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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討論

在文檔中 臺灣聾人就業歷程之研究 (頁 127-131)

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討論

壹、聾人在職場中的需求

根據本研究結果,聾人從職業探索、求職到職場適應、就業維續,面臨的是 一連串溝通問題,以及社會對於聾人工作能力的負面刻板印象。所以在整個就業 的過程中,他們會需要聽人的支持,這部分與余珮瑩、馬財專(2013)的研究結 果相吻合,除此之外,也誠如 Kirk、Gallagher 和 Coleman(2015)所指出,聾 人擁有雙語言和雙文化,然而,這不代表他們真的能靈活運用這個特質,像是家 豪指出部分聾人由於學歷不高,使得他們在文字筆談的能力較弱,當他們無法與 聽常雇主和同事順暢溝通時,則會產生職場適應的問題,所以手語翻譯的輔助支 持對他們踏入職場有相當的助益。

而聾人在職場中的另一項需求在於人際關係能力的培養,張榮興(2014)認為 多數的雇主和同事對於聾人的想法仍在於溝通較困難,於是有耐心的雇主和同事 會多花時間與聾人筆談,不願意筆談的則與聾人漸行漸遠,導致聾人在人際交往 關係上的重重挫折。在本研究中,欣怡、詩涵和宜靜也都同樣遭遇過不願筆談溝 通的狀況,所以欣怡選擇與另一名聾人同事繼續相處安好就好,詩涵和宜靜則是 把重心放在工作上,但他們仍然沒有回去處理與聽常同事相處的議題。家豪、志 明和信宏則是遇到願意與他們筆談溝通的主管與同事,使得他們對於職場有相當 的歸屬感。家豪在給予聾人找工作的建議中,也特別提及聾人需勇敢與聽人溝通 交流,雖然成效仍待商榷,但這確實是重要的一步。

最後,本研究發現聾人起初找尋工作可能只是為了滿足經濟需求,但當他們 發現他們在工作中還能獲得雇主或是同事的尊重與情感支持時,他們的工作態度 就會轉為更加積極,與 Foster 和 MacLeod(2004)的研究結果一致,對於資訊接收 較聽人落後的聾人來說,他們未曾想過從工作中獲得自我實現,一旦給予機會,

他們將重拾更多信心,展現其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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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Chat」手語翻譯溝通板、「iSign iHear 看我聽我」手語視訊翻譯平台等,前 者為手機軟體,能將口語轉換成文字;後者為手語翻譯員在線上免費提供即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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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語翻譯視訊服務。

參、聾人薪資低落的社會偏見問題

在本研究中,志明的工作做了一年後薪水仍沒有調升,信宏與雅玲也都有相 同的狀況,透過一些文獻,例如 Hogan、O'Loughlin、Davis 和 Kendig(2009)的研 究指出,原因在於聽障者幾乎不可能找到高技能的就業機會,這也使得他們的收 入普遍偏低,然而,這是一個帶有對聽障者偏見的問題,如同 Winn(2006)的研究 指出,聽障者之所以在職位升遷的部分停滯不前,是因為雇主仍認為他們無法勝 任管理階級,雇主的考量來自於他們溝通能力的不足,所以對聾人來說,加薪與 職位調升根本是個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糖。

從另一方面來看,在曉芳和雅玲的就業經驗中,也會發現他們在面對多次的 求職挫敗後,使得他們擔心失去現有的工作而不敢離職,造成他們也只能屈就於 低薪的環境。在宜靜的例子中,除了看到「忍耐」成為了支持他能夠工作下去的 原因,宜靜只能以搭配另一份兼職的護膚工作來增加收入。

上述所提的,其實不難看出聾人處於一種「被動維續」的狀態,也就是公司 告訴我有加薪升職的機會,但卻因為我身為聾人而被貶視的溝通能力,使得我無 法取得這個機會,尤其聾人的就業機會少,使得聾人不得不這樣繼續待下去,這 樣的「被動維續」即為一種社會對於聾人帶有偏見之下的產物。為了要解決如此 困境,鼓勵聾人在就業的過程中展現其反歧視的行動,將具有重大意義。有關反 歧視行動將在下段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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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聾人在就業中的反歧視行動

在本研究中,可以特別觀察到受訪對象如何在就業的過程中,達成反歧視的 效果,進而獲得就業機會。例如雅玲在求職時,直接告訴雇主這個工作是依靠視 覺能力,而這正是她身為聾人的優勢;家豪則是在參觀過工作環境後,對雇主說:

「我們聾人有手有腳,我們可以做這份工作。」,進而讓雇主願意僱用她。誠如 職業行為的生態學模式與 Rounds 和 Tracy 的人境適配論,提示了個人先天因素 的重要,他們還能將其化作優勢,打破雇主對於聾人的刻板印象,而這本身就是 一種反歧視的操作。在 Thompson(2006)所提出的反歧視實務討論中,他認為 反歧視是一種思想上的改變,因為弱勢群體處在這個社會結構中,不斷被主流文 化的思想打壓,而雅玲和家豪正是改變雇主原有想法最好的例子。

然而,並非所有聾人求職的經驗都如此美好,家豪和曉芳也曾被雇主以「不 能接聽電話」為由果斷拒絕。培養聾人的自我倡議仍舊是存在的問題,誠如 Jacobs、

Brown 與 Paatsch(2012)和 Schoffstall、Cawthon、 Tarantolo-Leppo 和 Wendel(2015) 的研究結果,聽障者欠缺自我倡議的培訓,雙方容易在彼此都自以為理解對方的 情況下,產生不可避免的誤會與衝突。

張榮興(2014)指出社會之所以認為聾人有溝通能力上的問題,是因為社會沒 有反思到是聽人手語不夠精進的問題,這或許可作為聾人在自我倡議的其中一個 出發點。但更重要的是,當看到詩涵、家豪和雅玲使用就業服務中心求職的經驗,

就會發現就業服務員多僅是協助聾人做電話聯繫,預約雇主面試時間的工作,如 果就業服務員不能站在聾人的處境提供更細緻的服務,不但削弱了聾人求職就業 的信心,也推卸了作為社會教育者的角色責任,更成為社會持續歧視聾人的幫 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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