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http://pedia.cloud.edu.tw/,瀏覽日期:2020/7/1。)
筆者認為兩者些微的相差之處在於「顯現」是將已有的呈現出來;而「體現」則是「由呈現具 體出」某種精神與價值的創建;另在文中的「再現」筆者將其意涵集中在廣義的指涉層面,乃 由繪畫的動作所創造的表現方式稱之為「再現」。(但「再現」的內涵與外延在當今的視覺文化 飽含多重的指涉與多樣的範疇,筆者希望將其限縮在「繪畫作為指涉的再現上」來討論繪畫的 動作與呈現為重,而非呈現與呈現對象之關係。)
困境在:無形的未知如何成立於表達與理解之間的空缺、以及何以銜接。故筆者 想試圖從反向的操作,直接從它(無以名狀的感受)如何顯現的思尋上,去理解
「這是什麼樣的感受」,換句話說,筆者將從直接的再現動作中,去感受與詮釋 如何理解「它」(無以名狀的感受)的一個實踐活動。
這種直接的再現何以導向真實感受的體現,這可能就必須回應至「指涉有沒 有辦法指向指涉自身」的思考問題。因再現的動作在根本層面上的指涉性,有如 困於語言與符號的體系,它或許無可避免地由系統的規整與邏輯化的思維去處理 迎面而來的訊息,但在近代的理解與詮釋之上,逐漸更需要的是「趨近本質的特 殊性」與「極為變動的普遍性」,才足以負荷當今我們在共通的系統之中,穿插 著個別差異影響於特定的文化脈絡、社會背景、與圖符所指等。此般差異與共通 的並行,為詮釋這個行為產生無疆界的解釋意涵,我們可以看到理解與詮釋在今 日是多重的、甚至與再現者本身所賦予的意義背道而馳皆可成立。
因此對於第二點「如何體現同質的感受於繪畫」,即是回應在這差異與共通 之中,關於由何導出同等質量的感受,並以身體感作為切入操作的可能,進而與 第三點相互呼應,同時觀察以繪畫作為再現的路徑,這樣的路徑編織是否可導向 屬於繪畫自身語彙的體現。
而繪畫作為再現的一種觀察,筆者將從構成繪畫的「一筆」來舉例說明,為 何需要導出繪畫自身的語彙、以及繪畫自身語彙所通往的想像。筆者曾在一次的 座談會中聽及學者對觀眾提此一問:「請問一個輪廓線的線條是具象還是抽象
(concrete/abstract)的?」
當一個藝術家畫下「一筆」,這個一筆可以是一個小點、可以延伸成線、也
為「線條」,而筆者想進一步提問的是:「在這一個下筆動作中的這個線條,它把
「非形象」(non-figurative)的再現,而非稱之具象、或抽象的分別。簡言之,將 線條以繪畫的現象分別由具象與抽象的描述後,進一步可觀察到的是在一個下筆
故從繪畫的討論回觀至筆者自身感受與「質」的創作目的,如今抽去了外在 世界已知的物質元素、也不走進再現者主觀的意義詮釋,並全權託付於身體操作 的直觀知覺下,在此,筆者想指出的是,從這樣繪畫再現的行為本身形成無意義
(無法所指的意義)的可能,並以繪畫與身體感作為中介4的空間建構,試圖觀看 這樣意義所形成的指涉空間,是否真的還原至一個空無且原初的狀態,以涵納所 有相異的指涉,去探求一個不同於以往的理解與詮釋之核心的本質。
4 「中介」(in-between)一詞對於空間的形容除了原意的過渡性與流動性之外,筆者於本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