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動機
在全球化時代,國家安全的範疇已由傳統的軍事安全,擴及政 治、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等綜合性安全趨向。為使全體國民能 夠理解國防安全的內涵,具備「國防安全人人有關,國防建設人人有 責」的認知,我國於 2005 年 2 月 2 日公布《全民國防教育法》,並於 2006 年 2 月 1 日正式施行。積極透過各種教育宣導管道,增進全民國 防知識及防衛意識,同時策辦活潑、多元、寓教於樂的活動,吸引民 眾關注國防、鼓勵民眾參與國防,務使全民在心理上認同全民國防,
在行動上支持全民國防(國防部「國防報告書」編纂委員會,2013)。
我國《國防法》第 1 章第 3 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之國防,為 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災害防救及與國防有關之 政治、社會、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 事務。」根據上述說法,可知我國國防在理念與實際作法上係屬「綜 合性安全」的概念,其目的為:以政治建設為基礎,以軍事建設為核 心,以心理建設為動力,以經濟建設為後盾,以科技研發為前導,有 效動員全國人力與物力,妥善整合全民有形與無形資源,以增進戰力,
確保國家安全,而非單獨透過軍事手段予以達成(王祺鑠、李華良,
2013)。
建立全民國防,最重要的是「寓國防於民生」,也就是將生活條 件與戰鬥條件緊密結合。在發展政治、經濟、心理的同時,也必須兼 顧國防的需要,如此自能使民間工業、兵役制度、社會制度、經濟體 系與科技發展等,與國防密切結合。一旦國家面臨緊急危難時,才能
有效運用全國人力、物力、財力,統合政、經、心、軍,迅速採取各 項應變作為 (國防部「國防報告書」編纂委員會,2002)。
《全民國防教育法》的制訂即是為了強化全民國防理念與凝聚全 民國防共識。當初立法院於提案的要旨中即提出:為達成發展全民國 防之目標,應即全力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促使全民國防教育法制化之 達成,使全民國防知識與全民愛國意識由教育中啟發與養成,讓全民 國防之觀念深植人心,戰時才能化為具體之行動;推行全民國防教育 旨在增進全民國防知識,凝聚全民防衛國家之意識,以達鞏固國防、
確保國家安全之目的;有鑑於戰史與我國仍面臨戰爭威脅之事實,國 防教育之實施與落實遂成為我全民國防不可或缺之一環。2005 年 2 月
《全民國防教育法》立法通過後,國防部立即邀集教育部等中央部會 相關機關,對如何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法相關作為進行磋商,期能透過 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社區教育與政府機關在職教育的實施,使國民 在國家認同,政治價值產生正確的判斷與認知,強化國民信心的建立 與國民的整體精神素質,鞏固全民心防建設,並為全民國防的推動奠 定良好的心理基礎。
再者,2001 年 11 月 14 日公布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 14 條 規定,教育部應訂定各級學校軍訓課程之相關辦法;2005 年 2 月 2 日 公布之《全民國防教育法》第 7 條規定,各級學校應推動全民國防教 育,並視實際需要,納入教學課程,實施多元教學活動。其課程內容 及實施辦法應由教育部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國防部)定之。基此兩項規 定,教育部對全民國防教育之推動與落實,乃責無旁貸。盱衡現實及 未來發展,現職軍訓教官仍是未來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之主要力 量。現階段各大專校院實施軍訓教育型態不盡相同,部分學校列入大 一必修,或是列為選修,至於學分是否列入畢業學分計算,基於大學
自主精神,由各校自行律定。
全民國防教育的宗旨在強化國人愛國意識,增進國防軍事知能,
提升國家安全的總體戰力,目的即是動員全民的力量來完成防衛國家 的任務。事實上,世界各國因其國家政治發展、經濟條件、歷史背景、
地理環境的特性,都發展出適合自己國家實施的國防教育,以增進全 民國家安全防衛概念。如:美國自 1916 年大學組成「預備軍官訓練團」
(簡稱 ROTC),許多高中亦成立少年預備軍官團(JROTC),實施軍事 訓練以防衛國家安全 (丁崑健,1999)。法國從 1997 年起,所有 16 至 18 歲的男性青年(女性至 2001 年起),都必須參加一天的「國防教 育日」活動;1998 年起,所有大、中、小學安排國防教育課程,以增 強青年人的國防意識 (張進喜、陶勁松,2004)。以色列每位高中學生,
每年接受一次為期一周的國防教育課程,寒、暑假另行組織參加為期 一周的軍事訓練,以增強國防意識。
在當前高科技作戰的趨勢下,作戰已無前後方之分,各國莫不強 調全民國防的重要性,甚至我們的對手中國大陸亦不斷進行全民國防 的教育與準備。面對中國大陸對我軍事威脅的日益增加,以及我國僅 有有限的人力資源及國土空間,更應發揮全民的力量,以增進國防的 實力,有效防衛國土的安全,並產生嚇阻的力量。是以,全民國防教 育乃當今複雜多變的世局下,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命的重要措施,
深具時代的意義,也與國家安全息息相關,切不可輕視,也應全力為 之,以收必要之成效。然而全民國防教育的推展得當與否,影響學生 的學習態度甚鉅。教學方式不斷的推陳出新,若推展適宜,將能提昇 學生對於上全民國防課程的熱忱與興趣。使研究者想瞭解目前大學校 院實施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課程的滿意度狀況,因學習滿意度可用來解 釋學生主動積極參與學習的結果,具體呈現出學習成效。
我國兵役制度展開重要轉型(黃一翔,2012),國防部自民國 102 年起,凡民國 83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役男,停止徵集服常備兵現役,
改徵集接受四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民國 8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如 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仍需服一年替代役。且依《兵役法》最 新修訂第 16 條規定,役男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 訓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者,得折減其現役役期及 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訓期。故自 102 學年度起,各大專校院全民國防教 育相關課程因應此重大變革,陸續將課程配合更名為「全民國防教育 軍事訓練課程」,並依規定調整課程內容。然目前各級學校「全民國防 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修課時數不斷縮減,了解該課程的需求及效果是 相當重要的課題。本研究藉由學習滿意度相關文獻探討,建構「全民 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學習滿意度量表」,透過實際參與「全民國防教 育軍事訓練課程」學生問卷調查,找出影響「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課程」學習滿意度的因素,其研究成果除了可做為「全民國防教育軍 事訓練課程」教學課程政策改革之參考,亦可做為未來教學改善之重 要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