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一、我國交響樂團環境分析

(一)我國交響樂團產業概況

我國交響樂團產業主要集中在台北地區,在非台北地區也大多集中於都會 區及其鄰近地區。在組成結構方面,職業交響樂團以公營樂團為主,民間樂團 僅有一個為職業交響樂團,其餘民間樂團成員部分與職業交響樂團成員重疊。

(二)我國交響樂團整體環境

1. 經濟發展所帶來消費市場的擴大,為交響樂團帶來潛在的觀眾。

2. 政治/法律環境對我國交響樂團的影響顯示在兩個面向:政府的文化補助政策 與表演藝術組織的法律定位。前者攸關我國表演藝術市場結構與資源分配,

後者則影響表演藝術團體的募款與身分。在政府音樂專業教育政策方面,每 年有超過 1,000 人投入就業市場,扣除非交響樂團編制的主修人數,人數仍 能組成數個管絃樂團,造成音樂專業人才過剩的現象。

3. 比較我國與美國參與古典音樂會人口統計變項之差異,可以發現幾點現象:

(1)我國的觀眾年齡層較美國低;(2) 在職業方面:我國以學生居多,而美國 方面以高收入的社會人士居多。但是在國外知名交響樂團來台灣演出時,觀 眾結構群明顯的有所改變,由原來學生族群為主,轉變為以青壯年為主的族 群,顯示我國交響樂團的競爭力不足。

4. 在社會文化環境方面,在我國相關研究中可以發現社會階級對出席古典音樂 會有所影響,如教育程度高者、社會菁英階級較傾向參與古典音樂會;有藝 術學習經驗或參考團體中有人會參與也對古典音樂會的出席有正向的影響。

5. 在科技環境對於交響樂團產業的影響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對於 交響樂團組織的影響,第二個部分是對於市場的影響。前者包括樂團的管理 活動與演出技術的進步,可以使樂團成本降低,後者則指大眾傳播媒介與資 訊流通管道的多元化與休閒活動的多樣化,為交響樂團帶來極大的競爭壓力。

(三)我國交響樂團產業結構

1. 我國交響樂團產業間競爭,在台北市方面,由於民眾對於在國家音樂廳參與 音樂活動的偏好,以致職業樂團大多傾向將陣容最好的音樂會安排在國家音 樂廳,也降低了各樂團的直接競爭程度,而愈往南部發展市場競爭程度越低。

我國交響樂團產業內部競爭並不激烈,也大致符合國外相關研究中所述,樂 團在該所在城市大多處於獨占或寡占的地位。

2. 交響樂團產業在營利為導向的企業眼中是無利可圖的,除非採用縮小編制或 非典型的交響樂演奏方式才有辦法降低其固定成本,在演出品質為第一的要 求下,一般企業除非基於特殊偏好,不然不會投資這種「勞力密集」且無法 回收的產業。因此,這也形成了一種另類的「進入障礙」。

3. 對我國交響樂團而言,最大的替代品競爭者是來訪國外知名交響樂團,顯示 我國交響樂團在演出品質上仍有極大的提升空間。

4. 在古典音樂類活動方面,付費機制仍不能落實,也正因政府與民間主辦大量 的免費演出,造成有極大比例的民眾未能建立起「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對 票房行銷不利,也造成必須削價競爭。

(四)公營交響樂團個案

由我國公營交響樂團個案分析中可以歸納出三個主要影響公營交響樂團經 營管理的因素: (1)政策面:政府改造與主管機關的政策對樂團產生本質上的影 響,也造成樂團間的差異;(2)法制面:樂團的法律定位決定樂團的組織型態與 屬性,也影響樂團營運表現與內部管理;(3)市場機制:政策面與法制面則影響 樂團引進市場觀念的動機。

二、組織正當性

我國公營交響樂團由於其功能具有社會正確性取得規範正當性;藉由教育 系統與其所代表的象徵意義取得認知正當性;透過政府與政治力量的介入,以 法律與通過預算的方式保障其組織正當性。但是在對於樂團利益關係人的實用 正當性評價方面,公營交響樂團略嫌不足,也顯示了公營樂團在整體節目規劃、

行銷通路的擴散效應、忠誠觀眾服務與開拓、異業合作與開發企業贊助等方面 仍有極大成長空間。

三、組織定位

對於公營交響樂團組織定位探討的意義,不只在於檢視樂團的法律定位與 發展目標,更重要的是讓樂團能正視時空變遷所帶來經營環境上的質變,釐清 樂團在今日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就是對自身社會定位的再檢驗。以目前現 況而言,公營樂團陷入「機構中心」的迷思,而忽略反應社會需求。特別是公 務機關屬性之樂團,由於制度設計與組織特性不符合,造成樂團方面消極的態 度與本位心態,但是樂團主事者與樂團成員的態度才是主要的原因。

四、經營策略

從全球交響樂團的發展趨勢可知市場觀念的建立、在地的思維模式與樂團 內部共識的凝聚是我國公營交響樂團制定經營策略的所要注重的共通性概念。

五、政府的態度

目前公營交響樂團缺乏具體願景的根本原因在於「政府到底要什麼樣的樂 團?」因為公營交響樂團的成立是屬於政府文化政策的一環,政府的態度決定 了樂團的作為。若要建立國際級樂團,那就該投入大量資源,以吸引國際水準 的人才前來,或發展兼具民族特色與國際視野的曲目;若要做為教育推廣樂團,

則應該朝區域樂團的方式規劃,以反應各區域不同的需求;若要引進市場觀念,

那就該建立起符合市場機制的法律制度設計與評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