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民國 57 年國民義務教育延長為 9 年,國民補習教育也就從國小延升至國中階 段,62 學年度起開始試辦國中補校,以國中現有師資與場地辦理,每週授課 6 日,
晚上上課,修業期限 3 年。直到民國 69 年公布《國民中學附設國中補習學校實施 要點》後體制宣告確立 (莫慧如,1990)。根據資料統計 69 學年度全國共有國中 補校 103 所 689 班,學生人數共 33,715 人 (黃富順,1981)。直至 103 學年度全 國國中補校遞減為 195 所 491 班,學生人數共 6,205 人 (教育部,2015a)。由數 據上的變化可知,國中補校在政府致力推動補習教育下走過風光,卻也在教育逐 漸普及情況下逐漸沒落,就讀人數大幅下降,各校相繼刪減班級數。班級平均人 數從 42 人降至 12 人,但全國仍有 195 所國中設有補校,顯示教育資源確有浪費 之慮,而國中補校也必然面臨各種問題與困境值得深入探討。
本章共分五節,第一節首先敘明研究背景,並據以提出研究動機;第二節再 針對研究動機提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針對重要名詞釋義;第四節提出 研究方法與流程;第五節定義研究範圍與限制。分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依據我國《憲法》(1947)第 160 條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
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國民教育法》(2016)第 二、三條規定:「已逾齡未受國民教育之國民,應受國民補習教育。」、「國民 補習教育,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國民補習學校實施…。」《補習及進修教 育法》 (2013)第三條規定「…;凡已逾學齡未受基本國民教育之國民,予以國民 補習教育。」由上述相關法令可知,對於逾學齡未接受基本國教之民眾,國家有 義務提供國民補習教育,以促其完成基本義務教育。對於國民補習教育的實施單 位,也明確規範由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習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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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追溯我國國民補習教育的起源,最早應當為清末所推行的「識字教育」,
宣統元年頒布《簡易識字學塾章程》後,各地紛紛設立識字學塾(中國教育學會,
1973)。直到北伐成功後於民國 18 年頒布《民眾學校辦法大綱》,才確立國民政 府時期識字教育的正規制度,同時義務教育與補習教育合於一校的制度,也是從 當時開始沿用迄今。民國 29 年頒布的《國民教育實施綱領》規定國民學校應辦理 失學民眾補習教育,「失學民眾補習教育」從此取代「識字教育」。民國 34 年抗 戰勝利後,頒布《國民學校法》規定失學民眾應受補習教育,且不收學雜費。
民國 38 年政府遷臺,將國民學校民教部與民眾學校整合為「民眾補習班」,
繼續推動失學民眾補習教育,民眾補習班也可謂是國小補校之前身。民國 57 年 9 年義務教育推動後,補習教育延升至國民中學,國中補校開始試辦,直到民國 66 年公布《補習教育法》,我國國民補習教育體系宣告完整,「國民補習教育」正 式取代失學民眾補習教育。
60 年代末至 70 年代國民補習教育蓬勃發展,66 學年度全國國中補校共 923 班,學生人數 34,678 人,到了 71 學年度,班級數更增加至 1020 班,學生人數 43,529 人。但隨著國民基本教育普及,103 學年度班級數減至 491 班,學生減至 6,205 人,
班級數減少超過 50%,人數更是減少 82%(教育部,2015c)。而在此同時,我 國的識字率也從民國 72年的82.7%,逐年上升至民國 103 年已經達到 98.5%。
國(初)中以下及不識字人口,近 10 年比率更降低 8.8 個百分點(內政部,2015a)。
根據 UESCO(2015)所公布世界 15 歲以上成人識字率,東亞與太平洋地區的平 均識字率為 95.85%,顯示我國已在水準之上,足以證明我國基本教育之落實與普 及。由表 1-1 也可以看出,我國 64 歲以上人口識字率已經接近 100%,65 歲以上 也有 90.47%。應該可以合理推算,補校主要服務對象已從 10 年前 40 歲至 54 歲 的中壯年人口,逐漸變成 55 歲以上,甚至是 60 歲以上的高齡人口為主,而此一 變化也與作者在現場觀察不謀而合。但 55 歲以上高齡人口的教育政策與學習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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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修畢取得身分證所需的 72 小時語言課程後大多無心進修,再加上往往同時肩負 著經濟與養育子女的等現實因素,而國中補校在學制與課程上又缺乏彈性,使得 國中補校的新移民也漸漸流失。因此,基於上述有關國中補校學生流失的問題,
引發本研究動機之一為,欲瞭解補校目前所面臨的現況與困境。
過去已有學者提出國中補校所存在的問題:「國中補校教育,無論在鉅視面 的概念、政策、組織、編制及經費方面,或微視面的課程、教材、教學、上課方 式方面,均有若干問題有待解決」(胡夢鯨,1998)。「三、四十年來,我們的 國中小補校沿襲過去作法、附屬與學校之內、課程結構與內容均以補充正規國中 小教育為目的...,結果排斥大多數為生計奔忙、以問題導向為中心的成人學習者」
(何青蓉,1999)。更有研究發現:「國中補校教育目的未能因應時代變遷而調 整、附設補校的實施方式限制國民補習教育的發展、施教對象未能掌握且衡量目 標人口之具體標準未建立…、課程內容沿用國中、國小所用者未考慮受教對象、
教法無法配合施教對象之能力及須要等…」 (莫慧如,1990,頁 136-140)。由此 可知在過去四、五十年來國中補校確實沉苛了許多的問題未待解決,也許久未再 有研究去探討國中補校經營現況,以提供政府在邁向高齡化與終身學習社會這條 道路上對補習教育政策的建議。因此,更進一步瞭解目前國中補校是否仍存在上 述問題?或是有更新的問題產生?以及各校如何因應?為本研究第二個研究動 機。
研究者於民國 94 年進入國中任教,並開始在補校擔任導師,96 年開始接任 補校行政工作,歷經 5 年的教務組長與 2 年的校務主任。在參與補校經營 7 年的 過程中,看到許多長輩認真向學,完成學業,更因此深受感動。許多早年失學中 輟的學生為了升學、就業回到校園,半工半讀努力完成學業,每年看著手握畢業 證書,眼中閃爍淚水與激動神情的學生都讓人感動不已,也是補校讓我一次次體 會到身為一位教育工作者的使命與價值。但也在實際經營中發現,目前國中補校 的角色似乎已如雞肋,原本肩負著賦予國中學歷,進而提升國民平均教育水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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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漸漸式微,以升學就業為目的的學生微乎其微,感覺各縣市政府投注許多經 費,但卻忽視國中補校已經導致教育資源浪費的事實。以作者服務的臺北市為例,
在臺北市的法規查詢系統中,完全查不到任何有關臺北市國中補校的要點與辦法、
臺北市的國中補校也不需參與校務評鑑,在與友校交流的過程中也發現,無論是 在授課時數、內容、招生與成績考查上各校似乎都存在大小不同的差異。但這樣 的問題似乎不只存在臺北市,作者在直轄市 5 都的法規查詢系統搜尋後發現,除 新北市外法規較為完備外,其他皆存在著法規不完備的問題。因此本研究動機之 三,也想進一步探討國中補校未來發展的方向為何?期望可以做為未來補校轉型 的參考建議。
綜合上述,本研究透過訪談國民中學附設補校校務主任、組長、教師,透過 國中補校第一線實際經營者的角度,去瞭解當前國中補校現況與困境、並探討第 一線補校工作者的因應策略、與對未來國中補校發展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