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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社會技能的意涵及相關研究

研究者對社會技能(social skill) 有很多種定義,都在討論社會技巧與 社會能力(social competence)的差異,社會技能典型上指的是允許個人有 效地在環境中與他人互動的目標導向行為(Sheridan & Walker, 1999);社 會能力一般則指的是周遭的人對個人社會互動品質的感知(Gresham, 1986; McFall, 1982) 。社會技能及社會能力非常相似,因為這些概念都 是由 Thorndike (1920) 提出的社會智力的基礎上提出來的。

一、社會技能的定義 (一) 社會能力觀點

過去的文獻常常將社會能力分成個人本身(intrapersonal)與人 際間(Interpersonal)兩種面向 (Raver & Zigler, 1997) ,個人本 身的社會能力,研究則多是放在自尊(self-respect) (Rotheram, 1987) 以及自我控制(self-control)或自我規範(self-regulation)的 探討 (Beelman, Pfingsten, & Losel, 1994; Schneider, Ackerman,

& Kanfer, 1996) 。將社會能力以知識、技能、態度的面向來分 析,社會能力研究著重在人際間社會技能的討論,包括社會溝 通(social-communicative skill)以及改變觀點的技能 (Beelman et al., 1994; Hunter & Elias, 2000) (表2-7)。

表 2-7:社會能力的組成元素

個人本身 (Intrapersonal) 人際之間 (Interpersonal)

態度 自信

Trower , Bryant

&Argyle

1978 社會技能分為三大部分:

&Markle

1979 社會技能就是社會或人際情境中以口語或非口語行為來影響別人的 能力,但這種影響不會给他人帶來痛苦。

Meichenbau m, Butler ,

& Gruson

1981 社交技能除了擁有行為控制力和彈性外,也具備「知道該做些什 麼」,和「何時需要表明確行為」之能力。

表 2-8 國內外學對社會技能的定義(社會能力觀點) (續)

學者 年 定義

Shultz,Forio , &Erickson

1982 社會技能就是個人能以適當方式和策略與別人作溝通的能力。

Marlowe 1986 社會技能是個體在人際關係的情境下,能夠理解他人和自己的感 覺、想法及行為的能力,並依此做出適當的行為,擁有解決問題的 能力,是能夠發現和分析人際關係問題及創造有利於社交的產出。

Mueser

& Wallace

1986 基本社會技能著重於人際溝通,這些技能定義為接收、處理、傳送

Meichenbaum, Butle & Gruson, 1981) ,藉此影響他人 (Rinn &

Markle, 1979),能調整策略進行人際溝通 (吳國淳,1989; 吳秋 燕,1999; Shultz, Forio, & Erickson, 1982;Wallace & Mueser, 1986) ,包括理解、表達及解決人際問題的能力 (Trower, Bryant

& Argyle, 1978; Marlowe , 1986; Gardner, 1993) 。能依循社會

規範,維持人際關係,並且不會損害他人權益的能力(姜錢珠,

1993;程紋貞,1996;Shultz, et al., 1982),可經由訓練獲得

(黃德祥,1991)。Argyle(1970)認為缺乏社會技能的能力 或能力不足的人,在社會情境中就會遭遇困難,受到別人排斥 或不被他人所喜愛。處於現代的社會互動情境中,如果不能學 得適當的社會技能,可能會導致人際關係不和諧、孤獨、排斥 他人,低自尊及不良之自我形象、犯罪、攻擊行為、心理方面 的困擾,而容易導致生理、心理、社會關係的傷害( Wilkinson &

Canter, 1982)。Spence(1987)指出,社會技能與受他人歡迎程度 有密切關聯存在,社會技能較佳者,有較高處理社會問題的能 力。也就是說,缺乏社會技能會造成人際互動的問題,而有偏 差行為的出現,反之,則社會技能較佳易受人歡迎並較能處理 社會問題。綜合上述的文獻,社會技能是控制行為的能力,能 調整策略依循社會規範,與他人溝通以增進人際關係,主要為 理解、表達及解決人際問題的能力。

(二) 社會行為觀點

Argle 和 Kendon(1967)提出社會技能模式,說明了人們追求社 會和其他目標的概念歷程,根據原則行動,並且從環境的持續 回饋來監督個人的表現 (圖 2-1) 。社會行為的組成元素包括非 語言與語言要素,形成感情、態度與言詞表達等結構,除此之

外,個人還需要藉由回饋的過程來修正與他人相處的方法。

Kelly(1987)亦提到社會技能是可以經由觀察辨識的態度與行為 社會技能模式,認為注意他人反應是社會表現的基本行為。例 如我們可以聽到別人的語言訊息,但是在非言語訊號則主要是 靠目視,這是強調凝視在社會互動中的重要性,其中聲音和面 部表情是表達情感最重要的元素,主要是經由非語言的行為來 表達 (張景然和林瑞發譯,1998),Kelly 提到社會技能是可以 經由觀察辨識的態度與行為,個體經由學習人際間互動,使期 獲得彼此增強的行為。

圖 2-1 社會技能模式(資料來源: 張景然和林瑞發譯(1998:12)

Combs和Slaby(1977)認為有良好社會技能的人,即是在社 會規範與在不傷害他人的原則下,表現出可被社會所接受的行 為,亦即良好的社會技能即不會有利用他人、欺騙或攻擊等表 現。Herber(1986)指出缺乏社會技能即會產生許多社會行為問

動機、目標 外在世界改變

知覺

轉化

動作回應

題,亦即社會技能是良好社會行為的條件,也是決定個體是否

Hazel, Schumaker 1981 社會技能是具體行為所組成,如負向回饋、視線接觸和面 對對方。

Liberman,

DeRisi ,

&Museser

1989 幫助個體適當溝通情緒與需求,並達到人際目標

(interpersonal goals)的整體行為表現,包括接收技能(即 如何正確地獲得與知覺社會訊息)、過程技能(即選擇有效 的方式去作最好表現並解決可能的問題)、傳送技能(即如 何適當的將訊息傳達給別人)。

張慈芬 1989 1.社交技能行為乃目標導向(goal-directed);

2.為達共同目標所做的社交行為應是同步(synchronised)

而相互關聯(inter-related);

3.社交技能應適於情境;

學者就行為觀點提出的定義指出社會技能是在社會情境 為達人際目標具體有效的行為 (Hersen & Bellack, 1977; Hazel, Schumaker, 1981; Liberman, DeRisi & Museser, 1989) ,為社會 接納的行動 (Ladd & Mize, 1983;Fligstein, 1997),具有正向影 響的語言及非語言行為(邱志鵬,1985),包括接收、過程及傳 達等技能(Liberman, et al., 1989),可由學習而得 (Kelly, 1982)。

簡言之,社會技能為正向的社會行為包括語言及非語言的部 份,以接收、過程及傳達程序進行。參考學者以社會行為觀點 的定義,社會技能可為注意他人反應以表現出社會接受之行 為,針對語言、非語言的觀察反饋,以達成人際具體目標,主 要在接收、過程及傳達的行動。

Conger(1986)以綜合觀點清楚說明社會技能為外顯行為或認知歷 程,可能是一般性的或特殊性的能力或反應能力。社會技能是一種能被 社 會 接 納 的 行 為 方 式 及 與 他 人 交 往 的 能 力 ( 姜 錢 珠 , 1993) 。 Gresham(1992)將社會技能視為社會能力之其中一項,認為社會能力包含 適應行為 (adaptive-behaviors)和社會技能,如表 2-10。

表2-10 社會能力的分類

類別 行為指標

適應行為 生活技能、身體發展、語言發展、學業能力

社會技能

人際互動行為 接受權威、溝通技巧、合作行為、遊戲行為等

自我相關行為 表達情緒、自律行為、自我接納

工作相關行為 參與行為、完成工作、遵守指示、獨立工作等

資料來源: Gresham & Stuart (1992: 225)

Bellack (1979) 亦對社會技能提出以下論述:

1. 人際間情境是依靠語言與非語言的反應所組成。

2. 行為、外貌的改變是依據情境而來,即不同情境有不同的社 會技能表現。

3. 社會行為是學得的反應能力

4. 當了解缺乏某種社會技能時,可將此社會技能視為目標行 為,藉由訓練加以塑造或修正。

Smith (1989) 更進一步針對社會技能具體的說明如下:

1. 社會認知能力:運用同理心或轉換自身的角色,去了解他人 的情緒、觀點與感受等能力。

2. 社會互動能力:是指個體能運用眼神、表情、語調、姿勢等,

來和對方進行請求、答覆、順從等行為。

3.社會接納能力:運用如友 善、參與、外表、禮貌、敏銳、誇讚 等,來促使被人接納的行為。

4.社會決策的能力:亦即解決問題的能力,如在面對困難、壓力、

挑釁等狀況時,能表現出被社會接納的行為去處理問題,而 非反社會的行為。

5.應調適的能力:指一種自我管理的行為能力,如應付別人的低 讚美、應付衝突、應付低成就等情境,與自我調適與約束的 能力。

社 會 能 力 論 述 在 人 們 的 才 能 (capabilitiy) 以 及 他 們 的 社 會 行 為 (social behavior) 之間,特別提到能力和行為的不同(Raver & Zigler, 1997),基於個人行為產生是在一個特殊情況,而不是因為有相同能力的 定義上。也就是個體必需藉由語言、非語言的觀察反饋,應視當下的情 況而表現。Hogan 和 Shelton (1998) 提到社會技能與人格是不同的,因 為人格是穩定且不容易改變的變項,相對於社會技能來說,社會技能是 有可塑性的。無論是社會能力或社會行為的觀點,都指出社會技能可透 過訓練及學習而得。本研究對社會技能的定義選擇採用綜合觀點,以 Bellack (1979) 及 Smith 等人 (1989)對於社會技能的論述,解釋為依不 同的人際情境的一連串目標行為表現,為習得的反應能力,包括認知、

互動、接納、決策及調適能力;其操作型定義為「在 Spa 情境中有助於 人際互動及建立關係的一連串行為的反應能力。」

二、工作社會技能及相關研究 (一) 工作場合的社會技能

基本社會技能著重於人際溝通,Liberman 等人(1989) 將這些技 能定義為接收、處理、傳送資訊的能力。基本社會生存技能由 自我修飾打扮、禮貌培養、個人衛生維護之能力所組成 (Tsang

& Pearson, 2000) 。 Mueser & Wallace (1986)開始特別指出社會 技能和社會技能的訓練應該更接近工作社會技能,稱為職場社 會技能(workplace social skill)( Minskoff & Demoss, 1994);與就 業有關的社會技能 (Morgan & Salzberg, 1992),這些都是在工 作場合內和工作直接或間接相關的社會技能,然文獻所使用的 名稱各不相同,但內容都是指在工作場合中與工作直接或間接 相關的社會技能。國外學者如 Elkisn, Elkisn 和 Sabornie(1994) 及 Montague (1988) 將之稱為工作相關社會技能 (job related social skills)。Fontana (1990) 提出了 5 種對受雇者而言在工作 場合贏得別人對其良好的第一印象所需具備的基本社能技 能,它們分別為:牢記對方姓名、主動與人交談、多方展現自 我、讚美及鼓勵他人、表現認同。Mohrman 及 Cohen (1995) 指 出當在團體中工作時, 一些人際導向之技能顯得更益重要,特 別是能夠與他人溝通、傾聽他人、影響他人等等之能力,這些

技能總稱社會技能,包括像是社會洞察力、協調能力、勸說能 力、協商能力、指導能力及幫助他人之能力。依據 Tsang 及 Pearson(1996) 的概念模式,在特定工作環境下,社會技能為成 功就業所需核心能力的重要能力之一。社會技能一般被定義為

技能總稱社會技能,包括像是社會洞察力、協調能力、勸說能 力、協商能力、指導能力及幫助他人之能力。依據 Tsang 及 Pearson(1996) 的概念模式,在特定工作環境下,社會技能為成 功就業所需核心能力的重要能力之一。社會技能一般被定義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