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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本章共有七節,分別為:第一節闡述本研究之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研究目的;

第三節提出研究問題;第四節建立研究假設;第五節界定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六節說明 研究之重要性;第七節是名詞操作型定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世界衛生組織將身體不活動列為死亡的第四大危險因子,並估計 3200 萬的死亡原 因是與身體不活動有關,身體不活動的結果將導致肥胖、第二型糖尿病 (type 2 diabetes)、

心血管疾病 (cardiovascular disease) 與部分癌症等慢性疾病進展而造成死亡 (Atkinson, Lowe, & Moore, 2016),然而,全世界仍有三分之一人口並未從事最低程度之身體活動量 來達到健康的效益,在2011 年全世界 76 個國家的身體活動盛行率指出,身體不活動的 粗盛行率達21.4%,女性較男性高,全體而言,全球有五分之一的人口是不動態 (inactive) 的生活 (Dumith, Hallal, Reis, & Kohl, 2011)。

公共衛生實踐者 (public health practitioner) 建議以身體活動為最重要的健康決定因 子,需評估與分析個人、環境、政策決策對於健康效益之影響,並從環境與心理層面來 促進身體活動,進而以改變人口健康為主要目標 (MacDonald Gibson et al., 2015)。在健 康促進與慢性病防治的目標上,行為的改變也是重要的非藥物性 (non-pharmacological) 途徑之一,如增加身體活動量、與強化運動有關之健康信念來促進健康,除了可修正 (modifiable) 的行為因素外,也需重視可修正的鄰里特性 (neighborhood features) 或環境 特性 (environmental features)。

社會生態模式 (socio-ecological model) 常用來解釋各個層面對健康行為 (health behavior) 的影響,以及健康行為與個人、環境之關係,包含個人、人際間、社會與物理 環境以及政策因素,在策略中強調改變政策、環境與心理因素來支持健康行為,進而能 促進民眾之健康 (Hoehner, Handy, Yan, Blair, & Berrigan, 2011; Koohsari, Badland, &

Giles-Corti, 2013)。而此理論應用於創造動態生活社區 (An ecological approach to creating

active living communities) 概念上,即「動態生活生態模式 (An Ecological Model of Active Living)」,此模式之健康行為著重於動態生活,以維持高度之交通與休閒身體活動量達 到動態生活,並提出動態生活型態與身體活動受到個人心理因素、自覺環境特性、周邊 環境與設施可近性,以及政府政策所影響 (Sallis et al., 2006)。

個人特質、心理層面皆會影響從事健康行為,健康信念模式 (Health Belief Model, HBM) 可用由個人心理層面來解釋健康行為,而運動健康信念則強調運動與身體活動之 健康行為與信念,內容提及從事身體活動會受到個人可修改的因素 (知識、心理因素、

行為、人際間等) 與不可修改的因素 (年齡、性別等) 所影響 (Loprinzi, Darnell, Hager,

& Vidrine, 2015),其影響從事規律運動之構面,例如疾病易受性、運動利益、運動阻礙、

行 動 線 索 與 重 要 他 人 支 持 等 (King, Vidourek, English, & Merianos, 2014; Rahmati-Najarkolaei, Tavafian, Gholami Fesharaki, & Jafari, 2015; Tamirat, Abebe, & Kirose, 2014)。

鄰里環境 (neighborhood environment) 由物理、生物、社會環境共同組成,影響當地 居民的主要生活型態,特別強調走路便可及設施與服務之重要性,將會影響居民生活模 式、設施與服務之使用率,更重要的是身體活動程度 (King et al., 2003)。美國疾病管制 局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在慢性病預防與健康促進的策略上,

也 提 到 創 造 健 康 環 境 (healthy places) , 需 要 營 造 運 動 友 善 環 境 (activity-friendly environment) 與動態社區環境 (active community environment, ACE) 之方案執行,並以 促進身體活動為主要的議題之一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2009),提倡 支持性的鄰里環境來促進交通與休閒之走路與腳踏車行為,因走路與單車是最簡單也是 最低成本的身體活動與運動方式 (Hoehner et al., 2011)。

因此,美國疾病管制中心 (CDC) 發展動態社區環境 (ACE) 策略,特別考量兩個因 素:鄰里環境之可行走性 (walkability) 以及公共開放空間 (public open space, POS) 之 可近性 (accessibility) (CDC, 2005):其一,可行走性在社會醫學、公共衛生、流行病學、

環境心理學、都市計劃、健康地理學與運動科學中逐漸被重視且討論,其概念涵蓋地方、

地點、距離、活動等,並強調對於行人的健康與安全之重要性,包含居住地方、工作地 方、社會環境的可行走性,並運用環境展現健康效益 (Andrews, Hall, Evans, & Colls, 2012),

而在促進身體活動策略中強調營造適合行走之鄰里環境 (walkable neighborhood),居住 於可行走性的環境可提高走路行為 (walking behavior) 與其他身體活動,進而延緩慢性 病之發展 (Mahmood et al., 2012);其二,公共開放空間系統 (POS system) 提供居民社 交與身體活動的空間,公共開放空間涵蓋範圍包括公園、庭院、運動中心、便利商店、

商場與餐廳、遊憩設施等,需有步行距離短與可近性高的特質,藉此維持動態生活 (Villanueva et al., 2015),開放空間是重要支持走路與身體活動行為的要素,除了目的地 多元性外,能夠透過走路去上班、上學、購物、遊憩、運動等不同目的,可藉此提高身 體活動量 (Barrington, Beresford, Koepsell, Duncan, & Moudon, 2015)。

政府政策的推動同樣影響國民的身體活動與動態生活型態 (Frank, Kerr, Sallis, Miles, & Chapman, 2008) 的關鍵,臺灣教育部體育署於 2013 年發表體育「運動政策白 皮書」,以健康國民、卓越競技與活力臺灣為主軸,強化國民體能與其健康,其中在「全 民運動」之願景,期望推動運動健身與快樂人生,目標在於提升規律運動人口、提供多 元運動資訊等策略;而在「運動設施」之發展策略中,則強調興建運動場館、拓展全民 運動休閒環境、並整合運動地圖等,進而打造營造優質友善運動環境 (教育部體育署,

2013),由此可知,政策之規劃、執行與成果將會影響到民眾從事維持動態生活與規律身 體活動之習慣。

美國運動醫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ACSM) 以公共衛生的觀點 鼓勵增加各個年齡層的身體活動量,進而達到健康與疾病預防的需求 (Haskell et al., 2007),因身體活動扮演著環境與健康間中介角色 (Van Holle et al., 2014),疾病預防特別 需要注意身體徵象對慢性病的警訊,包含高血壓 (hypertension)、高血脂 (hyperlipidemia)、

高血糖 (hyperglucemia)、胰島素抑制 (insulin resistance)、肥胖 (obese)、體重過重 (overweight) 等,若有任何上述身體徵象,即被稱為具有心血管代謝風險 (cardio-metabolic risk) (Atkinson et al., 2016; Nichols et al., 2017; Rahmati-Najarkolaei et al., 2015),

疾病預防策略上應該要推廣身體活動而減少久坐行為 (sedentary behavior) (Veitch et al., 2016)。無論在健康人口或慢性病患者上,參與身體活動之健康結果 (health outcomes) 與

心理、生理健康有關,皆可有效生活品質 (quality of life, QOL)、呈現正向健康狀態 (health status) (Wang et al., 2015)。

綜合上述,本研究欲透過動態生活生態模式之理論架構,並以動態生活為主軸,在 影響身體活動之四個層面中,以運動健康信念探討「個人」層面之人口背景與心理特性;

在「自覺環境」層面,以鄰里環境之可行走性探討「自覺環境」之層面;以公共開放空 間之可近性探討「行為環境」之層面;最後以客觀資料分析各縣市政策執行成果所造成 之環境差異來探討「政策環境」層面。期望提高身體活動,以增加個人心理之運動健康 信念、強化由環境與政策創造之動態生活環境,成為健康促進之成功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