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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程序

第四節 研究程序

壹、 翻譯問卷

為了使原文問卷與翻譯後的問卷不出現意義上或是概念上的錯誤,

本研究採用專家效度檢驗以增加翻譯問卷之內容效度。由對此親子共 讀領域相當熟悉且具有相關背景知識的研究所教授,對翻譯過後的問 卷內容題目、題目意義與概念作仔細評估,確認問卷內容題意適用於 中文的語言系統與臺灣家長。根據專家所提出的指教與意見,研究者 進行整理與修正,以建立翻譯問卷的專家效度。

貳、 尋找研究對象

一、 預試問卷的研究對象

由於本研究所使用的問卷為國外學者編製之問卷,翻譯後的問卷需 進行預試增加其內容效度。研究者選取了12 位在萬華區親子館且目前 均有與孩子進行共讀的5-6 歲幼兒父親 7 位和母親 5 位,以中社經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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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多。為了確認家長都能了解問卷題目,研究者會逐一在旁向家長解 釋本研究之目的、問卷內容及題意,確保家長瞭解本問卷的每一個題 目。最後,研究者會依據預試問卷分析結果作為正式問卷修改的參考 依據。

預試後,研究者發現若一方家長僅填寫自己本身的職業與教育程度,

無法與另一方家長的職業和教育程度進行比較,則無法真正算出家中 真正的社經地位。依據林生傳(2005)的家庭社經地位指數算法為取其父 母親其中一方具較高教育程度等級分數與其中一方具較高的職業等級 分數,兩者分數相加才為家庭社經地位指數。因此,在正式問卷職業 與教育程度之部分,問卷修改為每一位家長皆需要填寫雙方的職業和 教育程度。

二、 找尋有意願之園所

本研究尋找研究對象的範圍為臺北市五個行政區:松山、中正、大 安、萬華、北投、士林、大同、文山區和新北市七個行政區:三重、

永和、蘆洲、泰山、中和、新店、新莊區。研究者先逐一以電話向園 長詳細說明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對象、需要家長協助的地方和本 研究將來能提供給園所的建議為何,最後詢問各家幼兒園園長參加之 意願。若園長同意,研究者將親自送問卷至該園所,委託園長協助發 放家長親子共讀目標問卷與同意書,邀請有意願參加的家長填寫問卷 與簽署同意書。由於各家園所擁有低社經的家長較少,部分問卷研究 者使用郵寄的方式寄給各家園所,以增加低社經家長的樣本數。

三、 正式問卷的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的方式,委託各幼兒園園長發放問卷與同意書 給大班幼兒之家長。問卷之基本資料會請家長勾選目前是否正在進行 共讀經驗,研究者將依據家長所填寫的答案作為判斷依據,以此調查 各班是否有符合本研究條件的家長。有意願參加本研究之園所共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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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資料分析

待問卷回收完畢後,將有效問卷分類、編碼與登錄,以SPSS 17.0 統計軟體作數據處理,針對待答的研究問題進行資料統計與結果分析。

本研究待答之研究問題所採用的統計分析說明如下:

一、 敘述性統計分析回答研究問題一與二:以次數分配、平均數與 百分比分析,以了解5-6 歲父親與母親的背景變項分配和「刺激發 展」、「培養閱讀」、「情感聯繫」、「安撫孩子」、「享樂」五向度之平 均數與標準差。

二、 獨立樣本T 檢定回答研究問題三:比較 5-6 歲父親與母親在「刺 激發展」、「培養閱讀」、「情感聯繫」、「安撫孩子」、「享樂」五個向 度上有無顯著差異。

三、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回答研究問題四:將研究對象依據林生傳 (2005)標準將家長的社經地位分為高社經、中社經和低社經地位三 組,以檢視不同組別中在「刺激發展」、「培養閱讀」、「情感聯繫」、

「安撫」、「享樂」五個向度上有無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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