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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為界定本研究的範圍,茲就研究對象、區域及內容三方面來說明。

一、 就研究範圍而言

本研究係以公立高職綜合職能科校外職場實習現況為研究範圍,

包含了實習節數及方式、實習課程規劃、實習職種、實習困難處,另量 表部分包含提升學生能力、學校資源、實習安排及就業就爭力等四個面 向,以達到了解高職綜合職能科職場實習現況的目的。

二、 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係以台灣地區 100 學年度任教於公立高中職綜合職能科辦 理三年級職場實習學校之教師為研究對象,包括導師、專任教師及兼任 行政工作之教師,不包括代理、代課及兼課教師。

三、 就研究區域而言

本研究調查區域為臺灣地區,依據教育部統計處(民100)資料顯 示100 學年度設有綜合職能科之公立高中職(不包含特殊教育學校)共 有65 所學校,如表 1-1 所示。

表1- 1

   100 學年度設有綜合職能科之公立高中職校數統計表

區別 縣市 公立

校數 合計 北部 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縣、

新竹市、新竹縣 22 22

中部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23 23 南部 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14 14 東 部 及

離島 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 6 6

總計 65 65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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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就研究內容而言

本研究內容以學校區域、高職綜合職能科專任教師、導師、兼任行 政工作之教師的個人基本資料為參照變項,職場實習的現況及問題為對 應變項,以問卷調查法進行相關研究,至於其他領域之教師不在本研究 的探討範圍。

貳、 研究限制

本研究主要以問卷調查為主,力求研究過程之客觀、完整。但基於 研究對象、研究區域、研究內容及研究時間有其限制,茲分述如下:

一、 就研究對象而言

本研究以 100 學年度任教於公立高中職綜合職能科教師進行調 查,但由於各地區就業市場、經濟環境、文化背景的差異,因此無法推 論私立高中職,以及任教於特殊教育學校之教師。

二、 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進行,問卷採自陳式量表,由受試者自行填 答,雖希望問卷填答者的資料都能夠據實填寫,無法控制填答環境,加 上受試者於填答時可能因部分問題之敏感性,而產生自我防衛之心理,

或受個人觀感、認知、情緒、態度等亦或其他個人相關因素影響,而對 填答問卷有所保留或解釋上有偏差之情形,因此填答資料是否完全正確 無誤有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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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名詞釋義

為使特定名詞的意義明確,茲將本研究相關之重要名詞釋義如下:

壹、 高級職業學校(Vocational High Schools)

高級職業學校(簡稱高職)為我國中等教育學校類型之一,係招收國 中畢業生修業三年。其教育目標乃針對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教授青年 學生職業知識技能,培養職業道德,養成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提升其 生產力及技術層次,促進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目前我國台灣地區公私立 職業學校共分為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 建築群、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農業群、食品群、家政群、

餐旅群、水產群、家事群和藝術群等共十五大類(教育部,民98)。本 研究所指高級職業學校,除上述職類之高職外,尚包括兩類併設之職業 學校及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科之學校。

貳、 綜合職能科(Special Education Class)

係指在高職或設有職業類科之高中,獨立設班招收適合接受特殊教 育之輕度智能障礙學生,屬高職日間正規班,應修業三年,主要提供輕 度智能不足學生就讀高職的機會,紓解這些學生以往無法進入特殊學校 接受職業教育的問題,而讓學生在主流教育系統中,培育其職業方面、

社會生活方面與個人自我適應方面的能力,使其成為能獨立自主的國 民。為實現此一目的,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教育部,民89b):

一、鍛鍊學生身心、充實生活知能, 發展健全人格,以提昇個人 及家庭生活的適應能力。

二、了解生活環境,順應社會變遷,擴展人際關係,以培養學校 及社區生活的適應能力。

三、認識職業世界,培養職業道德,建立工作技能,以增進就業 及社會的服務適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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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職場實習(Off-campus Practice)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程課程綱要」規定,高級職 業學校綜合職能科新課程綱要是以職業群集方式或職類歸納方式整理 為五大職能學程,即農業職能學程、工業職能學程、商業職能學程、家 事職能學程、服務職能學程。各校可進行綜合職能科之設置(以其中某 一學程為主,其他學程為輔方式)。課程內容以實作為主,並加強與社 區及職場之連繫,藉由校內外實習,落實轉銜目標之達成。職場實習課 程安排以「支持性就業安置」為原則,選擇實習職場時儘可能分散於不 同工作性質之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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