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從「班會」到「班級活動」
「班級活動」課程名稱在高中課表上出現的歷史不算太長,時至 2004 年教 育部頒定《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從「課程標準」進入到「課程綱要」
的時代,「班級活動」一詞才正式出現。以下分別就課程標準時期之班會課程及 課程綱要時期之班級活動課程說明其內涵及演進。
壹、課程標準時期──班會
班會課程在國內各教育階段均行之有年,而且為我國學校教育特色之一,誠 如劉緬懷(1993)說道:
台灣凡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或高級中學乃至專科、大學院校等各級各類學校,
每個班級都會有所謂「班(級)會」的組織學校裡各科系各年級均安排每週一節 次的所謂「班(級)會」之定時活動,是為世界各國教育所僅見,誠為我國教育 之特色。(劉緬懷,1993:282)
一、班會之內涵
班會,其全名應是班級自治會(吳忠泰,1993),主要包含了班級自治幹部 的組成及運作,以及議程訓練兩部份。就班會之定義而言,余霖(1984)說道:
班會為學生自治組織,全班學生為該班會員,除班長、副班長各一人外,另 設股長若干人。班級幹部在傳達校方規定、轉達同學意見,擔任校方與同學的溝 通橋樑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余霖,1984:51)
自 1971 年因應九年國義務教育所修定的《高級中學課程標準》開始,班會 遂列為高一到高三的必修科目,每學期安排一節次。據此,班會課程在學校課程 的定位中屬於外顯的、有正式規定的、也是控制比較嚴格的,屬於正式課程
(formal curriculum)(黃政傑,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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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課程標準」時期,班會並無設置獨立之課程標準,僅在《高級中學 公民課程標準》被提及,班會與「公民」、「團體活動」均包含於公民教育的範 疇之中,其定位係屬於公民教學的實踐層面,必須與公民教學相互配合。而上述 內容在爾後修定兩次的課程標準皆未更動(教育部,1971,1983,1992)。在「課 程標準」階段的高中班會比較像是公民課的附屬品,公民課的課程目標左右了班 會的實施內容,班會課之主要目的與功能,則在於使學生了解與實踐民主議事程 序與規則。而在《高級中學公民課程標準》中,教材綱要可分為「教材綱目」與
「生活規條」5兩大部分,而生活規條的實施即是利用班會與團體活動,不再另訂 時間(教育部,1971,1983,1992)。
二、班會實施之應然面
吳忠泰(1993)指出,有效地運作班會必須注意兩個面向,即為班級自治幹 部的組成及運作與班會時間地妥善運用。
(一)幹部的運作
就幹部而言,可分為組成及運作兩個階段,幹部的組成必須經由「提名」、
「政見發表」以及「表決」等程序。而幹部的運作,應包含下列事項:
1. 不定期召開幹部會議以便橫向溝通,構成有組織之幹部群。
2. 使幹部具有「獎勵提名權」以獎勵協助幹部之同學。
3. 建立全班通訊,使之感受班級組織的系統性。
4. 視班級情況合併或增設幹部。
5. 可安排同學特定工作以協助幹部。
5 生活規條的主要內容包含:忠勇、孝順、整潔、仁愛、和平、助人、禮節、服從、學問、信 義、勤儉、有恆等十二德目,各項德目下又再細分五條目,共計六十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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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班會課的運用
就班會課的運用而言,應注意下列事項:
1. 應盡可能定期召開,避免應可有可無使學生輕視此課程。
2. 幹部報告為班會議程主體,應在班會前召開幹部會議,以達下列目的
(1)瞭解各幹部之工作困難
(2)對上次議決事項之執行事先檢查,對重大事務先行溝通;以建 立幹部共識。
(3)工作份量不均時予以彈性調整、相互支援。
(4)幹部報告應包含:近日學校之重點工作與班級配合事項、班級 計劃中,預定工作如何進行,或是提出偶發或創新之服務項
(5)生活檢討與臨時動議應鼓勵同學擷取週記資料,或甚至考察他 班以見賢思齊。
(6)輔導學生公聽公審,以民主方式通過處分案。
(7)應設立專員追蹤上次決議之執行與報告,此向監察工作應列入 正式議程,以使班上決議有連貫性、有始有終。
據此,有效的班會進行應當從事前之規劃準備、正式運作至事後之檢討追縱 三個階段皆確實落實,始能達成班會之教育功能與目的。
貳、課程綱要時期──班級活動
因應九年一貫課程的實施,2004 年《高級中學課程標準》走入歷史,取而代 之的是「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時至 2008 年,教育部頒布正式的「普 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從「課程標準」到「課程綱要」,大概有幾項明顯的變 革,例如:配合九年一貫課程採用「學習領域」的概念、在課程發展與設計中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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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重大議題6、在課程綱要中增加「核心能力」等。同時,從「課程標準」進入到
「課程綱要」的階段,也是從「班會」轉變為「班級活動」的重要里程碑。
一、班會轉變的重要性
研究者整理了李坤崇與林堂馨(2003)與《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2011)
之內容,梳理出上述轉變的重點有三:
(一)班會易名且包含於為「班級活動」,與團體活動合併為「綜合活 動」課程,每週教學節數以兩節為原則。
(二)不硬性規定每週一節班級活動(班會),兩節綜合活動可視需求安 排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會活動、學生服務學習活動、學校特色 活動。
(三)跳脫過往隸屬於公民教育的範疇,班級活動有其獨立的實施內涵,
且宜力求生動變化,不必過分拘泥形式,以提高學生參與的興趣。
綜而言之,在「課程綱要」的階段,校方或導師不受限於原先「班會」的形 式與內容,在安排與規劃上具有更大的彈性,且亦不必受公民課程目標的牽制,
因而有更多元的發展空間。
二、班級活動課程的核心能力指標
從「課程標準」到「課程綱要」,「班會」也更易為「班級活動」,並與其 他團體活動整合為綜合活動科,且設置《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綜合活動」課 程綱要》,此舉亦可說是班級活動地位的提升。除了班級活動包含的面向更為廣 泛之外,班級活動課程有其必須培養學生的「核心能力」,不再只是像過去隸屬 於公民科,兩者近似於「理論」與「實作」的關係。而依據《普通高級中學必修
6 重大議題包含:生涯發展、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法治教育、人權教育、海洋教育、環 境教育、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消費者保護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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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綜合活動」課程綱要》(教育部,2008b),此課程欲培養學生之核心能 力有七,分別為:
(一)建構自我體驗、省思與實踐的能力。
(二)具備自我學習、邏輯思考、價值澄清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培養探索、創造、休閒與生活的能力。
(四)養成自治、領導、溝通與協調的能力。
(五)涵養敬業樂群的團隊精神,具備合作學習之能力。
(六)激發同理心、親和力、服務他人和關懷社會的態度及能力。
(七)涵養尊重生命,關懷自己、他人與自然環境的態度與能力。
據此,班級活動課程亦屬於學校中之正式課程,且有其必須達成之課程目標 與重要性,不應任意忽視班級活動課程對於學生造成的影響。
本節說明班會在高中課程中的定位及演變,隨著課程綱要的制定,班會演 變為班級活動,其包含之面向更為廣泛。然而,無固定之教材,則使得教師於 課程設計與安排有更大的發揮空間,亦更有利於進行創意教學。
第三節 創意教學之內涵
科技日新月異,環境急速變遷,教師在教學時將會面臨到更多的挑戰,無 法靠著「一招半式」走天下,相對地,必須使用更多元、創新的教學方式來教 導學生,誠如 2000 年 Vista 提出(引自吳清山,2002):
為了教導這一代的學生,教師必須發展出更有創意的教學方式,老套的教學 方式不再成為足夠和有效的教學工具。學習過程已經改變了,教師也因為學習過 程改變遇到更多的挑戰。這項改變勢必要求教師每天的教學有新式和創意的教學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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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創意的教學方式,教師才有辦法因應這些變遷與挑戰。本節旨在探討創 意教學之內涵,而以下就創意教學的意義、創意的範疇、創意教學的策略與方法 以及影響創意教學的因素分述如下。
壹、創意教學的意義
多位學者都曾對於創意教學加以定義,吳清山(2002)認為,所謂創意教學 係指:教師於教學過程中,能採用多元活潑的教學方式和多樣豐富的教學內容,
激發學生內在的學習興趣,以培養學生樂於學習的態度和提升學生學習能力。而 羅綸新(2003)指出,創意教學是「教師自身發揮個人的創意,施行於教室內的 實際教學行動」。曾望超(2004)的研究則指出教師創意教學「係指教師在教學 過程中發揮個人創意,採取各種方法或策略,使教學具有新意或美意,以吸引學 生的專注力,啟發、增進學生的創造力、想像力與學習動機為目標的一種教學歷 程」。沈翠蓮(2005)更進一步說明,創意教學「包括創意的教和創意的學,師 在教學互動中產生創意產能的教學相長歷程,即是創意教學」。而根據陳龍安
(2006)之定義,創意教學指「教學很有創意,透過教師的創意以活潑有趣的方 式將教材教授給學生,使學生享受學習的樂趣」。
然而,一般人經常將「創意教學」(creative teaching)與「創造思考教學」
(或稱「創造力教學」、「創造思維教學」,teaching for creativity/creative thinking)
兩者劃上等號或者產生混淆(陳龍安,2006;張世慧,2007)。事實上兩者有些 許差別。與創意教學不同的是,創造思考教學係指教學目標在於激發或培養學生 創造力,鼓勵教師因人、時、地而制宜,透過課程內容以及有計畫、彈性變化之 教學方式,並利用創造思考教學策略,讓學生在支持性的環境之下,以培養學生 的流暢、變通、獨創及精密的思考能力。就傳統教學、創意教學與創造思考教學 之差異可參考表 2-1。
29 表 2-1 傳統教學、創意教學與創造思考教學之比較
教學要項 傳統教學
教學要項 傳統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