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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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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結論

最後本研究就本文所定義的「設計」分為政策工具面、政策政治面、政策循 環面三個角度視之,並且在最後綜觀這三個面向後,對旅遊補助政策下本研究的 結論。

一、政策工具面

在政策工具面的內容可以從政策工具的合法性與工具性思考,合法性是指該 政策是否適合在現有的環境中推行;工具性則是分析是否有達成政策成效。

在政策工具的出現與成效上,為了拯救觀光環境低靡的氛圍,所以推動了旅 遊補助政策,而透過訪談與次級資料中,確實能有效看出其成效。雖然這確實是 個可以使用且好用的政策工具,但也應該討論這種政策工具是否值得持續使用,

或是討論會不會有其他更加良好的政策工具。

對政策設計者來說政策的出現正是因應當下的時空環境而提出,對其而言補 助工具也確實是目前能觀察到的好用的政策工具。對於政策設計者來說,因為面 臨種種限制,且加上過往經驗的影響下,使用補助政策最為直接乾脆,也確實能 直接達成政策目標;對地方政府來說,除了自身推動業務的費用之外,還有中央 挹注的資源,讓地方可以更彈性的推廣其需要的活動,雖然在核銷業務上加重了 負擔,但整體言也是樂見;觀光業者分別從整體與個人的角度給出了不同的答案。

在整體上來說,補助勢必可以帶來旅客更高意願的出遊意願,對旅行社來說,會 更願意推行國旅,每次的補助對於旅行社而言都有正面的效果,加上有縣市與各 部會的協助,旅行社會推出更多形成供遊客選擇;對旅宿業者而言,補助也可以 帶動來客量,可以觀察到的是全國補助之後,旅遊吸引力大的景點還是會匯聚比 較多觀光客,對旅宿業者的幫助就相對小;就個人的角度上,旅行社與旅宿業者 都點出了當前的政策雖然讓旅遊業有錢賺,但補助僅是短期刺激,甚至覺得有些 浮濫與麻痺,認為補助政策應是需要因應特殊性而決策,而非變成常態性的政策,

還是要從長遠思考該如何提升國內旅遊品質以吸引外匯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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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工具的成效上,各界對於補助政策的效果都持肯定,確實真的有效讓 民眾在有補助時期前往旅遊,並且也透過僅補助合法旅宿業者的方式,健全旅遊 安全,而在政策執行上當前遇到的問題大致上是紙本繁雜、核銷速度、中央地方 管轄等問題。

二、政策政治面

在政策政治面上,欲分析的是受益對象與如何受益。在最直接受益的是旅行 業與旅宿業者,主要是希望能透過住宿的方式,進而帶動周邊的觀光業者受惠。

這時就應該回歸到政治面上,說明政策的受益對象是誰?

如在訪談內容中的分析,該政策最主要設計的目的就是協助業者,在政策效 果上,整個觀光業都是政策的受益對象,在 Schneider 與 Ingram 的分類上,決 策單位對於觀光產業的重視,可以被分類為被給予實質利益(補助與協助),承 擔極少的負擔與成本(僅需先代墊)的優勢者。在政策上當然不會僅有受益者,

也會有受害者,例如不參與旅遊補助的觀光業者,其可能是不願意配合補助政策 或是非法的觀光業者,所以民眾住宿時也無法使用旅遊補助,在旅遊補助政策下 就可能會減少客源,對其產生影響。

在旅遊補助政策中,是個由上而下的過程,由中央政府規劃是為政策制定者 與主管機關,地方政府的角色像是主管機關與協力者,旅遊業者的角色則是有經 過不同的轉變,起初對於觀光業者來說,是屬於政策接受者,單方向接受中央所 制定的政策,但在獲得補助的良好經驗後,開始出現旅遊業者要求政府持續給予 補助的情況。對於觀光業者而言,只要對其有利益,就會配合政策,雖然當前仍 有少數業者認為核銷速度太慢而不願意參與旅遊補助政策,不過在推動上大致都 樂見其成。

由於該政策的發起機關是觀光局,所以僅能對自身管轄的業務進行設計,自 然出現了針對旅宿業與旅行社進行補助,另外像公路、鐵路等運輸就不在其主管 範圍,是故針對其業務範圍進行補助亦屬合理。另外在政策設計過程中雨露均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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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性也是政治可行性的一環,讓大家都有得利,才能讓政策更為大家所接受。

在消費者上,從次級資料與訪談中可以得知,在使用旅遊補助上的人,多以 退休族群與家庭管理職為主,也可以說明的是「時間」對於是否選擇旅遊的影響 很大,讓政策變向的只讓特定族群得利,其他的族群變成了「看得到,吃不到」, 也是政策不足之處,這點在當時政策設計過程中確實是有被忽略考量的內容,未 來政策也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三、政策循環面

政策是個累積的過程,從最初的政策只有針對自由行或團體旅遊進行補助,

到後來兩者皆補助甚至是橫跨多個縣市到全台的發展,都可以說政策是會吸取前 政策的經驗並修改創造出後續的新政策。

政策循環面說明的是在四次旅遊補助中,一次又一次的漸進式修改後留下了 什麼與帶來什麼影響。對於政策一次又一次的轉變,對於觀光業者言,都是有感 受的,不過四次的感受會因應不同的政策細部配套而有所差異,例如有業者認為 500 元的熱絡度不夠,過去發過 1,000 元後,民眾會認為 500 元太少;或區域性 旅遊才有看到效益到後續的全國補助效益就相對縮小;當然隨著新政策推出,也 會有業者針對政府配套進行包裝,如夜市券或溫泉券,業者大多認為當前新的政 策是有越來越全面的,也說明了對於決策者言,確實有一定程度的回應了政策缺 失與調整。

不過更仔細的觀察其政策調整的內容,基本上大方向是不改變的,可能與政 策設計的限制有關係,包括準備時間、溝通成本、政治面考量等,所以雖然對於 業者來說政策是有越來越好的,但基本上改變的內容多停留在行政程序上的調整,

並沒有突破性的轉折,也可以說政策基本上受到前政策所框架。

另外可以看到的是中央與地方的角色在四次政策中的扮演地位都不同,在核 銷轉變上可以看得最為清楚,起初核銷機制在中央時,對地方政府來說該政策對 其影響並不大,也沒那麼積極參與,到了地方政府自己有核銷責任與行政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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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才開始積極推廣旅遊補助的業務,也能看出政策變遷。說明了觀光業已 經不是中央的單獨業務,而是所有地方政府與部會都需要注意的。

四、結論:設計空間受限的旅遊補助政策

整體言,各方肯定補助政策工具,但實質上各方關係人也都提出對於工具長 期延續的疑慮,雖然可以看到效果,但這可能對觀光旅遊產業不是健康的,並對 業者與民眾都產生依賴效應,讓未來政策終結時又帶來另外一波的業者抗議潮,

重演中國大陸觀光客流失時的戲碼。

所以在整體政策設計上,旅遊補助政策與原先的目標已然有所不同,近幾次 的旅遊補助目標就已經開始從「救急」的政策轉為「救窮」的政策。同時也因為 受到太多利害關係人的影響,在政策設計上往往會受到上層或民間給予的壓力,

讓決策的空間受限,政策設計者的專業可能就會受阻,進而無法看到大刀闊斧的 調整政策。最後呈現的結果是,在旅遊補助政策設計的內容中,可以看到的是在 大方向補助政策不變的運行下,政策設計者的決策設計空間主要落在進行流程的 優化。

持平而論,政策設計空間受限不一定是問題,從另一個層面來解釋可以說代 表該政策正受到大家的關注,也說明政策是足夠重要需要被面對的,在聚集了眼 光之後(policy attention),才可能開啟後續變革之路(如同政治窗被開啟),雖然 路途可能顛簸。換句話說,政策被越多人所關注,就越不可能進行越有力道的變 革,所以能看出政策設計在逐步調適的必要性,政策不可能一步就到位,中間仍 還須要經過許多的努力與協調後,才能真正產出被大家所接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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