,為體現社會 公義的精神,對於社會、經濟與文化不利的群體或個人,應根據其實質需求,予以

16此報告書的基礎為 Wiseman, S.為 Plowden Committee 在曼徹斯特所做的兒童研究,研究結果 顯示,影響教育成就的關鍵在於兒童的家庭環境,並強調「教育貧乏」(deprivation)的現象,

取決於家長的態度與照顧,甚於物質層面的滿足;其次,年級愈低,受到的影響愈大。所以,

若要將有限的資源效用最大化,「學前教育」才是花錢的刀口(楊瑩,2006)。

35

(四)經費再加碼:地理條件不佳之學校,應核發較多的教育經費;

(五)補助午餐設施之設置。

此計畫堪稱是對於偏鄉地區學校做過最完整的診斷與開立處方;然在具體目標 部份,雖聲稱整建軟、硬體設施,實際上,除提供免費的教科書外,其餘皆為硬體 設備的補充與改善;更從其自行預期的績效指標17可發現,建置與提升硬體設備的 品質,仍為補助重點,和前述對偏鄉地區學校的全面性評估,不甚相符(臺灣省政 府教育廳,1998)。

三、教育部補助臺灣省教育廳試辦教育優先區計畫(1994-1995)

教育部曾於 83 學年度補助台灣省政府教育廳試辦教育優先區計畫經費八億 元,就具有:(一)地震震源區或地層滑動區;(二)地層下陷地區;(三)山坡 及離島地區需要特別建造;(四)試辦國中技藝教育中心;(五)降低班級人數急 需增建教室」等 5 項指標(特殊問題)之學校予以專款補助,用以改善師生安全衛 生教育環境,並充實其教學設備,以營造適合身心發展的教育條件,進而達成適性 發展之教育目標(教育部,1996)。

教育優先區的補助,是各個偏鄉地區教育政策中,首以專款的姿態出現,顯現 出政府欲落實「積極差別待遇」的精神甚固。

四、教育優先區(1996-)

從 83 學年度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開始試辦的教育優先區計畫,85 學年度教育部 擴辦,迄今 100 學年度已十餘年。教育部每學年度都會針對政府財政狀況、社會變 遷與發展進行評估,其指標項目亦隨之增刪,更動情情如下表 2-1:

17 完整的預期績效指標與評估水準如下:充足的普通教室、現代化的專科教室、泳池與廁所、

衛生飲水設備和保健設施、豐富圖書館之圖書量、多元活動中心、充足的照明設備、增建運動 設施,最後才是使偏遠、離島與文化不利等弱勢地區學生獲得完善的照顧,提高學習力,逐步 落實教育機會均等之理想。

36

37

指標項目為申請教育優先區補助的資格審定標準,從表 2-1 教育優先區的指標 項目反映出偏鄉地區學校普遍且長期存在的問題:交通不便、教師結構不穩定、家 庭組成複雜、學生中輟率較高等。家庭層面涉及低收入戶、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與 族群等社會議題,易影響學生在校的學習情形,因此親職教育成為教育部年年開出 的教育處方(張繼寧,2009),回應 Wiseman(1967)的研究,家長態度才是改變 學生學習的關鍵(引自楊瑩,2006)。另外,從指標項目的變化亦可嗅出其中蘊藏 的政治角力,例如 95 學年度時,認定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子女已另有專案補助,予

指標項目為申請教育優先區補助的資格審定標準,從表 2-1 教育優先區的指標 項目反映出偏鄉地區學校普遍且長期存在的問題:交通不便、教師結構不穩定、家 庭組成複雜、學生中輟率較高等。家庭層面涉及低收入戶、單親家庭、隔代教養與 族群等社會議題,易影響學生在校的學習情形,因此親職教育成為教育部年年開出 的教育處方(張繼寧,2009),回應 Wiseman(1967)的研究,家長態度才是改變 學生學習的關鍵(引自楊瑩,2006)。另外,從指標項目的變化亦可嗅出其中蘊藏 的政治角力,例如 95 學年度時,認定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子女已另有專案補助,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