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說明本研究之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本研究之 目的與問題;第三節說明本研究的之範圍與限制;第四節闡釋本研究相關名詞 之定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背景
法治教育的推展對民主國家的發展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法治的價值觀念 來自於西方法治國家的思潮,以個人權利保障為基點,而我國傳統受儒家倫理 影響,強調的都是維護群體的秩序與和諧,而非個人正義與權利的發揚(林端,
1994),因此,早期所謂法治精神,強調的僅是「守法」精神,法治教育的內涵,
多強調社會規範的灌輸,內容上多強調強制性的規範,如刑法,目的在於藉法 律制裁的威嚇,使受教者因害怕而守法(林佳範,2002b)。
林端(1994)認為,臺灣的法律觀、法律意識以迄整個法律體系,都與「繼 受」1問題息息相關,在中西不同法律觀的衝突中,法治價值觀念的建立實屬不 易。劉恆妏(2007)指出,近代西方社會中,透過法律以維持社會秩序的理念,
更讓法律無所不在的成為近代西方法治國家賴以生存的內在邏輯。但在繼受移 植的過程中,受到中國傳統法學(或便宜以「律學」相稱)原有的定位影響,
法律只被當作解決糾紛的工具,無真正接受以法治國的價值、理念,即使所有 的知識元素都是西方的,也發揮不出原有的功能。
將西方法治價值觀念帶進法治教育課程,應該是要教導什麼內容,又應該
1所謂「繼受」或「reception」一詞所帶有「被動接受」的語意,是指:「一個在特定法律風 土發展出來的法律現象,有意識地在一個其他的法律風土內被接納為它的現行法。」例如日、
中在西方強權的要求下,或韓、台在外來政治勢力或殖民統治者的主導下,對於西方法制的承 受。亦即外來的法制,被「整株」地「移植」(transplant) 至原生地以外之地方,法律的繼受 不是一次性的立法行動,而是在社會變遷的過程,以文化傳遞的形式出現,是個長期性的現象,
一直到外來的法律思想資產,漸次地被繼受的一方整合吸收進其本身的社會文化裡(林端,1994;
王泰升,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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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教導學生,才是符合培育憲政國家中,具備健全法治觀念的現代公民,是 一個重要的課題。劉姝言(2006)從中國文化教材與公民課程教材的比較,發 現臺灣法治教育與儒家思想相衝突,更指出儒家倫理為造成臺灣繼受法治文化 困境之一,而高中法治課程並無積極處理價值衝突問題。林佳範(2002b)亦指 出,法治精神於觀念上許多論著仍受制於舊的桎梏。現代法律,不再是「主權 者的命令」,更是「全體共同生活的基本規範」。以往「政令宣導式」的教法,
只是突顯教育者的不合時宜,不僅不理解現代法律體系的基本精神,更僵化教 育作為語言溝通互動過程的學習潛能(林佳範,2000)。
若檢視相關法治教育教材之教材內涵,會發現仍多以法律知識、法條內容 介紹為主。記憶式的法律原則介紹以及法條背誦的教導,並無法將人權與法治 基礎觀念傳遞給學生,學生並不理解法律制定之意義,亦無法瞭解個人行使權 利時的基礎界限,學生也就不會真正尊重並遵守法律。
因此,法治教育必須有所改變,不僅需改變傳統犯罪懲罰的教育內容,改 為強調平等觀念和人民權利之保障,也應在教學方式上有所改變,避免僅為教 師講述,改為鼓勵學生思考法治價值的本質,使學生由學習過程中理解法治精 神並能夠建立其批判思考的能力,釐清自己的觀念,學習才較有意義。
「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是從國外引進的法治教材,以西方法治教育的教學 方式,不強調法條或法律規則的背誦,而重視學生價值觀念的建構。因此,此 教材為一個契機,可讓教師嘗試使用西方的教材以及改變傳統講述的教學方式,
以補充原本課程教材上的不足,讓學生以批判思考的方式練習,並建構自我的 價值觀念,認識西方法治價值的本質,可使法治觀念真正融入學生生活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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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動機
我國於民國八十六年開始重視推展法治教育2,在高中階段的法治教育,亦 開始經由各項具體計畫方案推展,但近年來,隨著教育改革,學校權力關係之 鬆綁,不少教師認為,教師失去了管教的「權力」,學生因而越來越不「尊師重 道」;校園中則是看到越來越多學生違反校規。教師這樣的想法,其實反映著在 校園當中仍存著傳統「上對下」的觀念;學生的脫序行為,也反映著學生並未 真正懂得「權利保障」的真義。
法治教育除了學校各類法治教育方案之外,在課程學科方面,架構最完整 的正式課程當屬「公民與社會科」,研究者任教於普通高級中學公民與社會科,
深知課程教材的內涵影響著教師教學效果,現行公民與社會科教材編排以六法 全書式的編排方式,偏重介紹記憶式的法學原則以及法律條文重點,課程教材 雖具法治教育意義,但編排方式偏重法律知識之灌輸,對於法治價值觀念缺乏 完整建構脈絡,加上考試的壓力,對於值得探討的法治價值觀念,總因顧慮課 程進度的關係,無法在課堂當中與學生多討論,學生的法治態度的培養是被忽 略的,因為研究者有上述的教學困擾,開始希望能在教學上有所改善,此為本 研究動機之一。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3推廣民主基礎系列教材進入校園,
期望能讓公民與法治教育,使其發揮應有的功能。研究者曾於 2007 年參與民間 司改會與國際扶輪合作舉辦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全國徵文比賽,有幸接觸
2在民國八十六年以前,雖有生活教育或公民教育方面的相關法規,包括各項學校生活教育實施 方案、防治青少年犯罪方案等,但並無有計畫的法治教育。直到民國八十六年一月,教育部與 法務部乃於共同推出「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自此,各項法治教育相關活動工作陸續推出。
3 2003 年,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組成「法 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2006 年,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將「法治教育向下扎根」執行工 作交棒,民間司改會即運用美國金士頓公司孫大衛先生之一部分捐款成立「法治教育向下扎根 中心」。2011 年民間司改會、扶輪社、教育界、律師界,共同籌備正式成立了全國性的「財團 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資料來源:法治教育資訊網。基金會簡介。2013 年 1 月 23 日,取自:http://www.lre.org.tw/newlre/intro.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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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基礎系列教材」4,發現此套教材與現行法治教育教材迥然不同。其後,
又於 2011 年參與基金會相關活動,對此套教材有進一步的認識。此套教材以西 方法治之邏輯編撰而成,不同於臺灣原本的教學課程,或可帶來教育上不同的 啟發,補充臺灣法治教育的不足,提升臺灣人民的民主素養與法治精神。因此,
研究者希望能對此教材有更多的探究,在教學上能有所幫助,此為本研究動機 之二。
然而,現行大學升學考試制度使高中學生深受考試壓力,要使體制外、非 官方的教材加入教學當中實屬不易,面對十二年國教的來臨,逐漸有學校推動 特色招生以及選修課程等新的課程創新,在課程設計上或許能夠有所改變,讓 學生有更多不同的學習方式,提升學生在法治方面的學習,以建立更好的法治 觀念。因此,研究者希望藉由對「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挑戰未來公民版」的探 究分析,瞭解其教材的編排模式和教學策略,找到可學習之處,以融入的方式,
將其融入至學校正式課程之中,以供未來法治教育課程設計之參考,此為本研 究動機之三。
法治教育的內涵甚多,例如: 正義、人權、平等、自由、責任、隱私、權 威等,民主基礎系列教材法治內涵則以權威、隱私、責任與正義四個核心主題 為主軸。其中「正義」常是社會當中出現討論的議題,例如「社會正義」、「司 法正義」的討論等,但究竟「何謂正義?」,大眾的概念仍是模糊的。正巧,最 近哈佛大學桑德爾教授(Michael J.Sandel 1953-)所出版暢銷書「正義-一場 思辨之旅」引發臺灣民眾對正義議題的討論熱潮,也因此引起研究者對正義議 題的興趣,因此研究者決定,將本研究之研究範圍聚焦在「正義」主題,檢視
「挑戰未來公民版」教材正義單元之架構,並檢視現行高中公民與社會教材當 中的「正義」概念內涵,藉此探討教材是如何呈現「正義」概念,期望能提供
4此套教材針對適用於臺灣小學中低年級、小學高年級及國中、高中以上等不同階段,分別出版 為兒童版、少年版、挑戰未來公民版,各套教材均以權威、隱私、責任與正義四個核心概念為 主軸,逐次予以廣化與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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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建議,以作為現場教師在教學上之參考,此為本研究動機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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