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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

一、 《莊子》

今本《莊子》為三十三篇(內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這是晉代郭象《莊 子注》的本子。莊子思想以內篇為主,把整個道家天地自然的道,道的理想、道 的精神,完全化入我們的生命之中,叫內篇;道在生命之外,叫外篇;雜篇是莊 學之雜也是道之雜,有體會也有精采,但不是全貌。天下篇則為後序篇、綜論篇。

4本文不擬涉及文獻考證問題,以今本《莊子》三十三篇為研究對象,並將其視 為「莊學」作品總集,非一人一時之作,有似於近代叢書的性質。5

二、生命教育

不論是中文的「生命教育」或英文的「life education」,可以說都是相當新穎 的概念,因此,不但歐美與台灣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有相當大的出入,而且,國內 推動者在這個概念的詮釋上,也還沒有進行充分的討論並獲得共識。6以下僅就 本文研究的脈絡對「生命教育」予以界定。

(一) 生命教育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生命教育」作為教改最核心的一環7,其意義不僅在於「生命教育」課程 的提出,更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改革所象徵的,是對教育本質的反省。羅文基即 認為這是教育本質的回歸︰

3諾丁著,曾漢塘、林季薇譯,《教育哲學》,臺北,弘智出版社,2000 年, p.42-43。

4王邦雄,《二十一世紀的儒道.走進莊子之學的門徑》,台北,立緒文化出版,1999 年,p.158-163。

5張恆壽,《莊子新探》,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1983 年,p.21。

6孫效智,<生命教育的內涵與哲學基礎>,《生命教育與教育革新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台北,

輔仁大學出版,2000 年,p.1-24。

7曾志朗說:「如何才能使我們的下一代走出迷惑?『生命教育』的推動絕對是教育改革最核心的 一環。」參見曾志朗,<生命教育—教改不能遺漏的一環>,聯合報 88.1.3 第四版。

首先,就教育的最內在本質而言,開展每一個人的生命乃其最根本的目 的,亦即引導並幫助每一個人點燃生命之火,進而拓展生命能量,讓生命 之花淋漓盡致的綻開。因此,教育最原始的意義即在探尋生命的學問,推 展「生命教育」,事實上,只是希望將被扭曲的教育回歸其原有的本質。8 我國的生命教育,緣起民國八十六年前後,校園一再發生暴力與自戕案件,

媒體也頻頻加以大幅報導。有鑑於此,前省教育廳陳英豪廳長認為有必要在校園 施行生命教育,讓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並瞭解生命的可貴。民國九 十年元月二日,教育部長曾志朗舉行一場「新世紀的第一道曙光----生命教育年」

記者招待會,正式宣布民國九十年為「生命教育年」9,並提出「教育部推動生 命教育中程計劃」10。「生命教育」為當前主要教育政策之一,緣起於自殺防治、

暴力防治、以及對尚智教育的反思。11「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劃」明言︰

「生命教育的推動已是時代所需,彌補現行教育之不足。」12最早提出「生命教 育」的前省教育廳長陳英豪認為︰

「生命教育」的目的,就是希望彌補現行教育制度中,偏重知識教育與理 性教育,卻忽略知識技能以外更重要的德性、藝術、人文之教育。13 由此可知,當前國內生命教育的發展是一種反省性的思惟,旨在反省現行教 育的問題。「生命哲學」是對生命整體的觀照,「生命教育」則關乎整個教育體系。

因此「教育改革」的推行與「生命教育」的開展密切相關。如何突破傳統的侷限 與現代的迷思,是「教育改革」的首要課題,亦為「生命教育」的發展方向。

「教育」範圍包含甚廣,其政策面與技術面的細節問題,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高廣孚認為將哲學所具備的綜合、分析、批評和評鑑等功能作用於教育實務之 上,為教育哲學之基本任務︰

教育現象的實施,雖有教學的原理原則為之導引,但在實施的過程中,常 受客觀條件的限制,以及若干人為因素的扭曲,而偏離軌道,又或由於一 種思想的誤導,遂會產生許多缺失。貴在常常利用哲學的省思,發揮哲學

8羅文基,<新世紀的教改議題─生命教育>,《翰林文教雜誌》第 17 期,2001 年 2 月,p.6-7。

9鄭金川,<生命教育的沿革>,http://mail.jges.tpc.edu.tw/~jg222/tables/life%20education/history.htm

10<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劃(九十至九十三年度)>,教育部 90.05.29 台(九○)訓(三)

字第九○○六六三○六號函頒。

11徐欣瑩,《兒童生命教育網路學習素材之研發與評鑑研究》,國立交通大學傳播所碩士論文 , 2002,p.7。

12<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劃(九十至九十三年度)>,教育部 90.05.29 台(九○)訓(三)

字第九○○六六三○六號函頒。

13 陳英豪,<安頓人心的工作>,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210.60.194.100/life2000/00_881104.htm

之固有的功能,對於教育實務及理論上所發生的缺失和不良的後果,加以 分析、研判、批評、和評估,使教育的發展恢復正常,符合教育的規準。

14

生命教育不只是一門新的學習領域或課程,生命教育是一種教育哲學、教育 理念和教育精神。15教育決策體系若能優先考慮學生的生命發展,作為制定政策 的依歸,即是生命教育落實之起點。

(二) 「生命教育」即「全人教育」

「生命教育」為教育改革之核心理念,「全人教育」則為教育改革之終極目 標;因此,透過「全人教育」的觀點可以另一個角度審視「生命教育」之內涵。

「全人教育」為二十一世紀教育願景16,吳清山、林天祐對全人教育定義如下︰

全人教育(holistic education)的「全人」是指完整的個人,全人教育 是指充分發展個人潛能以培養完整個體的教育理念與模式。17

其內涵與「生命教育」有許多相關之處。教育部九十一年二月份第三二六期 公報的新聞輯要中記載︰

本部(教育部)自宣布去(九十)年為「生命教育年」以來,即積極推動 具體方案,並於五月函頒「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中程計畫」,該計畫旨在 透過生命教育之推動,落實全人教育與終身學習社會的教育願景。18 黃有志對全人教育與生命教育的融合與溝通有如下看法19

一、全人教育與生命教育的運用-生命教育就是全人教育,人生不只是一 個階段,而是一個全面性的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應是「生活」而非「成 績」。

二、全人教育取代生命教育的可能性探討-全人教育係以生命教育為核 心,使學生真正理解生命無與倫比的意義,並將這種體會化為終身受用的

14高廣孚,《教育哲學》,台北,五南圖書出版,1995 年,p.13。

15羅文基,<新世紀的教改議題─生命教育>,《翰林文教雜誌》第 17 期,2001 年 2 月,p.6-7。

16<教育部宣佈二十一世紀教育願景與回顧百年教育大事紀>︰

時代已邁進公元二○○○年,教育部曾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在本部五樓大 禮堂舉行第三九一次擴大部務會報,會中宣佈二十一世紀教育願景為「全人教育,溫馨校園,終 身學習」http://192.192.169.101/et/Query/epaper_text.phtml-id=10.htm

17吳清山,林天祐,<教育名詞:專業倫理>,《教育資料與研究》第 35 期,2000 年 7 月,p.107-108。

《教育部公報︰新聞輯要》18 326 期,2002 年 2 月 http://www.edu.tw/secretary/91publicnews/9102/B35.htm

19 黃有志,<全人教育的教學環境設計>,http://nknucc.nknu.edu.tw/~t1313/creativity/12.htm

智慧、生活信念與生活習慣。

潘靖瑛教授在 2002/7/3「生命的認知、尊重與實踐」教學與成果研討會中的 演講,綜合錢永鎮、孫效智、黎建球等學者對「生命教育的意義」之觀點,提出︰

生命教育可說是一種情意教育、終身教育,教導學生了解生命的意義與價 值,協助學生去認識自我、學習與人相處、關懷他人、去包容尊重他人,

開發自己的潛能、建立起積極的人生觀,及探索人生的意義;生命教育也 是一種關懷生與死的教育;生命教育即是全人教育。20

從國際觀點看當前的教育趨勢,「芝加哥宣言」21針對 1980 年代末 1990 年 初由聯邦政府主導的《目標 2000:美國教育法案》 ( Goals 2000: Educate America Act ) ,反對國家干預,主張全人教育觀點,總括其主張為十大原則:

原則一.為人類的發展而教。

原則二.將學習者視為獨立的「個體」。 原則三. 承認經驗的在學習中的關鍵角色 。 原則四.以整全觀為切入點的教育。

原則五 教學者的新角色。

原則六 選擇的自由。

原則七 教養學生成為一個能夠參與的民主社會公民 。 原則八 為文化及倫理的多元性、地球公民權而教。

原則九 為地球的人文關懷而教 。 原則十 性靈和教育。

從這十個原則思考「生命教育」的著手方向,可以覺察欲達成「全人教育」, 並非僅在課程中加入「生命教育」的科目名稱,或針對殉情、自殺之問題編輯有 關珍惜生命教材,在大地震後實施「災後心靈重建」輔導等所能達到。「生命教 育」的實施,應以「全人教育」之理想為目標。

20潘靖瑛演講,廖千惠紀錄,<生命教育的意涵與課程設計>

http://www.life-respect.tcu.edu.tw/fruition/fru_p1.htm

21本文為 1990 年來自七國八十位關注全人教育學者及相關人士,於芝加哥開會討論並簽署的文 件,一般被稱為「芝加哥宣言」摘自 Flake, Carol L., ed. ( 1993), Holistic Education: Principles, Perspectives and Practice .Brandon, VT: Holistic Education Press.,由陳能治老師翻譯。

http://www.stut.edu.tw/cfte/bookreading/goodword/edu2000.htm

(三) 生命教育與課程的關係

1.「生命教育」與「道德教育」

「生命教育」是一個新名詞,過去並無此課程的設立。何福田認為生命教育 牽扯甚廣,如不強為界定,它與道德教育、倫理教育、人文教育、全人教育、死 亡教育,甚至環境教育皆有關聯。因此,在教育部倡導生命教育之前,早有「修 身」、「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生活指導」等類似生命教育的課程22。亦 即「德育」的範圍。「生命哲學」原包涵「倫理」、「道德」等範疇,「生命教育」

雖較廣義,然應涵攝「德育」諸課程。本文在檢討過去教育問題時,以「道德教 育」概括過去「修身」、「生活與倫理」、「公民與道德」、「生活指導」等課程名稱。

2.「生命教育」與「九年一貫課程」

「九年一貫課程」為教育改革在課程內容上的具體落實。目前教育部公佈的

「九年一貫課程」為教育改革在課程內容上的具體落實。目前教育部公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