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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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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較兩岸兒童的言說

研究者透過言說分析發現兩岸兒童的言說中存在異同點,故於第肆章對兩岸 兒童的言說進行比較分析。在該章中,研究者主要針對兩岸兒童對文本友誼概念 的認識、其自身的友誼概念以及討論過程中的言說與互動行為進行比較。希望透 過比較,了解兩岸兒童對友誼概念言說的一致性和差異性,並探討導致其存在差 異的因素為何。

此舉並不為比較兩岸兒童孰好孰壞,而是希望透過比較了解彼此與反思社會 的價值或意識型態對我們的影響。在教育兒童的過程中,家長與老師是否應以批 判的態度讓兒童了解社會,培養他們的批判意識,成為社會的主人。

第二節 研究發現

本研究立基於文化研究,將兒童視為主動的閱聽人,希望傾聽兒童的聲音。

因此,研究者進入兩岸田野圍繞友誼概念與兒童共同討論,蒐集兩岸兒童的言說。

研究者根據研究分析結果,將在下述依序說明五個主要發現。

(一)相交相錯的觀點:兩岸兒童言說友誼概念的異同之處

本研究的焦點之一,探討兩岸兒童對友誼概念的言說。這個言說不僅是討論 文本中的友誼概念,亦是兒童言說自己對友誼概念的觀點。研究者在第參章中分 別探討台灣兒童與大陸兒童對友誼言說,並在第肆章比較兩岸兒童的觀點,發現 兩岸兒童的言說具有一致性和差異性(參見圖 5-1,表 5-1)。

在言說文本中的友誼概念方面,兩岸兒童對人物間形成友誼的理由達成一 致,他們都認同「利他行為」和「傷害行為」是人物形成友誼的因素。研究者透 過兒童對人物關係的認識了解他們對文本再現的友誼定義,發現兩岸兒童對文本 中的友誼定義有異同點。兩岸兒童皆透過小灰灰的「利他行為」判斷他與小羊們 的關係;然而在討論喜羊羊與懶羊羊的關係時,台灣兒童根據「共同活動」進行 判斷,大陸兒童則依據「傷害行為」判斷兩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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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亦對兩岸兒童的友誼概念進行比較,發現兩岸兒童的友誼定義具有一 致性,均認為「共同活動」的人是好朋友。此外,兩岸兒童對友誼具有共同的期 望,即從「共同活動」、「外在特徵」和「人格特質」三個方面表達自己對好朋友 的期望。並且同樣認為「共同活動」和具有「共同的興趣」是形成友誼的理由。

但是,兩岸兒童在形成友誼的理由以及友誼期望方面亦具有差異性。例如台灣兒 童認為「外在特徵」是形成友誼的因素,而大陸兒童並未提及。

表 5-1 比較兩岸兒童言說友誼概念

台灣 大陸

文 本

友誼定義 利他行為、共同活動 利他行為、傷害行為 形成友誼的理由 利他行為、傷害行為

自 我

友誼定義 共同活動

形成友誼的理由 共同活動、共同的興趣、

外在特徵

共同活動、共同的興趣、

人格特質、利他行為 友誼的期望 共同活動、外在特徵、

人格特質

共同活動、外在特徵、

人格特質、利他行為

圖 5-1 兩岸兒童言說中的友誼概念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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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與過往針對兒童友誼概念研究進行對比,發現本研究與過往研究者均 認為「共同活動/遊戲」是兒童最重要的友誼概念,其次為「利他行為」。不僅如 此,本研究兒童的友誼概念亦符合階段論提出此階段兒童的友誼概念發展,即「共 同活動/遊戲」、「利他行為」和「外在特徵」。由於各個研究所選擇的文本不同,

文本涵蓋的友誼概念存在差異,故兒童討論的友誼概念亦有所不同。本研究文本 的友誼概念主要為「共同活動」、「利他行為」和「情感性」,故兒童主要圍繞這 三個友誼概念進行討論。

(二)男強女弱 V.S.女強男弱:兩岸兒童的性別權力之差異

研究者不僅透過焦點團體討論了解兩岸兒童言說友誼概念的內容,還根據兩 岸兒童各自在焦點團體討論中的言說與互動行為,發現兩岸兒童的權力掌握於不 同的性別團體,而權力的所屬主要透過兩岸兒童的話語權與發言次數體現。在台 灣,男生團體發言次數遠高於女生團體,且話語權被男生掌控;而在大陸,男、

女生的發言次數基本持平,甚至由女生拔得頭籌,話語權也掌握在女生團體手中

(圖 5-2)。

圖 5-2 兩岸兒童性別權力

這個發現與 Tobin(2000)的研究發現有相似之處。Tobin 在兒童討論時發 現,男生團體在討論過程中更有權力,不僅壓制女生的發言,更藉由言論貶低女 生,而女生則表現較無安全感,被男生權力壓制使她們有些畏畏縮縮。這與台灣 兒童的情況相似,由男生主導整個討論,當有女生挑戰男生的權威時,男生會用 激烈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甚至苛責女生。但是,本研究的台灣兒童權力歸屬卻 與蕭孟萱(2015)的研究發現則有差異。

蕭孟萱在飛飛幼兒園 MOMO 班的討論中發現男女生皆會主動爭取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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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她指出台灣不再被父權掌控,女性主義的高漲和性別平權的訴求是影響這一 現象的因素。然而在同一社會環境下的兩個兒童團體,卻展現不同的樣貌。雖然 女性主義高漲、性別平等呼聲高起,台灣已不再是全然的父權社會,但是其對社 會的價值觀和意識型態仍具有影響。本研究的台灣兒童即是複製當代社會的樣 貌,男生處於上層地位主導言說,女生用沉默與偶爾的反抗行為一點點挑戰男生 權威,希冀有朝一日可以實現真正的性別平等。此外,研究者與兒童的熟悉度亦 會影響兒童的發言。蕭孟萱在其田野中任職,與研究對象的接觸時間較長,較為 熟悉,因此兒童會積極發言;而研究者除三次討論之外,並未有長時間與兒童接 觸的機會,故兒童會因與研究者較為生疏影響其發言積極性或意願。

研究者反觀大陸兒童發現其更貼近蕭孟萱描繪的台灣兒童的樣貌,男女生皆 主動爭取發言權,甚至女生團體掌握話語權。研究者認同蕭孟萱的觀點,社會對 女性的刻板印象在逐漸被打破、性別平等亦愈發受到關注與重視,然而這不是影 響兒童話語權和發言次數的唯一理由。對兒童團體而言,性格、家庭結構及教師 皆是影響權力更替的因素。兒童的性格會影響她發言的積極性,性格內向的兒童 較不積極言說;家庭結構會導致兒童的話語是否易被家長聽見,作為獨生子女的 兒童是家庭的中心和重心,其言說較易被家長聽見與重視;教師是否在討論現場 亦影響兒童的表現。老師在討論現場會削弱男生的發言積極性,相反老師不在現 場,男生會更踴躍發言;不僅如此,老師鼓勵的眼神和舉止會給予兒童信心和勇 氣,發言會更加積極。

(三)互助互爭:兩岸兒童言說時的同儕互動模式

研究者在觀察兩岸兒童討論中發現,兩岸兒童與同儕的互動呈現出「互助互 爭」的模式。由於兩岸兒童仍處於學習語文能力的階段,因此他們的表達受限,

很難一次性完整的言說其所思所想。這種困境中的兩岸兒童皆成為同儕的小幫 手,彼此關照、互幫互助。有些兒童會對同儕的言說進行補充,有些則藉由同儕 的言說豐富自己的言論,有些兒童還會糾正同儕出現的錯誤。但是,這並不意味 兒童都會「領情」,有些兒童會認為這是一種侵略行為,產生負面情緒,並透過 激烈的方式捍衛自己的發言權。由此,兒童之間的互動開始陷入彼此幫助到攻擊 再到幫助的循環,形成互助互爭的互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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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體意識:兩岸兒童言說背後的意識型態

本研究立基於「社會建構中的兒童」,認為兩岸兒童不僅言說他們的觀點,

亦代表兩岸兒童所處社會的價值觀或意識型態。研究者根據他們的言說,發現兩 岸兒童價值觀或意識型態存在共性與特性。首先,兩岸兒童的言說內涵明顯的集 體意識。根據圖 5-1 可知,在談及對文本和自身的友誼概念時,兩岸兒童言說中 出現頻率最高的類別是「共同活動」。

其次,兩岸兒童在討論時產生的互幫互助行為也表現他們具有集體意識。當 他人的言說並不完整甚至出現錯誤時,兒童會進行補充與完善,這種行為的動機 出自兒童對集體的意識。他人的言說不僅是個體的觀點,亦代表整個討論團體、

性別團體、或小團體的態度。雖然他人的言說並不符合自己的觀念,但為維護集 體的利益,兒童會隱瞞、改變其言說並附和同儕的觀點,通過此行為給予對同儕 支持和幫助。中華文化十分強調集體的概念,兩岸兒童的集體意識是中華文化傳 承的結果。台灣與大陸擁有共同的歷史,亦有自己的歷史,然而對中華文化的傳 承並未因歷史的不同而停滯,集體意識依舊在兩岸社會世代傳遞。

但是,兩岸兒童的集體意識卻具有不同的面貌。大陸兒童在討論中的表現傾 向為「我即集體的中心」(自我集體意識),而台灣兒童則表現為「我即集體的一 份子」(他人集體意識)。在討論時,當兒童對同一問題有相同的觀點時,大陸兒 童會爭先恐後的表達同樣的觀點,希望自己的觀點被聽見、被認同;但是台灣兒 童面對同樣的情境時會選擇沉默,認可他人的觀點可以作為集體的代表。當兒童 之間有不同的觀點產生時,大陸兒童會以堅定的態度表達觀點,甚至企圖說服他 人認同自己的想法,將自己的意識成為集體意識;而台灣兒童選擇以聆聽、不言 說的方式,不將自己的想法置於他人之上,傾向以他人的觀點成為集體的觀點。

大陸兒童在言說時表現的強勢行為,凸顯他們的個人意識較強,每個人都想成為

大陸兒童在言說時表現的強勢行為,凸顯他們的個人意識較強,每個人都想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