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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康復者的真實社會網絡中,不論是在醫院或是精神康復機構中,雖 然一間房裡可能住了四、五個人,每天生活在一起,但他們之間的互動是非常 少的,吳希文、吳錦喻、蘇喜(2009)的研究也顯示出精神康復者雖然彼此間 的物理距離接近,但他們的人際關係並沒有因此變得親近,反而有社交疏離的 現象。精神康復者也常會受到他人的標籤化、拒絕,社會也受到媒體的負面影 響,對他們造成誤解,而不願意接受他們。在實習過程中服務對象也會表示自 己並不想讓他人知道自己有精神疾病,因為會對他們的人際互動產生影響。而 在社會汙名的影響之下,網路因其具有匿名性反而提供精神康復者一個安全的 環境,且能夠透過網路的便利性,讓自己憂鬱的情緒能夠找到抒發的管道與對 象,進而達到情緒支持與接納的功能(才頌潔、王智弘,2009)。網際網路所具 有的特性能夠成為幫助精神康復者建立線上人際互動網絡,且有許多精神康復 者可能住院許久與社會脫節,也許透過網路的運用能讓他們持續與社會產生連 結。

精神康復者在生活中常會因為汙名而遭受社會的排斥,而透過網路能夠提 供他們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與他人互動,且能發表自己的意見與感受,且網路 具有許多不同的功能,精神康復者能透過網路或許獲得所需資訊並與他人互動 而達到充權的可能。

第二節 研究背景

在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7)的統計中慢性精神病患者所占比例 10.79%為 所有障礙類別中第四多,且身心障礙者人數統計中顯示慢性精神康復者人數自 2001 年到 2017 年逐年上升,慢性精神康復者人數最多的四個縣市分別為新北

市、高雄市、臺北市、臺中市,皆多於12000 人,且年紀主要介於 30 到 59 歲 之間。

在社會新聞中常會看到他們將有暴力或脫序行為的人,標籤為「疑似」精 神康復者,但那群人並不一定有精神疾病,也因為這樣的報導讓大眾對於精神 康復者有著負面的印象,而較容易對他們產生抗拒、不願意與他們接觸。精神 康復者重返社會最困難的適應問題是週遭人們對待他們的態度(賴美嬌、李佩 育、薛淑滿,2006),而因著疾病的干擾會影響精神康復者的社會功能與自我照 顧的能力,而更需要依賴他人的協助。精神疾病所影響的不只是障礙者本身,

連帶整個家庭都會受到影響,家人通常是精神康復者的主要照顧者,而承受巨 大的壓力,可能因此影響到與精神康復者之間的關係。社會對他們的汙名與社 會、職場對精神康復者的接受度都影響著精神康復者融入社會的狀況,但大眾 對他們大多是抱持著排斥、歧視的態度,在生活中他們可能遭遇到許多帶有偏 見的負向經驗,使他們內化了社會對他們負面評價與他人對待他們的態度,可 能會導致他們有社會退縮的狀況,也影響他們對於自我的想法。近年來精神疾 病的汙名問題越來越受到立法機關、心理衛生醫療專業人員、非政府組織的重 視,而汙名包含了:負向標籤、負向認知情緒及負向行為反應,而汙名對於精 神康復者的就醫意願、自尊、求職、人際關係等層面都造成負面的影響(韓德 彥,2009)。精神疾病的慢性化使得社會需要付出相當的成本來照顧他們,所導 致的負擔包括生產力下降、家庭照顧負擔、社會排除、基本人權等衝擊(張作 貞、宋麗玉、吳秀蘭,2010)。家中有精神康復者對於家庭來說容易造成家庭的 負擔與衝突。目前社區精神醫療模式已成為各國治療精神康復者的主流,在回 歸社區的過程中需要許多不同專業給予社區復健網絡協助與支持(謝佳容、蕭 淑貞,2006)。

不同學者對於精神復健的概念有著不同的論述,但都提到增強權能及充權 的重要性,Anthony、Cohen、Farkas 與 Gagne (2002)指出世界衛生組織對於精

神復健的定義是:「促使個人能夠盡可能在社區中獨立生活,並增進個人能力及 環境改變的過程,使其創造美好生活;在社會心理方面的目標為達到最佳的個 人及社會功能,並減少障礙、壓力及失能對於個人產生的影響,讓個人能成功 適應社區。」(轉引自謝佳容、蕭淑貞,2006)。Rogers、Chamberlain、Ellison 與Crean (1997)認為精神復健的概念主要強調個人功能,並重視個人的充權,激 發其權能願意開始自己做決定、願意冒險,並接受行為所需負的責任,且透過 經驗學習並累積解決問題的能力。Hermansson 與 Martensson (2011)定義充權是 協助服務對象自我覺醒、確認個人意義,進而能夠進行決策、反思、行動的過 程,並提升服務對象自我照顧及管理能力,而宋麗玉(2006)整合國內外文 獻,將充權概念整合為:個人對自我能力的肯定,自認可以控制自己的生活,

並在需要時影響周圍環境。在社會工作中以服務對象為中心是常被提到的概 念,而在充權觀點中不僅要以服務對象為中心,他們更可能成為處遇過程中的 重要決策角色,在充權過程中要將服務對象視為有能力的,而社會工作者在充 權的過程中主要是協助、激發個人內在力量的角色,要與服務對象建立良好的 連結,相信服務對象的經驗與能力,鼓勵、肯定服務對象的聲音,讓服務對象 認定自己的問題,並採取行動,與服務對象共同面對他們在社會與生活中所遭 遇到的矛盾與壓迫,並從中制定有效的干預措施協助服務對象充權(鄭麗珍,

2012)。充權主要是指提升精神康復者的個人能力,讓他們能夠對自己的事務進 行決策與掌控,在個人精神疾病康復的過程中,充權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部分,

增加他們個人及社會功能,並對自己的生活更有控制感,進而能夠獨立生活、

融入社區,而隨著社會的進步,現在的社區並不只限於真實社區,網路虛擬社 群也能成為精神康復者融入社會及充權的一種方式。

現今社會的網際網路普及,全球的網路使用者也超過四十億人,而臺灣的 網路使用率也達到86.1%,且全體臺灣網友平均每人每月上網達 29.5 小時,網 路使用時間逐年上升,網路與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密切,幾乎是每個人在生活中

都會接觸到,也是我們的一種生活核心與不可或缺的傳播工具,網路有其隱匿 性、便利性、超越地域距離等優勢,而精神康復者長期受到社會汙名及排斥,

在現實社會中可能較難與他人建立連結,而網路不必實際接觸也能與他人產生 互動,可能因著地域上的距離使得大眾願意與精神康復者互動,讓網路成為協 助精神康復者與他人接觸、產生連結的媒介,並藉由與他人的互動提升社會支 持,進而增加個人權能感(Kemp, 2018;王嵩音,2007;創市際市場研究顧 問,2018)。

網路具有多方連結、關係網絡的特性,且各網站之間的合作,可以在短時 間內蒐集大量的社會資本,且能主動拉近與使用者有關的親戚、朋友,能夠吸 引使用者透過網路平台進行人際互動,並從中建立線上社會關係網絡,而 Facebook 更是將線上及線下關係結合,可以透過 Facebook 持續與現實生活中的 朋友維持關係(張純富,2010)。網路使用的動機會影響個人使用不同的網路功 能,使用社群網站可以滿足社交性動機;搜尋引擎的使用上則以資訊尋求為主 要動機,網路使用者會依照個人的需求與動機選擇進入不同社群,若是經常使 用社群提供的服務與互動,則其社交性動機較強,透過網路能感受到他人的接 納並加強對成員的信任,進而增強個人對自我的接納程度(王嵩音,2007;黃 卉怡,2002)。線上支持團體(Online Support Group)提供一種新的介入方式,

因為在網路上不需要透露身分,減少被低估的感受及被標籤化的恐懼,而越來 越多國家及精神衛生組織使用線上支持團體作為介入的工具,因為網路的匿名 性及異步通訊,使它形成了一個獨特的環境並成為建立社會支持的一種方式,

也有許多研究發現線上支持團體所帶來的好處,能夠互相分享情感、了解對方 的經歷、建立線上關係且能獲得與疾病、治療相關的訊息,並能透過了解他人 如何因應類似困擾,而能在線上團體中獲得普同感(Chung, 2013; Lawlor &

Kirakowski, 2014),精神康復者也能透過在網路中分享文字、醫療資訊與生活經 驗,能夠幫助他們從中獲得情感支持(張志杰,2008;藍晨英,2003)。虛擬社

群在資訊分享及人際關係都發揮極大的功用,在網路平台上可以設立不同性質 的社群組織,使用者可以透過參與虛擬社群與其他成員互動,進而達到人際關 係的建立與維持(張純富,2010)。網路與我們的生活有了越來越多的連結,網 路也因著其特性讓我們能更容易與他人建立互動關係,而線上支持團體能夠提 供社會支持並互相分享經驗,雖然上述文獻的研究對象並不是全都針對精神康 復者,但對於精神康復者也可能有類似的影響,使網路可能成為精神康復者建 立社會支持的新媒介,並透過網路團體中的互動能得到普同感,也提到線上的 互動關係也能夠延續到現實社會中,使網路與現實世界產生連結,也許能夠因 此同時促進線上及現實社會中與他人的互動關係,網路的發達及其特性使其可 能成為未來介入的工具。

群在資訊分享及人際關係都發揮極大的功用,在網路平台上可以設立不同性質 的社群組織,使用者可以透過參與虛擬社群與其他成員互動,進而達到人際關 係的建立與維持(張純富,2010)。網路與我們的生活有了越來越多的連結,網 路也因著其特性讓我們能更容易與他人建立互動關係,而線上支持團體能夠提 供社會支持並互相分享經驗,雖然上述文獻的研究對象並不是全都針對精神康 復者,但對於精神康復者也可能有類似的影響,使網路可能成為精神康復者建 立社會支持的新媒介,並透過網路團體中的互動能得到普同感,也提到線上的 互動關係也能夠延續到現實社會中,使網路與現實世界產生連結,也許能夠因 此同時促進線上及現實社會中與他人的互動關係,網路的發達及其特性使其可 能成為未來介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