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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在文檔中 臺灣聾人就業歷程之研究 (頁 8-1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第一章 緒論

「出生在聾人家庭的我,如果能將這樣特殊的境遇化作一股力量,也許,我 能為社會上其他更多的聾人做些什麼。」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截至 2015 年底,在衛生福利部(2016)統計處公布的《全國身心障礙人口 統計》中,可知我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為 1,155,650 人,續創新高(詳 見表一),其中聽覺機能障礙者的人口數也來到 122,906 人,僅次於「肢體障礙 者」、「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慢性精神病患者」、「多重障礙者」排名第五,占 所有身心障礙者總人口數的 10.64%。

但如果我們更細緻的來看,會發現聽覺機能障礙者的內部差異相當大,有的 為使用口語的聽障者;有的為使用讀唇與筆談的聽障者;也有的是依靠手語作為 主要溝通方式的「聾人」。什麼是「聾人」?世界衛生組織(2015)將「聾人」

(Deaf)定義為「擁有極少或甚至完全沒有聽覺能力,並經常使用手語溝通。」。

而長期鑽研聾人議題、本身也是聾人的學者趙建民(1998)則是認為「聾人」有 其獨特的語言,並發展出聾人群體獨特的文化。由此可見,聾人作為獨特的聾文 化擁有者,其以非聽覺的感知來理解社會,造就其獨特的手語文化與價值觀念,

這是應該被持續探索與保留的。

目前我國沒有特別針對國內聾人人數所進行的調查研究,而世界聾人聯盟

(2016)也只能約略的去推估全球聾人人數約為七千萬人。美國學者 Mitchell

(2006)曾試圖想要透過美國政府大型調查資料庫去尋找答案,但卻也因為這些 人口調查未明確定義出「聾人」與一般聽障者的差異而無所適從。而香港政府在 2014 年所做的身心障礙者調查中,在聽覺障礙程度部分是以一、不需配戴助聽 器仍可聽得清楚(67.5%);二、需要配戴助聽器才聽得清楚(29.7%);三、完 全失聰(2.8%),作為障礙程度劃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2014)。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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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我們將香港的完全失聰人數作為香港的聾人人數,那麼以同樣的數據類推到我 國,可推估我國至少也有 3400 多位聾人,而這些聾人人數還尚未加計可能被分 類到多重障礙者分類的聾人。

而就業作為個人一生中重要的成就來源,對聾人們來說,他們的處境是什麼 呢?一位極重度聽語障礙的阿珍,因與一般聽人溝通困難,多年來只能打零工,

地方的就業服務站多次為她推介就業機會,但均以「聽障恐有工安之虞」而拒絕 阿珍,之後在就服員為阿珍申請到手語翻譯陪同的職訓中,進步神速,才讓阿珍 順利獲得這份工作(蔡維斌,2016);但並非所有聾人都跟阿珍一樣幸運,阿城 自從六年前被裁員後失業至今,阿城說:「很多老闆不願僱用我,還有些惡劣老 闆,我打完工也不給錢,生活真的過不下去。」(張勵德、蔡智銘、石秀華,2012)。

除了上述新聞媒體的報導外,國內外也有許多文獻提到關於聽障者的就業困 境,例如 Welsh(1993)指出聽障者由於聽覺障礙的關係,有許多工作如電話接 線生、服務台櫃員等工作已經將其排除,導致其就業率低落;Jacobs 等人(2012)

的大型跨國比較研究也發現,聽障者必須倚靠一般聽人的技能與協助,方能穩定 就業。另一方面,在國內的研究中,余珮瑩、馬財專(2013)指出聽障者本身的 個人特質就是就業穩定的關鍵因素,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勞動市場對聽障者的刻 板印象、以及相關的就業服務資源與當前的身障就業政策,也影響了聽障者在就 業歷程中的經驗與感受。江儀安(2012)則是認為,聽障者本身的溝通障礙以及 錯誤的就業認知、非聽障友善職場環境都是對聽障者的就業挑戰。

然而,研究者發現無論是國內外的文獻,針對聽障者的就業議題探討很多,

但特別針對聾人的就業狀況卻仍無一主要論述,研究者作為聾人之子,從小便看 到父母在聾文化中與現實社會中的職場拉扯,作為一個聽人的我,卻不曾了解他 們的就業處境,本研究將在此一背景下開展。

3 表一、全國身心障礙人口統計表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全國身心障礙人口統計表,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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