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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研究結果之分析

本研究的德懷術問卷調查共分為兩個階段,以下分別詳述第一次問卷的結果分析與 題項的增刪或修改,以及第二次問卷的結果統整。

壹、第一次問卷調查結果

本次問卷於民國 98 年 3 月 2 日以掛號郵件寄出 16 份,於同年 3 月 20 日完成回收,

共回收16 份,回收率為百分之百。

第一次德懷術調查問卷,包含教師待遇的四大層面--「薪資」、「福利」、「工作環境」、

「職場機會」,以及各層面下共19 個指標項目與國內特定比較職業共 12 類。填答說明 中請德懷術的參與者從「吸引人才」的觀點針對各待遇層面、指標項目與國內特定比較 職業進行重要性評分,評分方式採五等量表制,分別為1、2、3、4、5 共 5 等第,由「1」

代表非常不重要,到「5」代表非常重要,數值愈大表該題項重要性愈高。

首先於表4-1 呈現第一回合德懷術問卷調查中,各題項經過第一回參與者意見調 查後,根據各題項之平均數(M)、眾數(Mo)與標準差(SD)來進行題項的修改或刪 減題項,並參考填答者建議增加題項;依據事前訂定的標準,對於「M≧4.0」的題項 表已達初步共識,則予以保留並維持原貌或依填答者建議進行補充;對於「2.5≦M<

4.0」以及「M<2.5」且「SD>1.0」的題項,前者的得分居中,後者得分雖偏低但填答 者給分的變動幅度較大,因此兩者題項皆依據德懷術參與者所提供之建議對題項進行修

正後保留,若參與者並無特別提供建議者則維持原貌,以透過第二次問卷實施做進一步 的確認;對於「M<2.5」且「SD≦1.0」的題項,表示多數填答者皆給予偏低的評分,

因此將原指標刪除。以上述資料分析為判斷依據,以下分別從待遇層面、指標項目與國 內特定比較職業三方面歸納題項的增刪與修改。

一、 待遇層面

如表4-1 所呈現,各層面的平均得分皆為 4 分以上,顯示參與者皆認同教師待遇 包含「薪資」、「福利」、「工作環境」、「職場機會」四大層面,且對各層面的內涵亦無其 他意見,唯在職場機會方面有四位參與者認為升遷機會應納入考量,對此,因Odden &

Wallace (2008)對職場機會的定義亦包含升遷機會,然當初研究者認為教師一職原本就 不像企業組織存在著較為明顯的升遷機制與職務上顯著的高低位階,對於願意選擇教職 的人而言,是否有升遷的可能性似乎並不足以影響其職業的選擇,所以並不納入本研究 對職場機會的內涵;但經過第一次問卷實施後,卻發現16 未填答者中有 4 位認為升遷 機會有納入的必要性,顯示個人在決定是否選擇教職時,仍有部分人會將此因素納入考 量,因此,研究者決定採納該項建議,在職場機會的內涵上加入升遷機會的因素,以期 使本待遇系統的考量可以更加完善而周全。

二、 指標項目

的分析結果歸納如表4-2。

其次,福利層面下的兩個指標項目中,B-2 的平均得分為 4.38,高於不須修改而 保留的標準之上,因此維持該指標項目的名稱並予以保留;B-1 的平均得分雖界於本研 究原訂應進行修改的標準範圍內,然因填答者並無對此指標項目提出相關建議,因此本 研究亦將之維持原貌且保留。本層面研究結果歸納如表4-3。

指標項目(修正前)

M Mo SD

指標項目(修正後) A-4 各國教師平均年薪佔各國每人國民

生產毛額之比的比較 4.31 5 0.87

各國教師平均年薪佔各國 每人國民生產毛額之比率 的比較

A-1 不同年資(初任、15 年年資、40 年

年資)的平均年薪比較 4.19 5 0.91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A-6 扣除通貨膨脹後,相較於十年前及

五年前的平均年薪成長幅度比較 4.19 4、5 0.91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A-5 到達最高年薪所須時間的平均比較 3.88 4 0.89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A-3

各國教師不同年資(初任、15 年年 資、40 年年資) 的平均淨教學時薪 比較

3.69 4 0.95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A-8 獎金與津貼項目的金額比較 3.69 4 1.14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A-2 不同年資(初任、15 年年資、40 年

年資)的平均時薪比較 3.63 3 1.02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A-7 獎金與津貼的項目比較 3.44 4 1.21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代碼 指標項目(修正前)

M Mo SD

指標項目(修正後) B-2 福利項目天數或金額的比較 4.38 5 0.81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B-1 福利項目的比較 3.75 4 1.13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表4-2 第一次德懷術問卷指標項目之結果分析—薪資層面

表4-3 第一次德懷術問卷指標項目之結果分析—福利層面

工作環境層面下,指標項目C-6「各國班級規模的比較」所指的指標內涵乃在進行 各國中小學「平均」班級規模的比較,研究者考量後認為應將「平均」二字加入指標項 目的名稱中,使其更加明確。另於本次問卷回收後,有填答者認為可增加「最大」班級 規模的比較,對此建議研究者認為,平均班級的規模或許可作為估計一個國家中小學每 班的可能人數,但平均值的計算卻容易受到極端值的影響,以我國而言,部分大型國小 每班的班級人數可能達到法令規定的上限—32 人,但許多偏遠地區的學校卻可能每班 僅10 人左右,甚至更低,若以平均值作為代表可能容易忽略個人選擇教職後可能承受 的最大負擔,因此研究者亦認為應另新增「最大班級規模」的比較(即指標項目 C-8),

以同時兼顧平均值與可能的最大值,獲得更全面的考量。

其次,指標項目C-1、C-5、C-2、C-4 平均得分均界於本研究原訂不須修改而保留 的標準範圍內,因此予以維持原名稱並保留,僅C-2「每年總工作時數的比較」有填答 者指出,個人選擇職業時並不會去計算到這麼細微的程度,對此,研究者亦同意此項說 法,每年總工作時數必須由每日工作時數乘以每年工作日數得來,相信個人進行職業選 擇時,會進行如此細微計算的人並不多,因此,研究者認為「每日總工作時數」的比較 更容易被直接的觀察,且瞭解每日工作時數後,也可進一步利用原有的指標項目C-1「每 年工作日數的比較」得到每年總工作時數的結果,因而「每日總工作時數」的指標項目 之效用性應是較高的。據此,指標項目C-2 由「每年總工作時數的比較」修正為「每日 總工作時數的比較」。此外,C-3 與 C-7 的平均得分雖界於本研究原訂應進行修改的標 準範圍內,但因並無填答者提出相關建議,因此予以維持原名稱並保留。工作環境層面 下的指標項目分析結果歸納如表4-4。

最後在職場機會層面下,D-1 與 D-2 兩個指標項目的平均得分皆界於本研究原訂 應進行修改的標準範圍內,有填答者建議可將兩指標項目原名稱的「成長程度」修改為

「成長機會」,對此研究者認為,如同多位填答者指出,「成長程度」的高低取決於教師 個人主觀的評斷,且個人的成長多寡可能因個別差意有所不同,但若回歸到職場機會的 本質內涵而言,所指乃為個人進入一職場後所能得到的發展機會,畢竟即使該職場提供 許多成長機會但若個人並不積極上進的話,其「成長程度」必然是不佳的,因此,為使 指標項目更為客觀且真正可代表一個職業所提供的發展機會,研究者認為將「成長程度」

修改為「成長機會」是較佳的,據此,D-1 與 D-2 的指標項目名稱修正如表 4-5 所示。

此外,即便將「成長程度」修改為「成長機會」後將更為客觀,但畢竟成長機會 亦無一具體可衡量的標準,因此,研究者認為填答者所建議新增專業與非專業「成長時 數」的比較正足以彌補前兩個指標項目在客觀性上的不足,據此本研究另新增了指標項 目D-3 與 D-4;最後,16 位填答者中,高達 4 位認為本待遇層面應加入「升遷機會」

的內涵,研究者可推估或許在影響個人選擇職業的影響因素中,有四分之一的人會受到 代碼 指標項目(修正前)

M Mo SD

指標項目(修正後)

C-6 各國班級規模的比較 4.31 5 0.87 各國平均班級規模的比較

C-1 每年工作日數的比較 4.25 5 0.77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C-5 各國生師比的比較 4.25 5 0.93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C-2 每年總工作時數的比較 4.13 5 0.96 每日總工作時數的比較 C-4 各國教師每年淨教學時數

的比較 4.00 5 0.93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C-3 各國教師每年工作週數的

比較 3.94 4、5 1.18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C-7 工作穩定性程度比較 3.56 4、5 1.41 維持原指標項目名稱 C-8 各國最大班級規模的比較 新增之指標項目 表4-4 第一次德懷術問卷指標項目之結果分析—工作環境層面

升遷機會的影響,可見其仍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性,因此,在本待遇層面下,另新增指標 項目「升遷機會」。

三、 國內特定比較職業

首先就教育學群而言,雖然「教育訓練專家」的平均得分為4.25,落於界於本研 究原訂不須修改且保留的標準範圍內,但有填答者認為可將該職業類別名稱修改為「人 力資源培訓人員」,對此,現有許多組織確實存在人力資源部門,但研究者認為教育訓 練專家與人力資源培訓人員此兩職業性質相似,無論教育訓練或人力資源培訓皆在對組 織成員進行教育的工作,兩者僅名稱上的差異,因此決定將兩個名稱併入同一職業類 別,將「教育訓練專家」調整為「教育訓練專家或人力資源培訓人員」;而該學群中的

「心理諮商師」、「社工員」與「圖書館員」平均得分雖界於本研究原訂應進行修改的標 準範圍內,但因並無填答者對此三類職業提出相關建議,因此本研究仍將之維持原職業 類別名稱並予以保留;另有填答者認為,教育學群可新增「教科用書編輯人員」此類職 業,對此研究者認為自中小學教科用書開放審定本後,教科書已由民間出版社出版,而 教科書出版商亦須大量的教科用書編輯人才,而課程設計亦屬師範院校或教育學程必修 的課程之一,對可能擔任教職的人才來說,教科用書編輯人員也同樣是其可能選擇的職

「心理諮商師」、「社工員」與「圖書館員」平均得分雖界於本研究原訂應進行修改的標 準範圍內,但因並無填答者對此三類職業提出相關建議,因此本研究仍將之維持原職業 類別名稱並予以保留;另有填答者認為,教育學群可新增「教科用書編輯人員」此類職 業,對此研究者認為自中小學教科用書開放審定本後,教科書已由民間出版社出版,而 教科書出版商亦須大量的教科用書編輯人才,而課程設計亦屬師範院校或教育學程必修 的課程之一,對可能擔任教職的人才來說,教科用書編輯人員也同樣是其可能選擇的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