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方法與架構
壹、研究範圍 一、公務人員
本研究主題在於討論公務人員考試類科與應試科目之設計,因此所討論的 研究對象範圍是「依法考試及格」的公務人員,包括《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所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與各級民意機關之公務人員,及 各級公立學校職員,和公營事業機構從業人員,及其他依法應經考試的公務人員」
等 7 種公務人員。而一般所稱的廣義公務員諸如政務官、聘用人員、民意代表、
民選行政首長、武官及所有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等(徐有守,2007:32-38),或 依其他法令進用的公務人員則不在本研究討論的範圍。6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的一般行政類科及【一般行政職系】
職務
薦任第六職等職務乃為我國執行業務的主要公務人力,且為未來管理職務
6 公務人力概分為政務官、事務官以及聘用人員,其中事務官(即常任公務人員)為公務部門運 作的主要基石。《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九條規定,我國所稱的「常任公務人員」,即是指經過「考 試及格」、「銓敘合格」,及「陞等合格」等三種途徑方能取得任用資格:「依法考試及格」是 指經過現行公務人員考試相關法規所舉辦的國家考試及格,取得該考試依法所賦予的官等、職 等的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另據銓敘部官網統計資料顯示,截計至民國 102 年底,我國常任公務 人員人數共計 346,059 人,其中經國家考試及格者為 297,218 人,占 85.89%;依其他法令進用者 占 14.11%(包括政務人員、機要人員、派用人員、技術人員、雇員及公營事業人員等)。資料 來源:徐有守,考銓制度,台北:台灣商務,2007,頁 247-248。
的儲備人選。7因通過高考三級考試者即可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因此本 研究擇定此考試等級的考試類科、應試科目做為研究範圍。
另考選部在《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的政策指引下,於 2009 年委 託專家進行國家考試職能分析評估之研究(李大偉、田振榮,2010),並於 2011 年到 2013 年 4 月間推動國家考試職能分析推動工作。由考選部主動與用人機關 及職業主管機關合作,配合用人機關專業取才之需,共同研擬公務人員考試各類 科核心職能。希望分析結果得以使考試端可以據以設計應試類科、應試科目、考 試方式、及格標準、命題大綱與考試訓練等;並提供教育端可以在系所設置、教 學規劃、課程設計納入參考;同時在訓練資源的配置及規劃上得以更為有效,進 而達到「教、考、訓、用合一」的政策目標(董保城,2013:3-4;林韶姿,2013:
34-38)。
考選部將所有公務人員考試及專技人員考試類科,依性質及主管機關依現 行各考試類科性質區分由地政、消防等 56 個不同專業領域的職能分析工作小 組,據了解目前考選部雖已完成職能分析推動工作,同時也擬定部分考試類科命 題大綱供各界參考。然而,仍有一般行政、經建行政、天文、氣象、電力工程等 13 種考試類科並未進行職能分析,部分類科未進行分析的原因在於各該類科主 管機關不願意配合而無法推動。一般行政類科則是因各機關均設有【一般行政職 系】職務,而無用人機關願意主政其事,因而未就一般行政類科職務的職能分析 工作。
再從銓敘部官方網站統計資料可以見得,截至 2013 年底全國公務人員共有 346,059 人,有職系歸類者計有 182,903 人,占全國公務人員 52.85%;其中行政職 門下的【一般行政職系】計有 35,171 人,占全國公務人員 10.16%為最大多數;
7 依照《職等標準》規定,薦任第六職等的公務人員的職責是「在法律規定及一般監督下,運用 較為專精之學識獨立判斷以:(1)獨立執行職務;(2)主持或主管中央各部會附屬機關、省市、縣 轄市、或鄉鎮職責複雜之單位或機關業務; (3)辦理技術或各專業方面最複雜事項之計畫、設 計、擬議或業務解釋;(4)辦理其他職責程度相當業務。在處理業務時,通常需要與機關內外相 當人員接觸,說明本單位主要業務,磋商、研究職務上計畫、設計、擬議事項,增進瞭解或協 調。並需建議、創新、決定本單位或機構工作方法或程序,其對本單位或機關業務進行或改 進,就職務上所作決定或建議有影響力。」
與人數次多占 3.45%的財務行政職系相差比例甚大,其餘職組均在 0.0017~3%之 間。顯見【一般行政職系】職務為政府部門運作的執行主力。再從考試類科的設 置情形來看,現行 32 種公務人員考試,除了依機關特殊業務性質所設的特種考 試之外,其餘公務人員考試均設有一般行政類科,亦得以見得各用人機關對於【一 般行政職系】公務人力之需求最大。再加上在現行調任制度之下,幾乎所有職系 均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轉任【一般行政職系】職務。因此本研究擬以「【一般行政 職系】及其考試類科」作為探討現行考試類科設置之必要性、考試科目與職務工 作內容適配性的示例。
貳、研究方法
本研究將以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理論」為基礎檢視我國現行「考用合一」
的公務人力甄補制度運作情形,先藉由文獻分析法評析現行考試制度所設計的考 試類科、應試科目與所任職務所需職能間的適配性作為研究焦點,並綜整現行已 有公務人員核心職能模型作為訪談題綱的架構,並輔以深度訪談法,洽邀現任【一 般行政職系】職務的公務人員受訪,從而瞭解其實務工作經驗表現中所具備專業 知識職能內涵為何,蒐集實務資料以強化論證。
一、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Literature Review)是針對某個研究的主題,就目前的研究成果加以 探究,並整合、摘要,以提供未來研究的建議。本研究將針對國內外有關職能理 論的專書、期刊文章、博碩士學位論文、會議論文集、網路資源等文獻資料,進 行綜整「公務人員職能的模型」,以作為後續訪談主題的參考架構。同時蒐集、
整理有關職系調任及考試類科、應試科目相關主題之文獻,以作為研究分析的基 礎資料。
二、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是從理論或文獻資料獲得充足的基本知識並 建立訪談的指標,藉由研究者與受訪者雙方溝通與對話,觀察並蒐集獲取資訊,
進而解釋分析與理論之間的因果關係。通常採取立意抽樣作為取樣的方法,著重 於研究者的判斷性樣本而非代表性樣本。研究者本於開放與彈性的態度,提供受 訪者沒有限制的訪談環境,加上被尊重且信任的互動關係,使受訪者能夠就研究 主題充分表達自身看法與感受,藉以增加資料的多元性與廣泛性。
甄補進用公務人員所涉及的利害關係主體包括了主政的考選部、各用人機 關、各領域專家,以及應試者與實際執行業務的公務人員。現行考選部所擬定的 考試科目、命題大綱等內容,皆是由用人機關代表與專家、的角度訂定其內涵,
且考試內容幾乎集中於專業知識的知能評量(考選部,2013c:7),此制度建構 思維仍是承襲教育端的設計邏輯(呂育誠,2013:33-34),為各領域專家及用人 機關管理階層單方面從上而下地(Top-down)認定公務人員在執行業務應該需要 什麼職能,從而設計考試內容。
本研究則希望從「實際業務執行者的公務人員」的角度為研究發點,擬欲從 不同的利害關係主體角度由下而上地(Bottom-up)瞭解實際執行業務的公務人員 個人「考試經驗」及「工作經驗」進行分析,進而探討我國公務人員考選制度如 何與實際工作內容所需職能間具有更有高度的適配性,以期減低考用合一制度的 落差。又工作所需職能包括「專業職能」及「通用職能」二大類,前者是指專業 知識、技能等外顯職能,後者則是指工作態度、行政倫理、公務核心價值等內隱 職能。因本研究主要在討論現行應試科目之設計是否與工作所需職能有關,因此 訪談焦點僅限於「專業職能」與工作內容間適配性的探討。本研究將藉由邀請具 備職務代表性的現職公務人員提供其看法,以作為本研究的分析基礎。訪談對象 篩選條件設定如下:
(一)考試經驗: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者
薦任第六職等職務為我國執行業務之主力,同時亦為未來管理職務的儲備 人選。因通過高考三級以及相當等級的特種考試者即可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 格。因此本研究擇定經由此考試等級考試及格的現職公務人員作為訪談對象。擬 以其考試經驗作為探討應試科目與工作所需職能間適配性之研究基礎。
(二)工作經驗:擔任公務人員年資超過 5 年者
本研究認為工作年資超過 5 年的實務公務人員,對於工作流程、問題解決、
方案管理、團隊合作、職務輪調、組織文化等工作有關事項,應已具備一定程度 的認識與實務經驗。因此擇定具有 5 年以上公務工作經驗者作為本研究對象,以 期獲得較為豐富的研究資料。
(三)考試類科與任用職系經驗
承前論及,【一般行政職系】的人數占全國公務人員 10%,為我國政府部門 運作的重要人力。此職系的工作內容是各機關的基礎幕僚工作,包括總務、秘書、
議事、文書、公關等工作,而非屬特定或少數機關所特有的職系工作。【一般行 政職系】所涵括的職務內容性質相當多元且分歧,8熊忠勇(2010:79-87)將【一 般行政職系】的工作內容整理分為行政事務管理、文書管理、採購以及公共關係 等 4 個群組(如表 1-1),然而實務上對【一般行政職系】職務工作內容的分配 卻不僅限於《職系說明書》所規定內容,因此本研究另加「其他」群組以資周延。
議事、文書、公關等工作,而非屬特定或少數機關所特有的職系工作。【一般行 政職系】所涵括的職務內容性質相當多元且分歧,8熊忠勇(2010:79-87)將【一 般行政職系】的工作內容整理分為行政事務管理、文書管理、採購以及公共關係 等 4 個群組(如表 1-1),然而實務上對【一般行政職系】職務工作內容的分配 卻不僅限於《職系說明書》所規定內容,因此本研究另加「其他」群組以資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