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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灣北部七縣市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角色實 踐與角色期望之現況,並進一步瞭解角色實踐與角色期望間的角色差距 情形及因應策略。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第 二節為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隨著時代潮流的演進,從1960年代去機構化 (deinstitutionalization) 與正常化 (normalization) 的訴求,1970年代回歸主流 (mainstreaming) 的思潮,1980年代普通教育革新 (Regular Education Initiative, REI) 與最 少限制環境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 的主張,到1990年代融 合教育(inclusion education)的倡導,特殊需求學生的人權與受教權已 日受重視(吳武典,2005)。在臺灣,特殊教育的演變也歷經了相同的 過程,1997年《特殊教育法》修訂之後,資源班就扮演起推動融合教育 的前哨站角色(洪儷瑜,2008)。

資源班除了將特殊教育服務帶進普通班級內,協助特教學生在普通 班的學習與適應,也提供特教學生家長、普通教師、一般學生、一般學 生家長支援或諮詢等相關服務(黃瑞珍,1993)。資源班的教育安置一方 面減少身心障礙學生的隔離安置與標記困擾,另一方面也架起了普通教 育和特殊教育之間溝通的橋樑,更成為提供在普通班接受特殊教育的學 生特教服務的資源站,像強調融合教育的國家所設置的學習支援

(learning support)(洪儷瑜,2008)。

在融合教育的趨勢下,98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安置在一般學校各類 型特教班的身心障礙學生,共有61,616人,佔總人數的97%,其中,以

安置在分散式資源班接受服務佔多數,有34,396人(56%),其次為安 置在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有12,300人(20%),安置在自足式特教班 只有9,900人(16%),其餘的5,020人(8%)為接受巡迴輔導、在家教 育(教育部,2009)。資源班目前已成為身心障礙學生的主要安置模式,

也兼負起提供安置在普通班的特殊需求學生特教服務的重要角色。

為因應日趨繁重的資源班行政業務,有些學校在特教組長之下另設 置一名資源班召集人或資源班導師,協助處理資源班相關行政業務。「召 集人」設置原為校內僅有一或兩班特殊班,因校內有特殊需求服務的學 生量少,不足以編制一位特教組長時,自特教班級中推選一位召集人,

負責綜理特教班業務工作,居間協調聯繫各項業務(張蓓莉、蘇芳柳,

1996)。隨著時代更迭,目前,召集人的角色轉變為協助特教組長處理 身心障礙類資源班行政業務。然而,資源班在特殊教育行政規劃上較彈 性,需因應學生個別需求隨時做課程或安置的調整,行政業務相當繁瑣,

不像特殊學校或自足式特教班,教務行政有一個明確規則可遵循,因此 常會造成行政分工的困擾(林素貞,2009)。

以服務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數最多且有臺灣特殊教育發展推 手之稱的臺北市來看,在「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班實施要點」中 就特別提到召集人的設置:學校設置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包含集中 式特教班及分散式資源班)三班以上,得視需要置召集人(臺北市政府 教育局,2009b)。「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運作原則」中則指 出召集人的角色任務為「兼負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行政業務」,國民中學 召集人得減授課四節並支領輔導費七百元整(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2009c)。讓臺北市國民中學有視實際需求得設置召集人的依據,在特教 組長之下,業務量已趨飽和時,可另編制一名召集人協助辦理身心障礙 特殊教育行政業務。

服務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人數次多的臺北縣,在「臺北縣立 高中職及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班每週上課節數及教師授課時數規定要點」

中也有提及分散式資源班不計班級數,每類班得設「召集人」一人,由 該類班專任教師兼任之,負責「班級相關事務之執行與協調」(臺北縣政 府教育局,2003a)。2010年配合取消教師薪資所得免稅配套方案,臺北 縣政府教育局修訂「臺北縣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於99 學年度將「資源班召集人」改為「資源班導師」,並提出資源班每班置「導 師」一人(臺北縣政府教育局,2010)。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苗 栗縣則設置資源班導師。雖各縣市對負責資源班業務承辦人的職稱不 一,然而,經電話調查發現「資源班導師」與「資源班召集人」的工作 內容相似,且林素貞(2009)在《資源教室方案與經營》中也將資源班 導師與召集人視為同一職務,故共同探討之。

謝惠娟(2004)在「臺北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組長異動情形之詮釋 性研究」指出各校身心障礙資源班召集人兼負的行政業務不相同,反映 特教組長與資源班召集人之間工作職掌未明確的劃分的景況,可能造成 兩者有過重的工作負擔或少了應有的福利。在臺北縣市相關辦法提及的

「兼負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行政業務」與「相關班務之執行與協調」,其 三言兩語也不足以確切說明該角色職責。Kahn、Wolfe、Quinn、Snoek 與 Rosenthal 在 1964 年曾提出學校行政人員若本身缺乏足夠的訊息以致 對該角色的訊息模糊不清,會影響角色功能的發揮(張德瑞,1994)。角 色扮演成功與否和扮演者對角色之體認與了解程度有關,個人應對自己 的地位、角色認知清楚才能表現合宜的行為(陳奎憙,1999)。就如〈論 語子路第十三篇〉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在筆 者與研究所同儕任教的國中,發現有的資源班召集人因與特教組長行政 分工不明確,對彼此的角色職責沒有共識,而面臨角色模糊甚至工作量 超過負荷的情形。其他學校或縣市的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是否清 楚自己的角色定位?或者也同樣面臨角色模糊的景況?故本研究想先透 過角色實踐現況調查,瞭解國民中學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負責處 理哪些身心障礙資源班行政業務,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在探討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的角色時,需明白任何角色的意 識皆代表一套固定的行為模式,為其置身於社會生活中應表現的行動,

也是社會期待的行動方式,若被剝奪此「角色期望」(role expectation),

則會失去角色的意義(郭為藩,1993)。角色期望為對扮演該角色應具 有之行為模式所持的一種看法或期待,除了自我的角色期望,重要他人 的期待也需考量(林幸台,1977)。就如同 Moreno 於 1961 年所提出,

由於教師是存在於群體的社會中,教師並無法單獨扮演其角色,因為在 意識及非意識狀態,教師是從與角色夥伴所形成的矩陣中來提取知識並 獲得激勵(郭丁熒,1995a)。當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自己或學校 同仁對其專業角色有錯誤覺知與期待時,都會致使角色功能無法發揮。

故除了調查角色實踐的現況,探討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自我及資 源班的工作夥伴(特教組長與資源班老師)對該職務的角色期望,為本 研究動機之二。

目前,國內外特教行政相關文獻多以特教組長為研究對象(沈翠吟,

2003;鄒小蘭,2001;劉亞媛,2008;劉擇憲,1997;鄭博仁,2007;

謝惠娟,2004),內容以角色職責、工作壓力與專業成長為主,也有特教 教師(含特教班、資源班、巡迴輔導教師)角色相關研究(李純蕙、程 鈺雄,2009;林家瑜,2005;林清標,2004;張信堯,2007;陳聰貞,

2010;譚婉盈,2009;Vlachou, 2006),以及探討校長在特殊教育工作上 所扮演之角色相關研究(黃國晏,2007;鍾鳳枝,2005),尚無與資源班 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角色相關之研究篇章。大部分研究指出角色期望與 角色實踐間存在差距(吳姿瑩,2006;吳茵慧,2003;林家瑜,2005;

康秀月,2008;郭丁熒,1995b;黃萬成,2002;歐宗明,2000;Burnham

& Jackson, 2000),然而,也有研究指出兩者間沒有差距存在(張淳惠,

2002)。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角色實踐與角色期望間是否也有不可 跨越的鴻溝?或兩者間的差距一致?因現今強調提升教師專業自主,除 暸解「理想角色」與「實際角色」間的差距,探討面對角色差距的「因

應」更顯為重要(郭丁熒,2001b),故瞭解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 角色差距的情形及面對角色差距曾使用的因應策略,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因特定的角色有其特定的功能與共通點,逐一訪談較耗費時間、不 合效益,且郭為藩(1993)指出角色涉及某一類別的人共同的行為特性 而不是個人的行為特性。近十年國內外針對角色期望與角色實踐之相關 研究,多以量化研究為主,由研究者自編問卷進行現況調查最為普遍(吳 姿瑩,2006;李純蕙、程鈺雄,2009;林家瑜,2005;林清標,2004;

康秀月,2008;張信堯,2007;郭丁熒,2001a;歐宗明,2000;譚婉盈,

2009;Desimone, 1999),也有問卷調查輔以訪談的研究方法(吳茵慧,

2003;黃萬成,2002;Vlachou, 2006),少數只做訪談的質性研究(黃國 晏,2007;Burnham & Jackson, 2000)。因角色並非單一存在,角色夥 伴間會互相影響,故也有同時調查角色行使者與角色夥伴的觀點(吳姿 瑩,2005;吳茵慧,2003;林家瑜,2005;康秀月,2008;黃國晏,2007;

歐宗明,2000)。為取得客觀與全面的角色現況,本研究以量化研究的方 式,透過蒐集實務文件檔案與電話調查編製問卷,對資源班召集人/資 源班導師與其角色夥伴進行普查,瞭解角色實踐與角色期望的現況,並 進一步探討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角色差距的情形及面對角色差距 採取的策略,期盼本研究能協助資源班召集人/資源班導師界定角色職 責,以有效發揮該角色功能,成功推動資源班行政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