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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配合國際科學與數學教師培育與發展研究計畫在 31 所培育中學數學 教師之大學中,選擇 3 所大型培育機構,1 所中型及 1 所小型培育機構作為本研 究的師資培育機構樣本;在這五所培育機構中,選出中學數學師資培育課程第一 年、中學數學師資培育課程最後一年、即將結束教育實習課程等三階段全部數學 科職前教師,再隨機抽取出其中的一半作為本研究數學科職前教師樣本。

五所師資培育機構分布於台灣北、中、南部;茲將五所機構的背景資料介紹 如下:

甲校是一所師範大學,現有 8 個學院、52 個系所,在學學生一萬四千餘人。

該校中學數學科職前教師絕大多數來自數學系,該系很重視數學課程與數學教育 課程,數學課程包含 48 學分的必修科目以及 18 學分的十一必選六,還有許多與 中學數學教材關係密切的選修科目。在師資培育課程方面,學校規定之數學學科 專門課程由數學系開設,含高等微積分、代數學,計 31 學分,均包含在數學系 必修科目中;而 26 學分的教育專業課程,8 學分為相關科系開設之一般教育科 目,其他 18 學分為數學教育科目,皆由該系數學教育領域教授開課;另外還開 設許多與數學教學能力相關的選修科目,是台灣開設最多數學教育課程的師資培 育機構。該校每年約培育九十多位中學數學教師。

乙校是一所一般國立大學,現有 9 個學院、33 個學系,在校學生一萬五千 餘人。該校的數學師資培育分為兩個管道,教育學系的學生(含雙主修)需修畢 數學學科專門課程,其教育專業課程業已包含於學系必修科目中,而其他學系學 生則需通過師資培育中心的甄選,始得修習教育專業課程。在師資培育課程中,

數學學科專門課程由應用數學系開設,不必含高等微積分、代數學,計 32 學分;

26 學分的教育專業課程由教育系與師資培育中心開設,除數學領域教材教法與 教學實習外,並無專門數學教育之科目。每年培育之中學數學職前教師約 10~

20 位。

丙校是一所師範大學,現有 7 個學院、20 個系所,在學學生七千餘人。該 校中學數學科職前教師大多數來自數學系。在師資培育課程方面,學校規定之數 學學科專門課程由數學系開設,含高等微積分、代數學,計 44 學分,大多包含 於數學系必修科目 51 學分中;而 26 學分的教育專業課程除 10 學分之一般教育 科目、2 學分之數學教材教法與 2 學分之教學實習外,其餘 12 學分可選修數學 系開設之數學教育科目(共 14 學分)。每年培育約七十多位中學數學教師。

丁校是一所一般私立大學,現有 8 個學院、30 個學系,在校學生兩萬餘人。

該校師資培育中心每年招收 90 名師培生,選擇數學專長的師培生約有一半來自 應用數學系,一半來自統計系、會計系等其他學系。數學師資培育之課程規劃含 數學學科專門課程,由應用數學系開設,含高等微積分(或以實變數函數論代

替),不必含代數學,計 36~40 學分6;26 學分的教育專業課程由師資培育中心

教育專業

大四 二 31 13 44

實習 三 30 9 39

大四 二 5 1 6

乙 實習 三 0 3 3 9

大三 一 9 7 16

大四 二 26 12 38

實習 三 6 10 16

70

大三 一 3 5 8

大四 二 3 7 10

實習 三 5 6 11

29

大四 一、二 25 11 36

戊 實習 三 39 25 64 100

總計 211 121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