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節 研究背景
農業時代,土地決定了財富;到了工業時代,資本就是財富;而進入知識經濟 (Knowledge Economy)時代之後,則是靠知識來創造財富。因此進入知識經濟時代,
強調的是知識的創造、擴散與運用,將「知識經濟化」成為是企業乃至於國家提昇競 爭力所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而知識的主要來源便是大學,大學具備了培育人才與傳 遞知識的功能,同時也扮演著知識產業體系的主角,大學本身的「智慧資本」如專利、
技術授權等智慧財產權,代表著一個國家的研發力,足以推動整體國家的發展,進而 提升國家的競爭力(Link, Rothaermel, & Siegel, 2008;Morgan & Strickland, 2001;江雪 嬌,2008)。因此,各國政府都積極鼓勵學術界與產業界努力從事研發與創新活動,
更重視將這些研發創新能量轉化成為國家的競爭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0 年年報 (2011)公布了我國歷年的專利件數統計(如表 1-1),可以發現我國專利新申請及核准件 數不斷逐年遞增。
表 1- 1 我國歷年專利件數統計表
新申請 公告核准 發證 公告發證
91 61,402 45,042 44,101 – 92 65,742 53,034 42,082 – 93 72,082 27,717 66,490 21,893 94 79,442 0 58,306 57,236 95 80,988 0 49,315 48,774 96 81,834 0 49,290 49,006 97 83,613 0 42,366 42,283 98 78,425 0 43,750 43,724 99 80,494 0 45,973 45,966 100 82,988 0 50,314 50,305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100年年報(2011)
註:專利「新申請」係指當年度新申請案件數,「公告核准」為經公告之核准案件數,此制度實 施至93年6月30日止。「發證」為實際發證數(自93年7月以後含公告發證數),「公告發證」為經 公告且同時發證之核准案件數,此制度自93年7月1日起實施。
項 目 民 國
在知識經濟時代的發展趨勢下,大學的角色與定位一再地被迫面對轉型與調整,
傳統體制的營運模式,已經很難滿足動態的社會需求。在過去,大學為菁英教育,但 隨著大學數量增多,高等教育蓬勃發展,國內的大學教育逐漸轉型為大眾教育。因此,
大學除了重視辦學卓越與品質的追求外,也開始認真思考自身的定位與價值,大學教 育應有明確的區隔與定位,才得以永續經營下去。在美國,大學經歷了「教學–研究–
創業」線性發展過程,從教學型院校發展成為研究型大學,再轉變為創業型大學 (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Etzkowitz於1983年在” Entrepreneurial Scientists and 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ies in American Academic Science ”文中提出創業型大學概念,
創業型大學是在研究型大學基礎上成長,是研究型大學的進一步發展和深化,並以其 創新創業活動和實質貢獻引導著大學發展的新方向(王慶春, 2009)。大學開始致力於 發展創新教育課程與創業實踐,是一種高等教育產業的轉型,也是一種反映知識經濟 時代所要求的先進文化。像McKelvey (1997)也認為大學角色已轉變,原本尋求知識 上使用認知(科學與技術)和體制環境(市場與政府)已經從「科學–政府」(S–G)轉向「科 學–經濟」(S–E)。在「科學–政府」的環境中,研究旨在提高一般知識;而在「科學–
經濟」的環境中,則是鼓勵研究要具有經濟潛力與商業價值。因此大學結構與功能的 改變應該以促進知識的流動、跨領域的知識創造與運用,並成為產業創新的來源與推 手(Etzkowitz, 2003;Etzkowitz & Leydesdorff, 1997;Link, Siegel, & Bozeman, 2007)。
但有鑑於高等教育的產業特性以及高等教育機構和學生、政府與市場之間的供需 關係,高等教育自成為一種具有特殊性質的產業,既不能像一般產業追求利潤最大化,
而學校為了生存與發展,又不能不顧及學校經營績效與效能(湯堯、成群豪, 2010)。
一般而言,大學的收入來源係由學雜費、政府經費、募款與企業投資等經費組成,而 大學經費來源最主要是依賴於政府部門的經費補助。但是,政府近年來對教育經費補 助的縮減,迫使大學開始努力向外開拓財源,積極回應產業需求,與產業進行合作成 為一種必然的新趨勢。湯堯、王宗坤 (2009)指出大學在積極朝向社會與產業的趨勢 下,大學學術研發的衍生與轉化所形成的產學合作功能,成為解決高等教育資源問題 的新契機。因此,將高等教育導入產業化的機制逐漸成形。
高等教育產業化成形之後,大學與企業都需要不斷地創新才能在知識經濟的時代 中永續生存。事實上,創新就是知識經濟體系的命脈,在創新的經濟活動趨勢下,
Drucker (1993)指出未來將走向創新經濟(Innovation Economy),這意味著企業組織需 要積極不斷地創新與研發,才能在瞬息萬變的產業洪流中繼續生存下去。今日的技術 創新多是跨學門、跨應用領域,單一企業很難單打獨鬥,而大學所具備的研發創新能 量以及高等教育的人才培育正是企業組織所迫切需要的創新來源。因此,為能瞭解與 掌握最新知識與技術的脈動,透過產學合作模式,讓產業與學術緊密連結,才能夠強 化「知識產業化,產業知識化」的機制運作。Sanz-Menéndez and Cruz-Castrol (2003) 更具體地指出大學學術創新包括像智慧財產權、技術移轉、培育新創公司以及學術發 明(如奈米技術、生物科技等),都是將大學知識商業化的具體產學績效,讓學術知識 轉化成為產業創新的新來源。
國內大專校院持續積極投入研究商品化活動,從表 1-2 大專校院歷年國內獲得各 類專利件數統計表也可以看出我國大學積極地耕耘在專利上面,專利數不斷地逐年成 長,從 2004 年的 446 件數到 2009 年成長到 1581 件數。2004 年至 2009 年國內 174 所校院中,共有 105 所學校進行國內外專利活動並獲得專利,包括 5,979 件中華民國 專利及 718 件美國專利。在中華民國專利部分,共有 41 所一般大專校院累計獲得 2,335 件專利,平均每校獲得 56.95 件;60 所技職校院累計獲得 3,621 件專利,平均每校獲 得 60.35 件專利(羅思嘉,2010)。
表 1-2 大專校院歷年國內獲得各類專利件數統計表 年
類型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小計
發明 283 425 635 636 438 568 2,985 新型 161 343 359 305 758 955 2,881 新式樣 2 6 14 9 24 58 113
小計 446 774 1,008 950 1,220 1,581 5,979 資料來源:羅思嘉(2010)
表 1-3 則顯示 2004 到 2009 年排名前十名之大專校院國內專利件數,從學校類型 及專利公告時間來看,可以發現高教體系學校以國立成功大學擁有 314 項專利件數奪 高教體系學校之冠,且高教體系學校以「發明專利」為主,僅以低於 10%的布局發展 新型專利,惟中原大學例外,投入近 30%發展「新型專利」。相較下,技職體系學校 獲得的專利明顯係以新型專利為發展主軸,如遠東科技大學擁有 965 項專利件數為大
專校院中獲得最多專利數的學校,而技職學校中掌握發明專利件數與比例最高者為國 立虎尾科技大學,超過 94%、共 177 件為發明專利。
表 1-3 2004 到 2009 年排名前十名之大專校院國內專利件數統計表
高教體系 技職體系
學校 發明專
利件數
新型專
利件數 合計 學校 發明專
利件數
新型專
利件數 合計 國立成功大學 283 31 314 遠東科技大學 117 848 965 國立交通大學 272 3 275 南台科技大學 49 194 243 國立臺灣大學 221 19 240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177 11 188 國立中山大學 213 5 218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32 108 140 國立中興大學 183 6 189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84 52 136 國立清華大學 178 4 182 修平技術學院 23 106 129 國立中央大學 163 4 167 南開科技大學 23 93 116 中原大學 95 39 13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59 53 112 長庚大學 81 11 92 崑山科技大學 24 65 89 逢甲大學 75 3 78 明新科技大學 21 60 81
資料來源:羅思嘉(2010)
雖然創新的重要性無庸置疑,但是創新理論也歷經過多次的變革,才發現到創新 本身也不能一成不變,也需要創新。因此在創新熱潮中,Chesbrough (2003)提出了開 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的新觀點,其核心概念就是突破組織以往封閉的疆界,從 外界引進更多更豐富的創新元素與能量;同時將組織內閒置的創意與創新分享出去,
促進創新的流動與分享,並且也能從中得利。正所謂「山不辭石故能成其高,海納百 川而能成其大」,開放式創新提供給組織經營者一個全新的開放性思維來看待以往封 閉的研發機制。大學本身擁有強大的智慧資本與研發能量,但卻因為教授學者常忽略 了研究成果的潛在價值,或是因為對產業界的需求缺乏瞭解,而形成學術象牙塔裡的 研究,造成研發資源與成果的浪費(Chang, Liu, & Yang, 2004)。若透過開放式創新的 概念,將大學內閒置的研發與創新分享給企業、社會甚至國家,促進創新的流動與分 享,以獲得更多的創意與經濟效益,便可達到產官學三方全贏的局面。Chesbrough (2003)指出創新已成為既開放又分散的活動,同時組織經營者也已無法悶著頭獨自奮 鬥,就需要與其它單位協同合作,利用並連結彼此的知識與資源,才能達到有效的創 新,帶來更大的效益。而企業善用大學及研究機構的資源來從事開放式創新,能享有
許多的競爭優勢。一般來說,大學及研究機構擁有各種領域的專家學者,也有許多過 去的研發成果還未被成功的商業化,透過國科會或是經濟部的產學合作計畫,可以降 低企業研發創新的成本。許多大型國際企業,例如 Microsoft、INTEL 等,都很重視 與大學或研究機構的合作。
因此,要如何整合產學雙方的資源,發揮彼此的最大效能,政府的政策可能是最 佳的催化劑。像 1980 年美國因拜杜法案(Bayh-Dole Act)通過後開始積極推動大學的 專利和授權活動,讓研究成果轉化成為產業界主要的創新來源。其研究成果商品化,
成功地為產業創造數十萬個工作機會與數十億美元的商機,更為大學帶來了為數可觀 的智慧財產衍生收益(Shane, 2004)。我國政府隨後也開始積極推動學術界與產業界的 合作計畫,像我國大學評鑑制度的考核項目就包括產學合作的績效,如專利數、智慧 財產衍生收益與新創公司家數等作為評估大學經營績效的考核重點,讓大學除了教學 與研究之外,開始重視與產業界的互動,將學術研究成果與技術移轉到企業的應用,
最終成為研究商品化,為大學本身開創新的收入來源。
本研究背景是建構在知識經濟時代下,企業與大學組織經營都積極致力於創新與 研發,而創新來源增加了開放式創新。從企業角度來看,已有許多企業運用了開放式 創新的概念並獲得良好的成效,而開放式創新理論常建議企業可以多利用大學豐沛的
本研究背景是建構在知識經濟時代下,企業與大學組織經營都積極致力於創新與 研發,而創新來源增加了開放式創新。從企業角度來看,已有許多企業運用了開放式 創新的概念並獲得良好的成效,而開放式創新理論常建議企業可以多利用大學豐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