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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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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顯示出既有文獻尚待補充的部分。世人對這些標榜愛國主義、復古主 義的團體仍然陌生。本文也希望重新檢視這類團體,以加深我們對於「右翼」

的理解。

整理上述論點,本文的核心議題,除了最主要的問題「甚麼因素影響政治 人物參拜靖國神社」,以此延伸還能列出「如果是利益團體的影響,除了日本遺 族會以外是否有其他團體」,以及「團體們如何與其他團體與政府互動,以達成 目標」這幾項問題,並以此延伸,發展本文的理論與假設。

第三節 研究設計

一、分析架構

本文的切入點依然是從利益團體的角度出發,只是在分析對象上,加入了 宗教與國族主義的議題。由於利益團體的實證研究中,以宗教因素出發的實證 資料並不豐富,故本文以為,須借重質性的方法進行本研究。

利益團體有許多施展影響力的資源與政治策略,包括:大眾對團體及目標 的同情、團體成員數目或行動基礎的大小、團體的財務力量和組織能力、團體 干擾政府政策的能力、團體與政黨或政府之間在人事或制度上的關聯。而發揮 影響力時,利益團體也有不同的途徑,例如官僚機構、議會、法院、政黨以及 大眾傳播媒體和國際組織(Heywood 2001)。19

至於活動方式,一般來說,現代國家的利益團體,大體可歸納出幾種方 法。首先是遊說,利益團體培養出專業的遊說者,針對國會議員進行施壓。其 次是宣傳,藉由影響社會輿論,使其認同組織目標。再來是助選,雖然利益團 體並不推出公職候選人,但在選舉時,往往以經費支持同情該團體的候選人,

或動員團體成員投票支持候選人,並為其宣傳。最後是抗爭,以較激烈的手 段,促使政府官員、民意代表與社會大眾注意團體成員的訴求(呂亞力,

2012)。

利益團體幾乎都是藉由提供政治資金與選票的方式,透過政黨與國會議 員,對政府的政策制訂發揮影響力。日本的利益團必須直接對政黨進行施壓,

使得利益團體在涉入政治層面時,有其特殊性。日本的政黨基層組織薄弱,必 須倚靠利益團體的支持與動員才能增加選票,因此大型利益團體的支持與否幾 乎決定政治人士或政黨的命運(許介鱗與楊鈞池 2006)。

村松岐夫、伊藤光利與辻中豊(1987)使用以下幾項變數,來分析利益團體 的輪廓。而這些變數,同時也是利益團體能夠掌握的資源。它們分別是成員規 模、財務狀況、組織程度、人際網絡與指導者。成員規模指的是利益團體的成

19 請參照 Andrew Heywood,(2002),《政治學新論》。楊日青、李培元、林文斌、劉兆隆譯,

台北:韋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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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本文會了解團體們如何發揮影響力,像是團體的政治參與,包括在選舉中的 角色,以及選舉以外發起的政治運動。最後,本文評估各團體的優勢與劣勢,

並且歸結團體們在運作上有甚麼相似或不同之處,並且分析團體們在參拜靖國 神社的議題上,取得怎樣的成果。

二、分析範圍

1. 以利益團體為分析對象

本文以關心靖國神社參拜的利益團體,作為分析對象。他們或許不是單一 團體,但是在訴求上有所重疊,因此都希望政治人物參拜靖國神社。不同的團 體,不僅在組織發展上不盡相同,行為模式也有所差異。福利團體或教育團體 可能重視與行政官員的部分關係,包括邀請協商、意見交換、協助與支持等,

市民‧政治團體與勞動團體則偏好與大眾接觸。然而利益團體也有普遍的行為 模式,例如推動議題時,團體都傾向鞏固與自己立場相近的人為先,其次才是 立場相對中立的人,最後才是說服與自己立場相反者(村松岐夫、伊藤光利與辻 中豊 1987)。

也就是說,在觀察利益團體時,得釐清不同團體的特性,也得瞭解團體一 般會採取的策略。先行對團體的類型進行識別,則有助於比較利益團體之間的 異同。在此,本文提出了三種類別的團體,也分別選出作為個案的三個利益團 體:

(1).遺族福利團體:

靖國神社祭祀著戰歿軍人,而軍人的眷屬們,自然會期待國家的重視,包 括遺族的福利,還有以國家的立場來表彰他們戰死沙場的家人。這也不難理 解,為何「日本遺族會」是長期以來要求政府關於參拜神社的最主要團體。

1947 年,戰歿者遺族在佔領期間成立了「日本遺族厚生聯盟」,由「戰爭 犧牲者以及為社會犧牲的殉職者之遺族」所組成的互助、救濟的組織。1953 年 改制為「財團法人日本遺族會」(伊藤健一郎 2009)。其組織目的在於彰顯立國 基礎的英靈、增進戰歿者遺族福祉,並從事提高遺族待遇,提供遺族的生活諮 詢等服務。

日本遺族會的組織完備,在地方上也有下級團體。遺族會的成員也時常參 與自民黨的議員選舉。這使得遺族會在資金、組織能力以及和政治菁英的接觸 上都顯得具有影響力,故本文將「日本遺族會」列為首要觀察的團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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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宗教團體:

靖國神社本身帶有宗教色彩,其設施、儀式符合神道教的教義,甚至法律 上的地位也是宗教法人,據此,靖國神社受到神道教或教義相近的宗教會支持 也就不令人意外。而本文假設的宗教團體,也以神道教系為主,但不能否認也 是有部分本土化的佛教系團體,甚至是新興宗教也站在同一陣線。宗教團體的 目的,通常在於宣揚該宗教的教義,並招募更多信徒,而政府對宗教的肯定與 背書,都是助其宣揚理念的機會。在這種脈絡下,「神社本廳」以及其支持政治 團體「神道政治聯盟」就會是另一個本研究挑選的案例。

神社本廳則是日本全國性的神道教宗教團體。再1945 年 GHQ 頒布「神道 指令後」,神社相關的民間團體於隔年集結起來,最後成立名為神社本廳的宗教 法人(村上重良 1986;塚田穗高 2015)。神社本廳支持的政治團體「神道政治 聯盟」,長期以來推動許多政治運動。例如1951 年紀元節復活運動、1956 年靖 國神社由國家援護與支持的運動、1960 年代的元號法制化運動等(塚田穗高 2015)。可以發現,宗教團體從事的運動,並非只限於宗教相關。

(3).修憲團體:

國家作為政治的共同體,會試圖建立國民精神與絕對價值,例如鼓吹忠誠 心、愛國心等,藉此凝聚成員的精神意識(楊鈞池 2013)。因此某種程度上,國 家與宗教有著相似的角色。靖國神社作為祭祀戰歿軍人的場域,自然可以做為 愛國主義的象徵,也因此受到日本國族主義者的支持。國族主義者對於戰歿軍 人的重視,反映出一種對國防武力的重視。

然而國族主義者、愛國人士,或是見諸媒體所稱呼的「右翼團體」,其指涉 為何,並不容易界定。這類團體除了意識形態鮮明,價值觀也偏向傳統,往往 也在意文化保存、教育傳承等議題。甚至因為涉及國家主權,而對國防、外交 問題也有興趣。若以村松岐夫、伊藤光利與辻中豊(1987)的分類,應該可以視 為「市民‧政治團體」,但如此一來不能與其他意識形態、主張想法大相逕庭的 團體區別。在用語上,也可能和利益團體涉入政治所成立的附屬「政治團體」

混淆,例如神社本廳的神道政治聯盟。

因此本文建議以團體的行動,作為識別化的依據。本文嘗試以「修憲運 動」為依據,來定義這些國族主義者的團體。由於這些國族主義者,面對戰後 的日本新憲法中,規定日本不能擁有軍隊的條文,有不少負面意見。因此長期 以來皆有修改憲法的訴求,以此特質本文也鎖定推動修改憲法的團體作為代 表。必須要澄清的是,這些「修憲團體」,並不盡然只關切修憲議題。誠如前 述,他們也關心文化、教育、外交與國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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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憲團體這個類別,本文所提出的個案,就是近年也持續活耀,致力於 修憲運動的團體「日本會議」。日本會議是以宣揚與維護日本傳統文化為目的,

進行政策建言與國民運動的民間團體。於1997 年為了新憲法設立的推動而成 立,長期以來也一直參與「愛國教育」、「靖國參拜」和「自衛隊海外派遣」(菅 野完 2015)。但更精確而言,日本會議是連結過去保守系的文化人、舊日本軍 關係者與宗教團體的組織。或者更簡單來說,他是以愛國主義為核心集結的組 織。

這些要求參拜的團體們,可以看得出彼此的意識形態與利益需求或有重疊 之處,因此團體間也可能組成「保守派的策略聯盟」。如圖2 所示,希望政府增 加遺族的福利,表彰戰死家屬地位的遺族福利團體。以及希望藉由政府幫助宣 揚教義的宗教團體。還有最具政治性格、希望推動修憲等相關國防與外交政策 的修憲團體。其交集的目標,即要求政府官員參拜靖國神社。反過來說,政治 人物參拜神社,也不只會是向其中一個團體表態,更能回應到其他團體的需 求。也就是說,靖國參拜帶來的政治利益,或許比我們過去了解的還要更多、

更廣。

圖 2 利益團體之目標的交集

資料來源:筆者自製

2. 包含個人與集體的「政要」

本文所觀察的「政要」,指的是重要的政治人物。而重要的政治人物,不限 於總理大臣,還包跨國會議員在內。由於靖國參拜牽涉高度意識形態,並且與 外交、國訪等國家層次的議題相關,因而受到全國的注目。所以分析上,以中 央層級的政治人物,也就是以國會議員的政治人物為主。本文試圖釐清的,是

遺族 福利

推動 修憲 宗教

宣傳

交集:參拜靖國神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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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受到那些壓力,應為選舉、遊說或是其他政治上的因素而採取行動。

所謂政治人物,除了首相、內閣成員,政黨內的重要幹部亦包含在內。

所謂政治人物,除了首相、內閣成員,政黨內的重要幹部亦包含在內。