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將範圍界定在高中學習階段,學生年齡大致為 15-18 歲5,主要目的 係探究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挑戰未來公民版」課程設計和教學策略,並以此為 基礎,檢視高中公民與社會教材當中「正義」相關課程,嘗試比較兩教材之差 異性。接著,設計出將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挑戰未來公民版」融入高中公民與 社會之法治教育課程。將設計出的融入式課程實踐於教學現場,觀察教學過程 中,學生與協同教師之反應,藉其回饋,檢討教學方法與課程內容,進而提出 融入式課程建議。教材研究範圍如下所述:
一、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方面,「兒童版」適合小學中低年級學習、「少年版」適 合小學高年級及國中學習,而「挑戰未來公民版」適合高中以上學習,研 究者將範圍界定在高中學習階段,因此在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部分選擇「挑 戰未來公民版」,而「兒童版」和「少年版」不在研究範圍內6。
二、 法治教育可從許多面向探討,若窺諸歷史、地理、國文、英語等人文社會 學科或許亦含有相關內涵,然「公民與社會科」有其較強的法治內涵,故 本研究係以「公民與社會科」為研究科目,其他學科不在本研究之探討範 圍內。
三、 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方面,是指根據 2010 年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公民與社 會課程綱要」編輯而成之教材。根據國家教育研究院所公布審定通過者,
5根據民國 24 年修正發布之「中學規程」規定,高級中學學生在學年齡之標準,為 15 足歲至 18 足歲。民國 89 年所公布之「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高級中學規程同時廢止),取消高中 入學年齡之限制,以符應終身學習之需求(許泰益,2003)。而根據教育部(2013),從 97 至 101 各學年度統計調查,各學年度高中生年齡介於 15-18 歲者,約占當學年度高中生總人數的 99%。
6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兒童版」在美國原是適用於幼稚園至小學二年級的教材;「少年版」在美 國是適用於三年級到五年級的學童;「公民版」則是適用於六年級到九年級的學生,但因考量 美國與臺灣對公民法治觀念的差異,我國並無類似美國從小的法治訓練,因此根據學者的建議,
將教材在國內的適用年齡作了調整(張澤平,2006;CCE.,n.d.)。
9
截至 2013 年 1 月,計有三民、龍騰、南一、翰林、全華、康熙等六個版本
7。惟礙於研究者時間、能力,僅選取市占率最高之龍騰版(50%)(龍騰文 化全球資訊網,2011)8為研究教材,因此研究結果不宜直接推論至其他版 本。此外,就教材出版的年份而言,龍騰版教材自 99 學年度(2010 年)即 開始出版現行課綱教材,截至 101 學年度下學期(2013 年),六冊教材才出 版齊全。其中,第一、二冊出版涵跨 99、100、101 學年度(各學年上學期 為第一冊,下學期為第二冊);第三、四冊出版涵跨 100、101 學年度(各學 年上學期為第三冊,下學期為第四冊);選修上、下冊則為 101 學年度出版 (上學期為上冊,下學期為下冊)。研究者就各冊在不同年度出版的教材作 比對,結果發現同一冊的教材內容和編寫雖未有重大改變,但仍有些許不 同,本研究所分析之教材的出版年份,則以研究期間各冊最新出版之 101 學年度教材為分析對象。
公民與社會教材分為第一冊「自我、社會與文化」、第二冊「政治與民 主」、第三冊「道德與法律規範」、第四冊「經濟與永續發展」以及選修上 冊「現代社會與法律」和選修下冊「民主政治與經濟」。在以往高中法治教 育相關教材研究中,通常會以第三冊「道德與法律規範」為法治教育研究 對象,但法治價值內涵並不一定僅侷限於法律知識的課程傳遞,因此本研 究之研究範圍囊括公民與社會科教材各冊(共六冊)為研究對象,再從其中 挑選出與正義概念相關之課程進行探討。
7 國家教育研究院 101 年 7 月公告 101 學年度上學期公民與社會教科用書,第一冊版本計有三 民、南一、翰林、康熹、康熹(乙版)、龍騰、全華;第三冊版本計有三民、南一、翰林、龍 騰、康熹、全華;選修上冊版本計有三民、龍騰、南一、翰林、康熹。102 年 1 月公告 101 學年 度下學期公民與社會教科用書,第二冊版本計有三民、南一、翰林、康熹、龍騰、全華;第四 冊版本計有三民、南一、翰林、龍騰、康熹、全華;選修下冊版本計有三民、龍騰、南一、翰 林、全華。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審定資訊網。普通高級中學「101 學年度上學期」
教科用書一覽表、普通高級中學「101 學年度下學期」教科用書一覽表。2013 年 2 月 7 日,取 自:http://review.nict.gov.tw/Bulletin/FA011.php?ash_col=1&pageshow=
8 各高中使用教科用書版本的情形,並無官方正式統計資料,研究者所引用的資料為出版社自 行統計宣稱。
10
最後,本研究以「課本」為主要探討重點,其餘有關教學之習作、教 學講義等補充教材,均不在研究探討範圍內。
貳、研究限制
本研究之研究限制如下:
一、 正義的意涵方面,歷來學者有諸多不同面向的討論,對於正義概念的闡述 也都有所不同,與其所處的時代背景以及他們所持的理念相關(余桂霖,
1996、2010)。至今在民主多元社會中,正義概念的討論,仍普遍出現在 政治正義、社會正義、經濟正義和法律正義等提法上(徐振雄,2005),換 言之,有社會的、政治的、法律等不同的正義觀點,且在不同的領域中有 極不同的應用。本研究並非著重法律或政治哲學之探究,而是嘗試由教育 的角度,探討教材當中如何呈現「正義」的意涵,因此僅將正義概念界定 為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中的的正義意涵,將正義分為三種面向,包括分配正 義、匡正正義、程序正義。其他正義觀點的討論,例如社會正義、經濟正 義等意涵並未深究,亦不在本研究主要探討焦點。
二、 研究方法方面,針對教材之概念、課程與教學內涵之分析研究,大多採用
「內容分析法」,並針對分析類目與分析單位,進行信度及效度之檢驗。
但黃國峰(2009)指出,國內對於「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之法治意涵、課 程設計、教學策略及教學評量,知之甚詳的專家、教師或學者不多,故採 用內容分析法有其困難度,因此本研究並無採用內容分析法,此為研究方 法上之限制。
此外,研究者考量目前對於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的研究,較欠缺將民主 基礎系列教材融入學校課程當中的相關研究,而研究者研究初衷是希望能 夠將民主基礎系列教材帶進原本的校園法治課程中,並且希望能夠提供教 師課程設計之參考,因此決定進行教學的「行動研究」,先行探討民主基
11
礎系列教材之內涵,並廣泛檢視現行公民與社會教材,整理出可融入「正 義」概念之處,嘗試設計融入之教學方案,並進行實際參與教學。惟「行 動研究」是將實務工作與研究結合,但本研究的對象僅為高中二年級兩個 班級,且研究結果會受到研究者本身的價值觀、教學方式以及研究現場所 影響,因此研究成果的推論上將有所限制,但由於行動研究原本即著重於 特定的問題情境,因此不宜作問題情境以外的過度推論(周新富,2007)。 三、 研究對象方面,本研究所使用民主基礎系列教材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所
出版之中譯版本。中譯版所採用的插圖和照片與 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 所出版之英文原版,因礙於著作權的取得問題或有出入,但本研究所欲探 討的是在臺灣推行使用的法治教材,因此本研究是以中譯版為主要探討範 圍,不宜直接將研究結果推論至英文原版教材。
四、 在主題概念分類方面,文本採樣的分類多少含有主觀成分,以致在分類上 或許不是最為適切的,分類上可能會有遺漏或錯誤的情形。為減少分類上 的遺漏或錯誤,在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材「正義」主題概念分類上,研究 者將請一位任教於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教師擔任協同研究者,與研究者共同 進行正義概念相關教材的挑選與分類,再比對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對民 主基礎系列課程融入高中公民與社會課程的建議資料9,並與指導教授討論 分析分類的適切性,以減少主題概念取樣分類上的遺漏和錯誤。
五、 在課程綱要方面,近年來因應教育改革,課程綱要不斷更迭,從教育部公 布 95 暫行綱要開始,「公民與社會」正式設科,後又公布現行之 99 課程 綱要。於今。因面臨 12 年國教上路將在 103 學年度上路,教育部為因應 學者以及家長之要求,宣布 12 年國教課綱將於 105 年公布,新版教科書 最快 107 學年度可使用(聯合新聞網,2012),屆時,課程內容將有所調
9楊素芳(2011)。民主基礎系列課程《正義、責任、權威、隱私》融入 99 課綱建議表-正義 概念與 99 課綱。2012 年 11 月 10 日,取自:法治教育資訊網,
http://www.lre.org.tw/newlre/RTE/myform_detail.asp?id=29452011/3/2
12
整、更改。本研究以根據 2010 年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課程 綱要」編輯而成之教材(99 課綱)為研究教材,因此研究結果並不能推論 至 95 暫綱亦不可推論至 12 年國教課綱。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