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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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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觀察我國實務判決,其雖然對於民法第 340 條之反面解釋存在有多 種不同解釋適用之見解,但卻普遍未說明採取如此解釋之理論基礎何在,而形成 只有結論而無理由的情形。結果,長期以來,由於未曾有人討論存在於實務判決 中各種不同見解間之差異究竟是為何而生,各種差異之法律上意義如何,而使得 此一問題在法律上的討論仍處於停滯狀態,至今仍屬懸而未決。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第一項 研究範圍

本文定題為「抵銷之擔保機能—以民法第 340 條之解釋為中心」,則研究範 圍自然是以抵銷制度本質上有無擔保機能之探討、與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釋應如 何解釋適用為其核心。其中,由於民法第 340 條規定「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 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 債權為抵銷」,其文義已相當明確,實務上存在解釋適用之分歧而有釐清討論之 必要者,乃是該條文之反面解釋應如何解釋適用之問題。故本文在民法第 340 條討論上,將著重於抵銷之擔保機能之承認與否,對民法第 340 條之反面解釋產 生如何之影響,此為本文將研究中心置於「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釋」之理由。

此外,本文作為一討論我國法之論文,整理分析我國學說與判決自為重點;

而在此之外,由於日本民法上抵銷制度之相關規範與我國民法極為相似,且若以 該國大審院所做成之大判昭和 8 年(西元 1933 年)5 月 30 日判例10為該國學說 實務對此一問題討論之起點,則該國學說實務至今對於「抵銷之擔保機能」、「抵 銷與扣押」問題已累積了 80 年的豐富討論成果11,對我國法之解釋適用極具參 考價值,故在我國相關文獻欠缺的情況下,本文將日本學說實務見解納入研究範 圍之中,藉由對該國學說實務見解進行深入之整理分析,並將其討論成果供作我 國法上解釋適用的參考與啟發。

10大判昭和 8 年(西元 1933 年)5 月 30 日,民集 12 卷 1381 頁。

11根據筆者利用 Cinii Articles(http://ci.nii.ac.jp/)以「相殺 担保」作為關鍵字搜索之結果,目 前日本學界對於此一問題最新之論文,為深川裕佳,債務者以外の者による相殺(第三者の相殺) について (特集 債権法改正と担保法制),法律時報,日本評論社,2012 年 7 月,50 至 55 頁。

可見日本學界長期以來對此一問題有著持續性的討論。(上網日期:201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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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研究方法

第一款 文獻分析

由於我國文獻中,專以「抵銷之擔保機能」或我國民法第 340 條「抵銷與扣 押」為主題進行討論之著作或論文可謂幾近於無,因此,在我國文獻分析上,本 文將集中在我國學者所著之債權總論及強制執行法教科書,從中整理、發掘學者 在相關章節中對此一問題所提出之見解,並進行分析。

同時,由於日本法上關於抵銷制度之規定與我國法極為相似,且該國學界長 期以來亦對於抵銷之擔保機能、日本民法第 511 條「抵銷與扣押」(相當於我國 民法第 340 條)之解釋適用有豐富之討論,對於我國法之解釋可謂極具參考價 值,故本文將以日本學者所著之相關專題論文作為主要之參考文獻。

第二款 案例研究

在我國法的案例研究上,本文將藉由整理介紹我國法院裁判實務上的五個涉 及民法第 340 條之解釋適用的案例,藉由逐一分析各案例之歷審判決內容,以觀 察我國實務上各級法院對於抵銷之擔保機能存否及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釋之解 釋適用之見解,以求瞭解我國對此一問題之理解現狀,並發現存在於我國判決實 務上有待解決之問題。

另一方面,本文也將介紹、分析自 1933 年到 1975 年間,日本最高裁判所做 成之五個與抵銷之擔保機能相關之重要判例,以求從中得知日本實務對於此一問 題之發展過程與到達點。蓋此些判例乃是日本法上討論抵銷之擔保機能的爭議起 點與核心。同時,藉由分析這五個橫跨近半個世紀的判例,亦足以使吾人充分瞭 解該國實務見解的演進與發展過程。

在介紹分析日本實務判例以外,本文更將相互對照、比較日本實務見解與 日本學說之異同,以綜合理解日本學說實務上對於此一問題之見解,並將整理分 析所得之結果供作我國法上解釋適用之參考。

最後,由於涉及我國民法第 340 條、日本民法第 511 條「抵銷與扣押」規定 之解釋適用的問題中,往往將出現主被動債權之取得時點、清償期屆至時點、扣 押命令生效時點、主動債權人主張抵銷時點等諸多具有法律上不同意義的時點相 互交錯,進而影響到個案判決結果的情形。故本文在每一案例中,均將其法律關 係與各重要事實之發生時點繪製成圖表,並輔以文字說明,以便於閱讀及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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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 章節安排

本文一共分為五章,分別為「緒論」、「我國學說與實務見解」、「日本法上學 說實務之研析」、「日本學說實務之啟發與我國法應有之解釋方向」以及「結論」。

整體上,是以先整理、發掘我國學說實務現存之問題後,再研究日本法上對於相 類似問題之處理,並將研究日本法之所得,嘗試用於解決我國法上現有問題之論 理順序進行。

其中,緒論乃論文主題之介紹,並將對本文所欲解決之各問題進行一初步的 說明。第二章之「我國學說與實務見解」,則分為學說見解與實務見解兩大部分。

在學說見解中,注重在觀察我國學者是否有承認抵銷制度具有本質上擔保機能的 相關見解、及對於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釋的解釋適用。在實務見解中,則介紹五 件與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釋之解釋適用有關的案例,觀察其歷審判決見解,以得 知我國審判實務對於民法第 340 條之適用現狀。在這個部分,亦將藉由此些實務 案例的介紹與觀察,證明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釋的多種可能性與抵銷之擔保機能 與期限利益喪失約款的緊密關係。最後,在該章之小結中,將我國學說實務現狀 與問題點,做一分析與總結。

第三章「日本法上學說實務之研析」中,將先藉由比較我國與日本關於民法 上抵銷制度規定之方式,證明兩國規定之相似性,以作為支持日後參考、援引日 本學說實務見解作為我國法解釋適用方向的合理性基礎。接著,將依序整理介紹 日本學說上對於抵銷之擔保機能之定義及爭議、日本學說如何說明抵銷之擔保機 能與日本民法第 511 條之關係、日本實務對於抵銷之擔保機能所做成之相關判 例、學說對於判例見解之回應,並在本章最後綜合整理日本學說實務發展現狀。

在第四章「日本學說實務之啟發與我國法應有之解釋方向」中將分為兩大部 分。第一部份的「日本學說實務之啟發」乃延續著第三章之研究成果,以第三章 整理所得之資料為基礎,以從具體到抽象的方式,對前一章觀察日本學說實務所 得之結果進行分析與討論,並從中提出數點可作為我國法解釋適用的「啟發」。 在本章第二部分「我國法應有之解釋方向」中,嘗試以此些「啟發」來做為解決 問題之工具,逐一對現存於我國法上關於抵銷之擔保機能、民法第 340 條反面解 釋應如何解釋適用等問題提出解答。

最後,在第五章「結論」之中,則將整理本文研究之所得與解答,盼供學說 及實務作為日後研究此一問題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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