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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研究為解決實務問題,是以逐步發展學校基本職業能力評估工 具,並進行工具信效度的考驗,以及透過行動研究歷程探究職能評估結 果融入教學的成效。本章分四節,首先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接著提出 研究目的與問題,最後對研究中的重要名詞進行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職業能力對智能障礙學生的重要性

工作是人類生活的重心,能提供個人諸多效益,包括提供經濟自立、

獨立生活、參與社區與社會融合的機會,以及提升個人的自尊感、成就 感、價值感、生活品質,進而創造出自己生命的意義(Joshi, Bouck, &

Maeda, 2012; Roberts, Doty, Santleben, & Tang, 1983; Wehman, 2013)。智 能障礙者與一般人一樣也有相同的工作需求,但卻由於個人與外在環境 因素影響其工作適應狀況,其中個人因素包括年齡、身體特質、智力、

障礙狀況、學歷、接受的學校特定教育方案或課程、學校工作經驗、個 人人格特質(自信心、主動性、團隊合作等)、獨立生活技能、工作習慣、

工作人格、職業技能、興趣、成熟度和工作態度等,而外在因素包括家 庭因素(如家庭支持、接納程度)、工作因素(薪資、工作時間、地點、

環境、同事態度不佳等)等(何華國,1994;林千惠,1998;高馨玲、

任麗華,2005;許天威、徐享良,1994;黨謙光,2009;Eagar, Green, Gordon,

& Owen, 2006; Wehman, 2013)。

大部分的外在因素均受到家庭、社會與文化等因素影響,是學校單 位較難在學生就學階段獨立解決,但是個人因素中的諸多因素卻是學校 單位可積極努力協助,以及學生可透過學習和訓練而加以改善。尤其高 職階段可能是大多數智能障礙學生的最後一個教育階段,大多數智能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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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學生在接受高職教育後,就直接投入工作職場,是故若冀望學生從學 校畢業後,能獲得一份有薪資的工作,並能在工作上持續穩定,則學校 除提供多元的探索活動外,職業教育的重心更應與未來職業能力的提昇 有所相關,也就是培養學生具備一組獲得和維持就業的職能。

所謂的「職能(competency)」,Spencer 和 Spencer(1993)認為是 一個人所具有的潛在基本特質,其不僅與其工作及所擔任的職務有關,

更可有效預期個人的工作績效和表現。簡言之,「職能」就是執行某項工 作職務時所需具備的關鍵能力、要素和特質,其會影響個人在工作上的 績效和表現。Spencer 和 Spencer 並將職能的內涵分為動機、特質、自我 概念、知識和技能五種基本特質,其中的知識和技能係指易於觀察的外 顯性職能,即為較容易被看見和加以改變,並可經由後天訓練和發展獲 得。

然而,智能障礙學生因認知功能與類化能力的限制,各項職能需要 花費比一般人更多的時間與訓練,才能提昇自身能力以熟悉與適應工作 環境。因此,在智能障礙學生的職業生涯發展中,如何讓智能障礙學生 在就學階段即獲得和維持就業的能力,使得畢業後能適應職場環境,順 利轉銜至工作的世界,並持續穩定工作,可能遠比校內的學業表現來得 更為重要(Wehman, 2006)。是故長期以來,如何增進身心障礙學生的可 就業性(employability)就一直是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一大挑戰(陳靜江、

吳裕益、王敏行、蘇純瑩、吳明宜,2003)。目前多數高職綜合職能班

(簡稱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學校(簡稱特教學校)在三年的職業課程安 排上,高職一年級整個學年以職業試探教學為主,二年級後安排校外職 場實習的課程,實習過程中雖能透過課程的規劃來增進學生的工作技能 與態度,但特教教師在規劃職業教育課程之前,似乎未能完全掌握學生 的基本職業能力概況,使得即使教師教學準備充分、教學方法多元,但 或多或少影響學生的學習成效。因此,倘若課程的規劃能更以學生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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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讓學生在高職一年級就提早接受以職業生活適應為核心的職業教 育,預先做好就業上的準備,應更能增進學生職場競爭力與順利轉銜到 成人生活。

二、職能評估的重要性

教學、課程與評量間密不可分,在提供適切的課程內容與教學活動 前,評量乃是規劃教學和課程的先決條件(何素華,1994)。學校透過多 元的評量,瞭解學生優弱勢能力、障礙程度、身心特質、學習特性、發 展階段及學習需求,並據以擬訂學生適性的個別化教育計畫與服務措 施,更進而決定課程內容和各項不同學習方式的教學活動,以增加學生 更多學習機會和探索經驗。而教學後的成效評量亦可採多元方式,以了 解其教學成效,和作為修正課程內容和教學活動之參考依據。

再者,《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2010)

第十條第一項即規定:「設有職業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敎育學校 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年辦理職能評估」。尤其這法規的主體為轉 銜,之所以將轉銜與職能評估關連在一起,其立意應在考量不論身心障 礙學生是否升學,職業教育的重心應與其未來職業能力之提升有關,而 學校若能從「工作職場」所要求工作者具備的條件為導向,設計「職能 評估」評量學生所具備的職業能力,以及評估結果作為學生個別化教育 計畫擬訂的重要參考依據,並據以設計和調整課程、教學策略;同時透 過持續性評量,考核學生起點與終點行為,以確切瞭解學生就業能力與 工作性向,作為評估學生未來就業可能性和安置方向的依據,相信如此 更能逐漸提升學生的「可就業性」,使得畢業後能順利獲得和維持工作

(Ianacone & Leconte, 1986; Peterson, 1985a; Porter & Stodden, 1986)。另 外,更重要的是透過職能評估的過程,協助學生自我覺察,以及引導學 生進行生涯探索和決策(Levinson, 1994; Peterson, 1985a; Roberts et al., 1983; Sitlington & Wimmer, 1978)。由此可見,職能評估在特殊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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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和重要性不容忽視。

三、國內學校職能評估之現況

職能評估固然有法源上的依據,不過目前多數的高職特教班或特教 學校多未能依法自行辦理職能評估,主要的影響因素包括特殊教育教師

(簡稱特教教師)的認知和職能評估工具兩方面,前者係指國內特教教 師對職能評估的概念仍模糊不清、對職評工具不熟悉,錯誤認為職能評 估是職業輔導評量員(簡稱職評員)或其他專業人員的工作,以及認為 職評結果難以與後續的教學結合,對於教師擬訂教學計畫的助益不大,

而後者則包括學校系統缺乏適當的職能評估工具、工具價格昂貴、多數 職能評估工具係屬國外發展,缺乏國內身心障礙者常模等因素。上述種 種因素導致學校不易取得合適的職能評估工具,以及特教教師參與職能 評估的程度明顯偏低(林幸台,2004;陳靜江,2002;張萃玲、王智弘、

王智弘,2010;程翊婷,2005;鄭孝梅,2010;蘇盈宇,2002)。

另外,雖然勞政系統的職業輔導評量之服務對象亦包括高三應屆畢 業生的就業轉銜,但高三學生在其系統的優先順序列為最後,且因評量 接近學生畢業時間,評估結果實際運用於教學的可能性有限,而在短時 間內完成所有的測驗及情境評量,時間過於匆促,再加上在有限的時間 內完成的職業輔導評量報告,仍未臻完整,使得其正確性與可行性更是 引人爭議(王敏行,2007;王雲東,2008;林幸台,2007)。因此,長 期以來並未建立彼此的合作機制,只是進行形式上的身心障礙學生職業 輔導評量轉介而已。

基於上述種種因素及考量,學校單位更不能僅靠外來資源協助學校 進行職業輔導評量,尤其學校的特殊教育人員具有輔導學生的經驗,且 與學生接觸頻繁,對其能力、特質和需求最為了解,因此更不能免除此 職能評估的責任,學校應在學生就學期間就利用校內自身資源進行適切 的職能評估,這不但可讓教師瞭解學生具備的相關工作技能及其潛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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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且有助於教師安排學生適性的職業課程,以逐步增進學生的職業能 力。而必要時再轉介勞政系統的職業輔導評量,如此才會有事半功倍的 效果(王敏行,2007)。因此,未來學校在高職階段如何進行學生的職 能評估對特教工作者將是一大挑戰。

另外,經研究者實際調查發現目前臺北市智能障礙類的特教學校雖 因經費較為充裕,購買部份國產的職能評估工具,但因施測時間過久、

施測人員等其他因素考量,使得實際應用並不普遍,而其餘公私立9所高 職特教班更囿於諸多因素而均未購置職能評估工具。有鑑於此,研究者 主動向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申請「101年度教育專題研究」,透過相關領 域的專家學者與豐富實務教學的高職特教教師之參與,初步歸納「高職 階段智能障礙學生職能評估向度與項目」,包括基本認知能力、生理功 能、工作技能和工作態度四個向度38個項目,並據此初步發展出具實用 性、價格低、工具材料容易取得與施測,且以就業能力為基礎、學習與 訓練為導向、以工作樣本設計為主,適用於智能障礙學生的「學校基本 職業能力工作樣本」。其中採用工作樣本的設計,即是考量過去常使用 的傳統標準化、常模參照之紙筆測驗方式對教師擬定教學計畫的助益不 大(吳明宜,2007;陳麗如,2006;陳靜江等人,2003)。而具有明確目 標的操作性活動,且活動內容模擬一個或一群真實工作中用到的工具、

材料和作業步驟之工作樣本,比起傳統紙筆測驗更能真實反應出學生的

材料和作業步驟之工作樣本,比起傳統紙筆測驗更能真實反應出學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