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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會計是全世界商業共通的語言,在全球化的經濟潮流之中,全球資本市場一 體適用之單一會計準則已為不可擋之趨勢,也因此近年來各國的會計準則逐漸朝 向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接軌,藉以 增加財務報表的可比較性與透明度,以利投資人跨國投資,減少企業進入國際資 本市場的障礙,促進國際間資本正常流動和相關法規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自 1973 年以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 以 及 它 的 前 身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IASC)一直致力於編寫一套從公眾利益出發並兼具高品質、

易於理解同時又擁有強制效力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滿足投資者、債權人和其 他財務資訊使用者的需要。由於 2001 年 IASB 之成立,也變革了會計準則制訂 程序。( 江美 豔, 2009)不同 於美 國之一 般公認會 計原 則是屬 於規則基礎 (principle-based),國際會計準則以原則基礎(rule-based)為導向。至今已有超過 115 個國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且以「直接採用(adoption)」IFRS 的方式為各國會計 準則與國際接軌之主流。(金管會,2010)2005 年 1 月 1 日貣歐盟各國的上市公 司應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財務報表;美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也共商修 改相關準則,以促進會計準則的全球化。

我國金管會已於 2009 年 5 月 14 日正式對外宣布臺灣採用 IFRS 的時程表,

詳見圖 1-1 及表 1-1,確定我國以直接採用的方式接軌,中國大陸則採「趨同」

(convergence)方式。表 1-2 為歐盟地區及七個與臺灣貿易息息相關之國家有關採 行 IFRS 之時程。美國與日本原本分別預計於 2014 年及 2015 年採用 IFRS,但在 2011 年時變更為至少各延後一年實施。(工商時報,陳慕賢)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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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圖 1-1 臺灣採用 IFRS 時程示意圖

2009/5/14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階 段

ROC GAAP

IFRS

ROC GAAP

IFRS

個體財務報告(individual financial statements)。

第二階段

1. 非上市上櫃及興櫃之公開發行公司、信用合作社及信用卡公 司:應自 2015 年開始依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

2. 得自 2013 年開始提前適用。

提前於財務報告附註揭露採用 IFRSs 之計畫及影響(pre-disclosure) 公司為因應採用 IFRSs 編製財務報告,應訂定採用 Taiwan-IFRSs 之計畫且成立 專案小組負責推動,並依下列規定於採用前 2 年度財務報告揭露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2011)、劉啟群(2009)

我國金管會於 2008 年成立推動我國採用 IFRSs 專案小組,2009 年即取得 IFRS 翻譯授權,IFRS 包括各號 IAS、IFRS 及解釋,目前已翻譯完成的公報,共 37 號公報及 27 號解釋;可分為四類:(1) IFRS;(2) IAS;(3) IFRIC;(4) SIC。IAS 乃由 IASC 發布之公報,2001 年時 IASB 取而代之,IASB 後續所發布之公報即 為 IFRS。解釋公告部分,SIC 為 1997 年至 2001 年間由會計解釋常務委員會發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共 9 號

國際財務準則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AS)

共 28 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解釋委員會所發布之解釋公告 IFRIC (IFRS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

共 16 號

會計解釋常務委員會及其所發布之解釋公告 SIC (Stand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

共 1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