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討論
壹、生命會轉彎:不同時間軸下的自立生活發展
如果生命會敗壞,意謂著它有好轉的可能。韌性是一種動態發展的過程,會 隨著時間與環境而有所變動,在小靜和阿寶這兩個極端的例子中,便可以發現,
即使是在相似的自立道路下,依然會因個人所處的環境、擁有的資源,而呈現不 同的適應結果。當然影響離院個案不同自立走向和自立樣貌的因素很多,可能包 含早期創傷經驗是否被解決、安置經驗是否被滿足、離院準備是否具緩衝期或離 院後個人身心狀態、社會支持是否充足等。但是,在錯綜複雜的影響因素下,亦 不能忽略時間所帶來的改變。尤其,當我們更細緻的去探討同樣歷經機構安置離 院個案的自立經驗時,可以察覺離院個案不同的離院年齡和自立時間,的確會影 響他們此時此刻的自立狀態。
其中,從小芙和小靜的例子中便可發現其中的奧妙處,如圖 5-1 的自立時間 圖,即說明小芙和小靜在不同離院年齡下,走的自立之路不盡相同,但現在她們 已同樣都在追求更好的生活狀態。在這樣的訊息底下,也透露出當離院個案離院 年齡愈大,在身心狀態較為成熟的情況下離院,似乎自立之路走的較為平穩。相 反的,若離院個案在心智發展尚不完全的情況下離院,其在自立之路上同樣需花 費更多的時間和支持來換取穩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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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離院個案的自立生活歷程或經驗,是需要長時間的陪伴和支持,
以讓這群孩子能更穩健的走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在時間的陪伴和支持底下,亦 需要安置期間的正向照顧環境和自立後友善環境的提供,始能相輔相成。因此,
若以目前的自立生活方案實施的年齡或離院追蹤輔導的期限來看,恐怕這樣的服 務期程帶來的成效是有限的。
貳、自立生活經驗存在第四種韌性菱形類型
本研究發現,離院個案的自立經驗會因著離院準備和離院後所處環境的差異,
而產生不同的發展結果。若以受訪個案自立的過程面來劃分的話,離院個案的自 立生活歷程確實“近似”於 Stein(2008a)提出的韌性菱形概念,即離院個案在 進入自立生活階段後呈現出三種韌性類型(穩定成長型、倖存型和受害型)。不 過,就本研究受訪者的經驗來說,似乎在穩定成長型和倖存型中間尚存在另一種 類型,即努力奮鬥型(striving),如圖 5-2 的四種韌性菱形類型。
小芙
小靜
圖 5-1 自立時間圖
31 歲 平穩的道路
25 歲
28 歲 31 歲 崎嶇動盪的道路
15 歲
現在年齡 離院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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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2 四種韌性菱形類型
在穩定型部份,受訪個案小芙和卡卡即為典型的穩定類型,並與 Stein 的概 念相符合,擁有正向的自我概念、安全的依附關係以及在離院前已具備一定程度 的教育成就。這類個案,通常在漸進且有計畫的準備下離院,使得在自立生活上 能順利迎接自立挑戰和對生活具有較大的掌控度。
然而,對受訪個案阿霈、胡迪和小哈的自立經驗,與其用倖存型來稱呼,更 適用奮鬥者來形容,以突顯他們積極為生活而努力的那一面。此類個案與 Stein 概念相同的是,他們在離院後皆曾接受個人或專業的社會支持,來因應自立生活 的挑戰或藉此培養韌性;相異的是,這類受訪者雖然與機構人員不一定建立很好 的依附關係,但至少在安置期間仍擁有穩定的生活狀態,使得在離院後也沒有面 臨太多的自立挑戰,例如無家可歸、失業等。反而,更積極努力為自己的生活奮 鬥。
最後,在受訪個案小靜和阿寶身上,與 Stein 概念一樣,為受到安置前的創 傷經驗和家庭經驗影響較深的一群,且在自立生活過程中呈現較大的變動性和適 應不良情形,而偏向受害類型。唯前者,隨著自立時間的拉長和充足的社會支持 下,已從變動的生活型態轉變為穩定的生活模式;而後者,則因早期經驗尚未被 解決及缺乏足夠的社會支持下,即便身邊有重要他人存在,但自立之路依然走的 十分辛苦,尚需要高度的支持。其中,從阿寶的例子可以發現,造成自立窘境有 時候並非因危機事件所致,更可能是因機構或社會提供的資源極度匱乏所影響。
穩定成長型 努力奮鬥型
倖存型
受害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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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雖然本研究受訪者的自立經驗,大致符合 Stein 的自立韌性概念,
但在不同的文化環境脈絡底下,亦發展出與國外經驗不同的自立韌性類型,即努 力奮鬥類型的離院個案。而有趣的是,這類型個案似乎也與過去我們所認知的刻 苦耐勞、一步一腳印的台灣精神相呼應,也讓我們看到離院個案努力奮鬥的一 面。
参、保護/激勵因子交互作用下的韌性發展
圖 5-3 影響韌性發展之因素
研究發現影響離院個案韌性發展結果與個人早期經驗、安置經驗、離院準備 經驗和所處環境的支持是否充足有關。不管走在哪種自立道路上的離院個案,必 然有韌性因子存在,而當個案所擁有的資源越多,其所能運用的因應策略相對也 比較多。然而,存在韌性(因子)並不等同於韌性展現,如同文獻所說,個體的韌 性是否產生作用,需端視離院個案是否具備正向自我概念、持續性的照顧環境或 參與社會活動等(Cashmore & Paxman, 2006;Hass & Graydon, 2009;McGloin &
Widom, 2001)。換言之,個人韌性展現除仰賴保護因子外,亦需有激勵因子的存 在,方能激發出更大的效用(見圖 5-1)。
何謂激勵因子?本研究發現,激勵因子是一種個人自我的內在運作,如具備 反思能力、自我監控能力,或來自外在環境的刺激,如重要成人的正面鼓勵、正 面肯定,進而促使個人韌性的茁壯和成長。陳桂絨(2000)的研究,也指出「覺悟」
是產生韌性的第一步。總而言之,激勵因子是一種能讓那些即使背景弱勢且經歷 各種困難和逆境的人,仍能找到自身生命完整感的那份內在特質(Stein, 2008a)。
韌性發展 危險因子
激勵因子 保護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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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從本研究受訪者的經驗來說,除阿寶外,確實可以從其他人身上找出激勵 因子,最明顯的例子為當受訪者能說出自立轉變的同時,即是一種個人的激勵因 子。或者,受訪者會主動去尋求資源和運用資源時,亦是一種激勵因子。討論至 此,會發現似乎激勵因子偏向於個人自我的能力或資產,然而,站在生態脈絡觀 點下,個人的人格是長年和環境交流後的結果。個人激勵因子的養成,尚需仰賴 外在環境的灌溉,始能逐漸發芽,在 Henley(2010)韌性研究中,即指出當組織 能提供年輕人社會心理服務時,的確能增進個人所有擁有的內外在優勢能力,就 像平穩型和顛簸型的受訪者,其發展至今能漸漸展現出韌性,也是種不斷與社會 環境交互作用下而趨於平衡的結果。 因此,不管是保護因子或激勵因子,即便 是個人韌性因子來源,皆需在個人與環境交互作用下,方能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