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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大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試辦計畫遭遇的困境及因應策略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D 大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試辦計畫遭遇的困境及因應策略

本節就 D 大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試辦計畫遭遇之困境與因應策略,活動設計 階段的部分未遭遇困境。以下就研擬計畫階段、分別透過相關文件與訪談資料作 分析、討論,分述如下。

壹、 研擬計畫階段

本段主要在討論研擬計畫階段之困境與因應策略 一、遴選機制不完善;因應策略為「加上班導師推薦」

卓師生遴選機制即便加入質性的評量部分(面試),憑單一印象及在學表現 就把學生分為「卓越師資培育管道」與「一般師培管道」,仍是不完整的選才考 量。因應策略為再加上班導師推薦,導師經由較長時間的觀察,應該可以看出學 生所具有的特質是否適合當老師。

A2:……選才的時候看的其實只有單一點,其實沒有辦法去做一個長期的觀察再來評斷說他到底是不 是合適,即便我們加入了質性的評量部分,但仍是在單一的時間裡面做一個簡單的問答每個人大 概十分鐘,然後去判斷說他到底適合或不適合,如果以比較嚴謹的態度來看的話,……是一個比 較不那麼完整的考量,……我們會知道有些學生他們本身個性可能是比較內向的,在面談這樣子 一個正式的場合裡面,比較沒辦法去表現他自己,但是有一些人,他們可能是比較外顯型的,就 很會去表現他自己,但他實際上是不是真的就如同他所表現出來的那樣,有熱誠想去服務教育界,

也沒有辦法去做更進一步的確認,憑一個單一的印象以及他在學校的表現,就先將這些人分成兩 個部分,可以進入卓越師培計畫的,還是待在一般的師培培育系統裡面,……對我們來講還是會 有一些評選上面的限制。……有想到是不是可以由他的班導師來推薦,因為我們相信導師在一個 學期的時間裡面,他應該可以看得出來他班上這麼多大概三十、四十個學生裡面,他們具有每個 人所具有的特質是什麼樣子,是不是適合當老師,所以我們後來就加入了這個部分。(訪A2-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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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導師協助卓師生遴選有為難之感;因應策略為「修改性向測驗」

大一新生九月剛入學,十月就開始遴選,但因為老師對學生都還不是很了解,

所以有部分老師認為無法協助導師評估的認證工作,D 大遂將性向測驗作修改。

性向測驗之資料牽涉到機密文件外流的疑慮,因此 D 大師培中心承辦人無法提供 性向測驗之文本資料。

A4:性向測驗當時大一導師有反彈,大二大三就比較沒有反彈,……因為成績、性向測驗跟口試,其 中的性向測驗是要導師簽名的,因為導師要去做一個評估,學生自評然後再加上導師的評估,但 是大一導師說學生剛進來,因為大概十月左右就遴選了,所以當時導師就很反彈,有一兩位老師 公開會議就說他沒有辦法幫忙填這個認證的工作,……所以後來我們就說那有沒有辦法再作調整,

可是第一年還是請導師,然後我記得我承辦的第二年也是請導師做那個性向測驗,但是性向測驗 因為老師有意見,所以我們後來就修改性向測驗,那這個第一版第二版性向測驗你應該可以在師 培中心拿到資料。(訪A4-10~22)

三、「大一學生必須佔錄取總名額的一半以上」要求之為難;因應策略為「向 教育部積極爭取放寬大一新生所佔比例之限制」

若經由面試結果得知某些大一新生不太適合擔任教職,為了保障大二卓師生 的名額,仍是必須將大一新生錄取到一半,經由這種方式錄取的大一卓師生淘汰 情形嚴重,對經費來說,無疑是種浪費。

A3:教育部規定,「大一學生必須佔錄取總名額的一半以上」。例如,教育部核定100個名額,你若 錄取100個卓師生,大一生就至少要錄取50個,剩下的缺額才分配給大二以上的學生。如果大一 學生錄取30個,大二以上學生至多就只能錄取30個。為了讓大二的學生多錄取一些,大一學生就 必須錄取更多。導致本校不得不錄取一些「教師意向測驗不適合當老師」的大一生,來增加大二 以上學生的名額,經由這種方式錄取的大一卓師生後來大多遭到淘汰。後來積極爭取後,教育部 同意將「大一學生佔一半名額」改為彈性的原則,而不再是硬性的規定。如果大一學生很優秀,

可以保障一半的名額。但如果大一學生沒那麼優秀,就可以彈性處理,酌增大二以上學生的分配 名額,超過錄取總名額的一半以上。經過調整之後,本校卓師生被淘汰的狀況就不像以前那麼嚴 重。(訪A3-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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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將錄取的教育大學選填在前 12 志願」之規定好壞參半,但與「大一生佔 百分之五十」之規定兩相牽制;因應策略為「向教育部爭取將『大一生佔百分之 五十』改為彈性原則,增加名額以錄取素質優良但大一並未錄取之大二學生」

「將錄取的教育大學選填在前 12 志願」此項規定確實改善教育大學的排名 下滑的問題,但也造成素質很好的大一新生申請獎學金的阻礙。因此項規定會與

「大一生佔百分之五十」有所牽制,為了符合大一新生比例之限制,D 大傾向錄 取某些入學成績優秀且有選填前 12 志願的學生,即使他們並非真的想當老師。

如此一來,會犧牲其餘優秀且有意願擔任教職之大一生,這些大一生須等到大二 方能申請。因此,D 大因應策略為向教育部爭取將「大一生佔百分之五十」改為 彈性原則而非死板的規定,希冀名額能更有效的運用,給予適當的卓師生人選。

A3:……藉由獎學金的提供,吸引優秀的高中生願意進入教育大學就讀,以確保學生的素質。……大 一卓師生的遴選,規定必須「將錄取的教育大學選填在前12志願」者,才有資格申請獎學金。也 就是說,不管後來錄取的學系是否為前12志願,但只要曾經將該校任何一系選填在前12志願,就 有機會申請獎學金。例如,某生被錄取在第40志願的社教系,但是曾填寫本校的英語系當作第8 志願,該生就具有申請資格。另外一位學生被錄取為第13志願的英語系,但是前12志願內並未選 填本校其他學系,就不具備申請資格。卓師學學金計畫的上述規定,確實稍微改進了教育大學的 排名下滑的問題。但是也導致許多素質很好的大一學生,沒有申請獎學金的機會。這些學生必須 等到第二年,除了成績表現優秀,而且已具備修讀教育學程資格,才有機會申請。教育部的好意 是想藉獎學金讓學校招收到素質好的學生,但無形中也阻礙了大一卓師生的篩選。導致某些學生 只因為入學成績好一點,前12志願填了,但並不是很想當老師,只是看上八千塊的獎學金,就申 請獎學金。而教育部又規定大一生必須佔百分之五十,各校為了達到百分之五十,上述的學生也 都錄取進來了,這是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所以後來我們才會向教育部爭取放寬為「大一生佔百 分之五十」成為彈性原則,不再是一個很死板的規定。(訪A3-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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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一屆卓師生淘汰情況嚴重,大一新生的卓師生遴選機制有待改進;因應 策略為「召開檢討會,修改教師意向測驗,並向教育部爭取放寬『大一學生必須 佔總名額的百分之五十』之規定」

大一新生的卓師生遴選機制只憑其大學入學考試、教師意向測驗(性向測驗)、

學生自評等資料來決定是否錄取,而教師意向測驗有學生偽飾、預測度不高等疑 慮。因應策略則是召開檢討會,針對意向測驗與口試進行討論。「大一學生必須 佔總名額的百分之五十」之規定則是跟教育部爭取,教育部同意放寬成彈性原則,

這樣不僅可以錄取更多大二以上的優秀學生,亦可排除不適合的大一學生,執行 成效為 D 大淘汰的卓師生人數逐年降低。

A4:……大部分的人只要他符合資格的人都很想要來爭取這筆獎學金,有些人就是先來拿獎學金再說,

沒有所謂真正想要當老師的意願,所以這個部份就是很困難,像我們班就剩下三分之一,……所 以我覺得這部分有些困難,可是因為教育部規定他是要從大一就開始領,……我們覺得大二跟大 三甄選的就比較準一點,也就是說他有經過我們學校一年的教育過程,他有先在各系還有先修了 大一的一些共同課程,所以基本上我會覺得選大二或大三的比較有把握,然後選大一的很難,因 為大一就只能靠高中入學的成績還有口試,那性向測驗我是覺得佐證而已,不太能夠完全參考啦。

(訪A4-71~83)

A3:……在實施過程中發現,獲得卓師獎學金的大一學生,第二年被淘汰的情況非常嚴重,幾乎達到 一半以上。因此,執行到第二第三年時,本校開始增加大二以上卓師學生的分配名額,主要是因 為大二以上的卓師生學習表現比較穩定。根據本校實施的經驗看來,只根據大學入學考試成績遴 選卓師生並不可靠,預測度不高。因此,在選才的時候,本校加入了教師意向測驗,希望篩選出 比較適合當老師的卓師生,另外也運用口試、面試,進行篩選。(訪A3-39~48)

A4:知道有困難我們就會再討論說怎麼去篩選,比如說成績的部分怎麼再把關或者是說性向測驗要怎 麼修正,那就事後招開檢討會,所以第二年的性向測驗版本就不同,第二年口試題目就不一樣。

(訪A4-88~91)

A3:選才機制原來規定「大一學生必須佔總名額的百分之五十」,經過我們的爭取,教育部同意放寬

A3:選才機制原來規定「大一學生必須佔總名額的百分之五十」,經過我們的爭取,教育部同意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