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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以及定義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以及定義

材的相關問題:

1. 何謂商業行為?商業行為與商用華語教材的關係為何?

2. 商用華語教材與一般華語教材有何不同之處?

3. 初級商用華語教材的學習者及教學者有何特性?

4. 編寫初級商用華語教材應著重的語言能力為何?

5. 編寫初級商用華語教材的內容選擇和編排方式為何?

6. 編寫初級商用華語如何配合課程型態?

欲回答這些問題,不僅是需要藉由商用華語教材的相關研究、商用華 語教材及課程的現況分析,還須蒐集教學者和學習者等意見,進行需求分 析。以這些不同的切入角度,為初級商用華語教材的設計編寫歸納出方向,

並嘗試設計以初級學習者為對象的並兼顧商用功能及語言技能的初級商用 華語教材,這也是本論文的最終研究目的。

第四節 研究範圍以及定義

如前所述,研究者發現現在針對在華語圈工作的外籍人士,且程度介 於零起點至初中級程度者的教材較為缺乏,因此本論文的研究主題界定於 初級商業華語教材。由於語言學習無法避免文化理解的部分,而目標對象 是否具有華語背景也影響對於教材的需求,因此本研究以沒有華語背景者 為主要的研究對象,以降低文化背景對於教材需求的影響。

其他針對論文中所採用的語詞有以下釋義:

1. 初級程度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初級程度學習者。本論文中初級程度包含零起點 學習者,並參考漢語水平考試(HSK) 入門級及華語文能力測驗(TOP)基礎級 之定義,將初級程度設定在學時在 300 小時以下之學習者,在本論文皆列

6 為初級程度範圍。

2. 華語、漢語、對外漢語

兩岸對於所普遍使用的語言稱呼有所不同,對內大陸稱之為「普通話」, 台灣稱之為「國語」;對外,大陸稱為「漢語」,針對外籍人士教學稱之為

「對外漢語」。台灣則稱之為「華語」,在詞語使用上以及定義上有些微的 不同。本論文的研究對象為外籍人士,因此在論述上統一稱為「華語」。然 文獻引述上,因文獻來源不同,則以原文獻採用的詞語「對外漢語」或是

「漢語」表示,其意義與本文論述之「華語」並無二致。

3. 專業華語

「專業華語」此名詞是由「專業英語」(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

ESP,也稱為特殊用途英語)而來,係指以特殊目的為動機的華語,其目的 多為職業性的目的。商用華語就性質來說,即為一種專業華語。後續章節 將針對「專用語言」進行文獻的分析與探討。

4. 商用華語

一般提及「商務華語」,內容多為一般商務交易行為,例如:詢價、訂 貨等。而教材內容若偏向經濟評論、談判媾和等難度較高的部分,通常稱 為「經貿華語」。不管「商務華語」還是「經貿華語」以現今教材來看,仍 以對外的商業交際為主。公司內部的商業交際仍占少數。本論文採用「商 用華語」是比較廣泛的概念,包含公司內部及外部交際,內容由淺入深。

惟本研究對象是初級程度,因此不涉及「經貿華語」等難度較高的主 題,在此特做說明。

5. 教材

所謂教材即是教學的材料,因此廣義來說,只要可以運用在教學中,

無論是錄音錄像、報章雜誌,都可稱之為教材。然語言學習牽涉認知心理 因素、學習策略、教學方法等,直接使用未經處理過的材料,像是報章雜 誌文章做為教學並不適合。蒐集的真實材料仍應參考教學方法並經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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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後,針對需求再行處理的教材較為適宜。

本論文指的教材係針對以華語為第二語言學習目標的學習者所設計及 使用的語言教材,並以紙本教材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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