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壹 壹
壹、、、、 研究範圍研究範圍研究範圍研究範圍
一、 本研究採行動研究法,探討數學寫作活動對學生數學學習的影 響,並輔以對照班級進行學習態度與學習成就的比較。
二、 研究對象為研究者任教國小二年級的班級學生,對照班級則選 取本校二年級之其中一班,此班一年級的數學成就表現與研究 班級相當,且該班老師與研究者能隨時配合。
對照班老師(B老師)教學態度認真,頗獲家長及學校好評;在 數學教學態度方面與研究者並無明顯不同。除了全學年相同版 本的教學內容與統一的平時測驗卷外,對照班無額外相關數學 寫作的活動或接觸;而研究班則額外實施數學寫作活動。
而研究班與對照班學生之能力在國小新生入學時,也採隨機式 的常態編班,兩班家長的社經地位與職業背景也相當,無明顯 差異。
三、 主要研究教材為翰林版第三冊全部九個單元內容。
四、 本行動研究正式研究時間從93年9月至94年1月止,共半學期。
在此正式研究前,在一上與一下已分別進行二個時期之研究,
正式研究方向也依此兩個時期之研究結果進行修正後實施。
貳貳
貳貳、、、、 研究限制研究限制研究限制研究限制 一、研究工具方面
本研究的主題為「數學寫作融入國小二年級數學教學之研究」,
屬於初步探究性研究,故與傳統教學有所不同,研究者必須在教學上 做較大幅度的修正及自省,屬於探討「老師」和「學生」數學寫作融 入國小數學教學實行的歷程;為求研究之客觀,採用多元資料蒐集的 方式,例如教室觀察、訪談、省思札記、各種文件記錄,盡可能多方 蒐集資料,加以比較分析,以獲得較客觀之看法。並且隨時徵詢他人 不同的觀點,例如:指導教授,研究者任教學校之同事,協助對蒐集 來的之資料進行解讀、分析以減少研究者主觀的價值觀,並且對於研 究工具的設計與評量提出修正意見;研究的範圍受限於可觀察的教學 行為與可詮釋的語意行為中。
二、研究樣本方面
由於本研究採取行動研究的方式,又本研究是針對研究者任教之 學生的數學課程而進行的寫作活動,研究成果未必能推論及本校其它 課程或它校的情境。
三、研究結果應用方面
由於本研究是以研究者已任教一年的班級(台中縣某國小二年某 班),學生之學習過程、學習效果和反應為主要探究對象,因此研究 成果的分析、呈現,以盡量呈現真實過程、意見為主,而不以歸納出 通則為目的。在本質上屬於質的研究,而檔案評量為一持續不斷的活
動,研究階段的界定、研究結果與發現之建構,均深受研究者的信念、
經驗與研究情境影響;研究者與教學者為同一人,且僅於一個班級實 施此行動研究,無法以大量樣本來進行研究,因此本研究無法建立一 個可標準化的教學模式,其結果不能通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